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关于2020年10月2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关于2020年10月2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洋泡沫垃圾及社会各种泡沫污染处理再生利用生产线项目

嵊泗县菜园镇马关中柱山大路电厂旁嵊泗县碧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原泡沫破碎车间

嵊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建设废旧泡沫再生造粒生产线及海洋废泡沫冷压线各1条;造粒生产线年处理各类泡沫40冷压线年处理海洋泡沫40t;全年合计处理各类废旧泡沫80t/a。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1)废旧泡沫再生利用生产线的破碎工序设置袋式除尘设施;对热熔、挤塑设备的关键点位设置废气收集口;收集后的有机废气一并经“水喷淋+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2)为保证废气去除效率,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建设单位采用优质颗粒活性炭,并及时进行更换。 (3)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 (4)加强车间和仓库的通风换气,操作人员需配备口罩、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尽量减小其对工作人员健康的危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7日。

联系方式:*******(审批办证中心) *******(监察大队)

联系邮箱:sshb007@sina.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0年10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文件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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