锅炉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锅炉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QZGX********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1

5.6万元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 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获取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维修、改造)。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26日14: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接待室(104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百汇路690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九、磋商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1年7月26 日14:30 时在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接待室(104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百汇路690号)开标。

十、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十一、其他: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百汇路69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戴 联系电话:135*****050

传真:****-*******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3.医院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百汇路690号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 26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百汇路690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戴 联系电话:135*****050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3

项目名称

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4

最高限价

5.6万元

5

服务期

1年

6

获取时间

2021年7 月12 日至 2021年7 月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获取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7

获取地点

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8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技术商务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2021年7 月26 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接待室(104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百汇路690号)

11

磋商时间

2021年7 月26 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12

磋商地点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接待室(104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百汇路690号)

13

投标人出席

招标会议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招标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无需密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代理核实。

14

采购结果公示期限

公示1个工作日

15

签订合同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30天内。

1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公告及澄清文件

发布网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18

解释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中所叙述的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2、定义解释

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是指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2.3“项目”系指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2.4“投标人”是指获得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潜在投标人”是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

2.7“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

2.8“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

2.9“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3.0“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的与委托运营服务有关的服务。

3.1“▲”系指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有任何一项缺失或非实质性响应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项目说明

3.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

3.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4、投标委托

4.1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招标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无需密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代理核实。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5.1凡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6、磋商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联合体投标

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9、质疑和投诉

9.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0、特别说明

10.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10.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10.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传真或邮箱方式(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相应赔偿,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0.6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询疑时间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11.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11.1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11.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11.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查询记录, 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组成

1.1磋商文件共分为6部分,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

第五部分 磋商程序及评定成交标准

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1.2除上条1.1内容外,招标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潜在投标人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磋商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不予受理、答复。

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时,应用书面形式送至招标采购单位,但是招标采购单位收到该通知的时间一般不迟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前5日,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予以澄清,并应将答复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2.2磋商文件发出后,招标采购单位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2.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磋商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若发出通知日距磋商文件确定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招标采购单位在通知书明确是否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若所有投标人规定的回复中对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均表示同意,则按原时间执行。

2.5投标人在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或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签署意见并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招标采购单位,逾期回复视为默认收到通知。

2.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总体要求

1.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2投标人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资料都须加盖单位公章。

1.3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2、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1投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双方就有关招投标事宜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规范中文。

2.2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数据(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3.1磋商响应文件由【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技术商务文件”部分不得包含与本次项目有关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2【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封装形式:一正三副,封装成一袋):

(1)磋商响应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附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4)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3);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附件4);

(8)投标人最新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附件5);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评分索引表(附件6);

(11)项目实施方案 ;

(12)业绩情况表(附件7);

(13)本地化服务;

(14)项目配备人员(附件8);

(15)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

(16)问题处置及时性;

(17)合理化建议;

(18)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

(19)投标廉政承诺书(附件9);

(20)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内容提供其余的相关评分所需资料;

(21)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4【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封装形式:一正三副,封装成一袋):

(1)▲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附件10);

(2)▲分项报价一览表(附件11);

(3)《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查询记录, 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符合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提供)(附件12);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出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的可以不提供,格式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第六部分】;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1.请各投标人将附件13“磋商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单独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带至开标现场(无须密封,开标前无须填写),以备开标时进行最终报价填写。

2.上述内容所涉及到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造成的废标、不得分等后果自负。

4.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及说明

4.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全部格式(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标准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4.2磋商响应文件的纸张采用白色A4纸,格式及字体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及字体;未提供格式的,标题可采用黑体字,正文采用宋体字。

4.3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纵向装订。

4.4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或未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与漏写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4.5投标人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5、磋商报价

5.1本项目最高限价:5.6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含税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税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即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中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5.3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合作内容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设备进出场费、原材料价格变化风险等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

5.4投标人必须按第六部分附件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5.5磋商报价一览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5.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5.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6、磋商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1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6.2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印章,同时签署投标人代表的全名。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署。

6.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在封面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提交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6.4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纵向装订成册,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和“正本”、“副本”并分别单独装订。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须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推荐使用胶装文本。

1.2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应盖有投标人公章。

1.3所有密封文件封皮正面必须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封面式样进行标贴。

1.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1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3.1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3.2招标采购单位可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投标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应按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4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五)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见本磋商文件中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1《磋商响应文件》未在磋商文件标明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

