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光明街道购买光明街道重要路段节点时花养护服务的公告

关于光明区光明街道购买光明街道重要路段节点时花养护服务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光明街道购买光明街道重要路段节点时花养护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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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区光明街道购买光明街道重要路段节点时花养护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提高光明辖区城市绿化档次,进一步美化辖区环境,市政组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拟在光明办事处办公楼正前门区域及派出所前花池、河心南路花漾街区、翠湖公园和迳口迎宾大道等重要路段及节点设置时花,以购买服务模式,聘请时花养护专业公司进行管养。

(一)服务范围

1、翠湖公园和迳口迎宾大道

2、光明办事处办公楼正前门区域及派出所前花池

3、河心南路花漾街区(光翠路-光明大道段)

(二)工作内容

1、对时花进行专业养护

2、时花种植更换每年不少于6次

3、服务期限为一年

4、养护面积为965平方米

5、每平方米养护费用为400/年

有专人巡查发现枯死裸露现象要及时整改更换

项目预算金额: 386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组(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市政管理和建设工程事务中心代章)
地址: 光明街道环卫综合大楼(光翠路北73号)
联系人:郑诗云
联系电话: ******** 公告日期: 2021年7月12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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