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和2013年度政法专款业务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2012年度和2013年度政法专款业务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洛阳市老城区司法局关于2012年度和2013年度
政法专款业务装备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经洛阳市老城区政府批准,洛阳市老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老城区司法局的委托,就2012年度和2013年度政法专款业务装备项目因公开招标失败,现变更为询价采购
,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老政采购中心[2013]12-1号
二、招标项目:2012年度和2013年度政法专款业务装备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能提供
良好的技术支持,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
从 2013-09-2起至2013-09-8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
洛阳市老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老城区义勇北街财政局三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3年09月11日下午15:30时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老城区司法局会议室(老城区九龙鼎北坛角小学对面政府东院四楼)
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张先生 0379—********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孙女士 138*****610
七、户 名:洛阳市老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老城支行
账 号:****************
洛阳市老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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