1.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密封或包装破损的。

(七)无效标条款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1.2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1.3严重扰乱开标现场秩序或不正当手段干扰开标过程及评标过程,影响正常开标的;

1.4在 “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1.5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1.6提供虚假信息谋取成交的;

1.7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8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1.9磋商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2.0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计算或表达上有错误时,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2.1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期限;

2.2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未做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投标人所投产品没有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2.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明显串标嫌疑的。

2.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废标的情形

1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磋商响应

1、磋商响应

1.1招标采购单位按本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会的,标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1.2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开标时出现的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评标委员会

2.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开标时,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3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询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在场。

4、评标

4.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4.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磋商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4.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5、保密

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5.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十一)磋商结果公示

1.磋商结果公示

1.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公告发布的媒体中,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审查确定因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十二)质疑

1.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在参与本次磋商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

(十三)授予合同签订资格

1、中标通知书

1.1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签发,中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领取的后果自负。中标人与采购单位须按本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后的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2《中标通知书》是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凭证,是授予合同签订资格的合法依据。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人应该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对抗或拖延履行签订合同责任和义务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磋商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

2.3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得对采购结果及中标人磋商文件中的承诺内容作实质性改变,中标人和采购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4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5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将调整后的分项报价一览表送至采购人,作为采购人结帐依据,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的布展及撤展,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给他人。

3、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十四)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000元计取。

2、评委费等费用按实结算(此费用为代付费用)。

3、以上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

4、采购代理服务等费用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十五)其他

1、 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和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衢州市妇幼保健院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衢州市妇幼保健院锅炉房内

3.设备型号及数量:

设备名称

型号

额定功率

换热器额定出水压力

数量

特富燃气真空热水锅炉

TF Z120—I—Q

1.4MW

1.4MPa

2

特富燃气真空热水锅炉

TF Z80—I—Q

0.93MW

1.0MPa

1

设备名称

型号

额定蒸发量

额定工作压力

数量

承压蒸汽锅炉

LHS1.5—1.0—Y.Q(3)

1.5t/h

1.0MPa

2

二、年维护服务范围

1.定期保养

A.与设备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技术交流和工作沟通。

B.对锅炉故障隐患进行预前检查和排除。

C.分析调试锅炉运转状况,尽可能使锅炉运行高效节能、安全环保。

D.每月一次巡检维护保养完成提供巡检报告。

E. 每月一次锅炉水化验,并提供报告。

F.每季度一次维护保养

G.年度保养(每年一次标准保养)

2.故障处理及应急召修

技术工程师24小时服务,保证接到锅炉系统故障报修通知后即以2小时内赴现场予以高效解决与处理,将故障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每次维修完成,提供完整的故障维修、分析报告。

3.有关说明

A.锅炉本体维护保养

打开锅炉各清洁口,观察每台锅炉火侧的积碳和积灰状况,分析产生原因,作出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然后进行相应的清洁、维护保养;检查燃烧筒保温隔热层,根据实际使用状况确定紧固或更换保温隔热层;对锅炉水侧情况观察了解后,针对每台锅炉的腐蚀和结垢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B.燃烧机维护保养

经对燃烧机的拆卸、检查,对燃烧机下列部件做如下维护保养:

⑴清洁燃烧机本体。

⑵清洗燃烧机喷嘴。

⑶清洗燃烧机燃气过滤器。

⑷燃烧机风机及风门伺服机构进行清洁、润滑及紧固检查。

⑸对伺服机构零位及最大限位调整,使空气蝶板转动准确灵活。

⑹检查电磁阀是否严密。

⑺打开并吹刷风压开关、风门限位开关、各压力限定器积尘。检查并重新紧固接线端子,手动调零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重新调整或调至设定值。

⑻检查程序控制器的工作程序及每一程序的位置落点是否准确,避免提前点火或置后点火等情况的发生。

⑼检查并吹刷电离棒表面积灰和老化情况,检查并调整电离棒距火焰的位置,以保障运行过程中接收控制电流及保证中途熄火或点火未成功时控制系统及时切断燃料的供给。

⑽检查点火电极是否积碳积尘,相对位置是否合理、点火变压器工作状况等。

C、锅炉控制系统维护保养

对锅炉控制元件做如下每季度维护保养:

