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2013年第九批物资招标公告
电力公司2013年第九批物资招标公告
重庆市电力公司非招标采购
重庆市电力公司2013年第九批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重庆市电力公司委托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询价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商”)就本批次询价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详见附件。
分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包1 | 办公家具 |
包2 | 办公用品 |
包3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包4 |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 |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购要求参与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询价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参与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适用于制造商)。
(2)设计制造过与采购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询价采购人的要求(适用于制造商)。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询价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询价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询价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参与供应商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参与供应商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参与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询价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询价采购提供询价采购代理服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分包采购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各参与供应商人均可就本次询价采购的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参与响应。
3.3参与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谈判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在2013年9月4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以形式将参与函传真到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号:********),传真格式详见附件二。
4.2采购文件组成:采购文件由本采购公告、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条件书组成。
4.3参与供应商办理完参与手续,代理机构将其维护到电子商务平台各采购相应项目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技术条件书。
4.4本次实行网上提供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询价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包收取200元费用。
5.参与供应商应答
5.1参与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应答和首次报价,并将纸质应答文件和纸质首次报价送达聚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应答截止时间: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下午18:00,纸质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下午18:0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谈判文件(含技术、商务、报价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询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纸质文件一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说明、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三)及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附件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资质业绩文件;
4)技术应答文件;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如有)。
6.评审
6.1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
6.2在报价结束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不组织评审。
6.3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未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予评审。
6.6评审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7.成交
7.1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7.2成交供应商收到通知书后与项目单位联系在30日内签订合同。
8、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成交通知书采购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费率见下表)累进计费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在国家电网公司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到指定地点缴纳。
费率表:
采购金额
(万元)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费率
1.5%
1.1%
0.8%
0.5%
0.25%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号凤凰D座A30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湖路支行
账号:********6190
收款人名称: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爽 电 话:********
传 真:********
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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