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定向发包方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定向发包方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定向发包方案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定向发包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联合南朗村“两委”协助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南朗股份社”)组织,为使南朗股份社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进行基塘定向发包,南朗股份社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特制定本定向发包方案:
一、资产发包标的的基本情况
1.发包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
2.定向发包对象:详见《杏坛镇南朗股份社资产(鱼塘)定向发包信息汇总表》;;
3.资产名称:详见《杏坛镇南朗股份社资产(鱼塘)定向发包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本(批)资产”);
4.资产数量及面积:共有337口,总面积约:1990.72亩,其中,水面面积约为1990.72亩、基面面积约为亩 ;
5.标的物所在位置:南朗股份社内;
6.资产使用范围:按照标的物的使用属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村(居)村规民约合法使用(有关功能需经有关部门核定的行政许可为准)。;
7.合同的标的物承包的起止期限为:3年5个月年,从2021年08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8.资产定向发包基本信息:
9.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年承包款总额的30%;
10.表决方式:采用股东代表方式进行表决;
11.合同签订及相关付款办法:
待本定向发包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方于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朗股份社签订承包合同,并足额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在7月31日前缴交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的鱼塘承包款给发包方。若中标方在上述时间内不签订合同、不足额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的鱼塘承包款的,发包方收回本资产另作发包;以后在每年的 12月 31日前缴交下年第一期租金(即1月1日至6月30日),每年的6月30日前缴交当年第二期租金(即7月1日至12月31日)的鱼塘承包款,遇节假日可顺延。(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下同,相关交易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交承包款,逾期不缴交者按应缴总额每日的违约金5‰),至交完为止。如拖欠承包款超过两个月时间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不再通知承包方即可解除合同,收回本资产另作发包,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承包方所拖欠的相关款项。
具体可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
二、其他
1、本次本批资产定向发包,若承包方在本年度期内退包的,则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重新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对本批资产进行发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因此,退包者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本批资产。
2、其他要求详见《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承包合同》。
附:1、《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承包合同》
2、《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资产定向发包信息汇总表》
杏坛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1年 5 月 27 日
注:本定向发包方案一式三份,镇交易管理所、申请单位一份、申请单位公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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