⑴水位限定器、安全温度限定器、最高压力限定器、最低压力限定器、锅炉出水温度传感器,回水温度传感器,烟气温度传感器等进行清洗保养。同时检查配线并其灵敏程度。

⑵对锅炉控制器进行电器清洁检查,参数设定检查。

⑶测试锅炉安全链、调节链等调节保护功能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D、整体调试

锅炉燃烧系统连锁保护系统的调试:

燃气压力保护系统

燃烧点火系统

燃烧火焰检测保护系统

燃烧器安全保护连锁系统

燃烧器各负荷,风、燃料配比系统调整

超压自动保护系统,报警系统定值设定及调整

锅炉燃烧器控制参数设定。

E、全面清理烟道,水管、炉膛等部位,要求最终符合环保检测要求

三、其他

1.锅炉系统压力表半年检或损坏的更换与安装。

2.手孔、人孔密封垫的更换。

3.手孔打开后清洗锅炉内腔。

4.提供一年一次的锅炉操作人员免费技术培训。

5.隐患、消除故障,使故障隐患得到预前排除和解决。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20天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总价50%金额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壹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维修保养工作,经甲方考核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合同总价50%金额的正式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

第四部分采 购 合 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磋商结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维护保养项目
设备名称:
锅炉型号:

保养辅机:燃烧器、水泵、控制柜、水处理,分气缸,排污罐。

序号

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3





......





合同总价


保养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维修保养方法及有关说明
2.1、维修保养
2.1.1.乙方负贵对上述第-项所注明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每年次大保,每季度一次保养,每月一次现场巡查维护保养。
2.1.2、乙方提供具有工作经验的保养技工,按维修、保养项目系列表(见合同附件),对设备各部分进行相应之检查、试验、调节、清理,保持设备经常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提高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并实现节能的目的。
2.1.3、为配合锅炉年检,甲方应安排停炉以方便乙方作全面检查及调试,作好锅炉年检准备,乙方配合检验人员检验所需工作,时间由双方约定。考虑到甲方为全年不间断供气的生产要求,乙方应全力配合,并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锅炉的年检停炉方案。另外,乙方应提醒甲方按时对燕汽锅炉进行安全阀、压力表校验。所有上述项目的检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锅炉检验费用由甲方直接向锅检所支付。

2.2、应急召修:

如设备发生故障需作紧急维修,甲方应立即来电或来人通知乙方,应该说明情况,乙方维修人员在接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直至问题解决。

保养部负责人:

2.3、有关说明:

2.3.1、在乙方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甲方司炉人员需在场协助,并指定有关负责人负责双方联系,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2.3.2、甲方应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工作所需的水电源。

2.3.3、每次维修保养工作后,甲方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合格后应即子验收井签署乙力工作人员呈交之维修保养工作报告。如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文即整改。

2.3.4、维修保养所需更换配件1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大件费用须双方确认服务。乙方可负责代购或由甲方自行购买。配件调换由甲方确认,价格应以优事价提供.

2.3.5、本合同不包括锅炉受压本体之修理以及锅炉酸洗、清理烟卤等工作。

2.3.6、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甲乙双方人员均应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精心操作,防止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对其维保人员的安全负责,如乙方人员在甲方锅炉房内进行维修保养时因乙方人员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报告市技术监督局监察部门处理。

2.3.7、在进行保养期间,乙方向甲方之专业工程师作一 次详细的技术交底。

2.3.8、每月保养期间,由甲方提前1天迈知乙方,每个月至少一次现场巡查。

2.3.9、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成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洪水等)原因而导致的各种损失及相关责任。

2.3.10、如锅炉部分正常磨损危及正常运行安全,乙方书面通知进行更换。而甲方不予来纳,因面产生损失由甲方承相。由于乙方保养,维护不当面产生的原因由乙方承担。

2.3.11、保养项目表以外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分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2.3.12、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锅炉站相关规定,未经甲方人员的允许,不得随意操作或拆装相关设备。

2.3.13、甲力有权对乙方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如乙方人员不尽职或不具备专业水平,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应予更换。

3.维修保养期限:

合同期为壹年(自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4.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4.1.维修保养费用包括:

4.1.1、技术服务费

4.1.2、交通费(外地需)

4.1.3、住宿费(外地需)

4.1.4、交纳税

4.1.5、其它杂费.

4.2、合计总费用:万元( 元)

4.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20天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总价5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壹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维修保养工作,甲方收到乙方合同总价5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

5、违约处理

5.1、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本合同总费用10%的违约金。

5.2、因乙方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甲方锅炉损坏或影响正常运转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10%违约金,违约金从保养费中扣除。
5.3、乙方未能按约提供维保服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违约金。甲方应按合同的支付条款支付合同款项,逾期30天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5.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5、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5.6、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7 诉讼

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衢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8 合同生效及其他

8.1合同经甲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8.2合同执行中的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

(4)磋商响应文件

(5)供应商澄清函(如有)

(6)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

8.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8.5本合同一式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户名: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双方协商签订相应的合同!

附件:

维护保养主要项目系列表

期限

维护内容

每月定期巡查一次项目

1、燃料供应管路检查:1)、轻油过滤器清洗;2)、检查燃料管路是否通畅。

2、检查各仪表:1)、水位表冲洗;2)、压力表弯管检查;3)、安全阀试验。
3、检查燃烧器:1)、火焰检测器(电眼)清扫受光面;2)、检查油泵工作压力是否正常,燃气压力是否正常;3)、检查燃烧火焰是否正常;4)、检查燃烧时,燃烧器声音是否有异常;5)、清洗燃烧喷嘴;6)、清洗点火棒;7)风机运行检查。

4、检查进水系统:1)、清洗水过滤器;2)、水泵是否达到额定扬程和流量;3)、止回阀工作是否正常。

5、日用油箱排水及清扫杂物。督促客户做好水质化验、炉水化验。
6、检查燃烧耗量是否正常。

每三个月维护项目

除上述检查项目外另加检测项目:
1、电器部分:1)、线路是否有松动、老化、失灵;2)、检查电器元件是否可靠、过载;3)、电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2、软水箱停用时打开低阀排放泥渣。
3、检测锅炉再点联锁装置:1)、低水位保护;2)、超压保护;3)、熄火保护;4)、排烟温度超高保护。
4、质烟检测:包括烟气成分分析及尾烟温度检测,检查燃烧是否正常工作。
5、清洗锅炉本体及燃烧器电机清理。

每年大保的项目

1、本体主机部分:
1.1全面清理烟管、水管、前后烟箱、炉膛部分及燃尽室及烟囱集灰;
1.2全面开盖检查阀门、人孔等检查孔的密封完好程度,并及时更换有缺陷的密封垫;
1.3全面检测的整定仪表、阀门,包括压力表、压力控制器及电极水位控制器的检测和安全阀的整定。督促客户定期做好安全阀和仪表校验工作。
2、燃烧器部分:
全面清理燃烧器喷嘴、点火装置、过滤器、油泵、电机及叶轮系统,对风门连杆机构加润滑剂。对燃烧情况重新给予检测。
3、控制部分:
检修及检测电器元件、检查控制线路,清理控制箱集灰,每个控制点进行检测。
4、给水系统:
软水箱检查,检查给水泵自动进水及扬程,清洗止回阀阀芯等。


第五部分 磋商程序及评定成交标准

一、磋商

(一)磋商是指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及要求的服务、报价、售后服务承诺和投标人的信誉等进行确认并优化的过程。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及相关服务,仅为基本需求及服务要求,投标人可以重新承诺优于或高于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配置及服务承诺。

二、磋商小组人员组成:

磋商小组组成: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人依法将组织3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磋商成交候选人、填写磋商采购结果报告等。

三、报价算术性修正

(一)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四、评标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得分由技术商务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

2、各评委成员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独立打分并记实名。如某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供应商技术商务的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3、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按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文件得分高的优先;报价文件得分、技术商务文件得分相同的,则现场抽签确定。

4、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5、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磋商响应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五、评分标准

技术商务评分(7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1

业绩得分

0-10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

2

项目实施方案

0-1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给分,方案可行性高,合理性好的得10-13分,方案可行性较高,合理性较好的得6-9分,方案可行性低,缺乏合理性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本地化服务

0-3分

响应人在衢州地区设有营业性机构并能提供工商登记证明的,加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

4

项目配备人员

0-12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是否充足合理(0-3分),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0-3分)、专业职称(0-3分)及工作经验并根据胜任情况进行打分(0-3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5

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

0-10分

重点难点分析是否深入、到位(0-4分),应对及改进措施设计合理性(0-3分),可行性等情况(0-3分),由评委进行打分。

6

问题处置及时性

0-5分

承诺技术工程师24小时服务,承诺接到锅炉系统故障报修通知后2小时(含)内赴现场予以高效解决与处理,将故障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并且每次维修完成提供完整的故障维修、分析报告的得5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7

合理化建议

0-5分

每提供一条合理化建议的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8

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

0-12分

提供方案的科学性(0-4分)、应急预案的合理性(0-4分)和事件处理措施等情况(0-4分),由评委酌情给分。

2、报价评分(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报价评分值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商务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价格权值为30%)。

3)▲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5.6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所有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最高限价,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重要提示:为防止恶意竞标的行为,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1. 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规定,方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全部是本企业(或者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备注: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如使用了中、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等同于中、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 号)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正式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提供的是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服务)的,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分评审。

3. 小、微企业按上述优惠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 企业。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适用)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与小型、微型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如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在报价评审时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文件规定的 6%价格扣除优惠扶持。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 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的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备注:(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果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 6%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备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2)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磋商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

(二)由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代表资格、到场等情况;

(三)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各供应商的标函密封情况;

(四)由工作人员按先到后开顺序当众启封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

(五)由工作人员将资格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送评标室给磋商委员会独立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委根据需要进行询标;

(六)由工作人员按先到后开顺序当众启封通过技术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唱读“开标一览表”全部内容。唱读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宣读报价后送评标室给磋商委员会评审;

(七)磋商小组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实际情况分别与通过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评审的每一位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不超过2轮(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通过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评审后的报价为第二轮),第二轮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做否决其投标处理;

(八)工作人员宣布各磋商单位技术商务文件的评审得分结果;

(九)磋商委员会将对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进行评审,第二轮报价的得分加上之前技术商务得分总分最高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磋商委员会将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并由工作人员宣布成交候选人;

(十一)开标会结束。

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一、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封面式样

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GX********

磋商响应文件

内容:(技术商务文件或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邮编:

联 系 人:电话:

启封时间:在2021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二、正本或副本封面式样

正本(或副本)

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GX********

磋商响应文件

内容:(技术商务文件或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邮编:

联 系 人:电话: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附件1

磋 商 响 应 函

致: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公告,我方(供应商全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

(一)按“磋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二)按“磋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三)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截止日起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五)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七)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八)所有与本磋商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附件3
供应商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地 址: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其中:技术人员)

最近公司(企业)的主要财务情况(到2020年12月31日止)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

2、最近二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总 额

2019年

2020年

3、最近二年与其他客户签订的较大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地 址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4、供应商最近二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间 案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5、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日期:

被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被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章: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采购人) :

我方(供应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5

投标人最新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我单位在此承诺:

1、与我方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未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同意并接受招标人对承诺真实性的查询。

3、若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未遵守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按相关规定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投标人最新控股人(若有,需提供)或主要负责人信息证明(可用网页截图等方式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6

评分索引表

类别

项 目

具体描述评分细则及标准

资料所在页码

备注





























































..

...

......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7

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金额

(万元)

实施时间

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1







2







3







4







……







注: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附后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8

项目组成员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或资质)

岗位
















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必填)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9

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如下承诺:

1.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行贿,串通一气搞假投标、陪标、围标、串标。

2.不向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资格预审材料中,主动提供近两年信用档案情况,包括有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期限证明。

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本投标人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出现违反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本次投标项目:

年 月 日


附件10

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项目编号:QZGX********

项目名称: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投标报价

服务期

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1

大写: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


备注


注: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衢州市妇幼保 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含税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税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即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中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2.如果投标供应商提出优惠条款,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1

分项报价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说明

1







2







3







.....

















































总价合计: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是)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的(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的(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本函为小微企业提供。

2.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3

磋商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

(请各投标人将该表格单独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带至开标现场(无须密封,开标前无须填写),以备开标时进行最终报价填写))。

项目编号:QZGX********

项目名称: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投标报价

服务期

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1

大写: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


备注


注: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衢州市妇幼保健锅炉维保服务项目含税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税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即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中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2.如果投标供应商提出优惠条款,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服务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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