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聘用律师团队采购(一)

点军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聘用律师团队采购(一)

根据宜昌市点军区财政局宜点财采计[2021]0188号采购计划的要求,宜昌市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昌市点军区司法局的委托,拟就“点军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聘用律师团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JZ0449-202101-01F

2、项目名称:点军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聘用律师团队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为点军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聘用律师服务团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42万元。本项目分为4个包,其中:

包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大办、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工商联)、区总工会,项目预算金额为12万元;

包二: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发改(招商)局、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档案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预算金额为12万元;

包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住保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编办、区委办、区妇联、团区委、区残联,项目预算金额为12万元。

包四:点军区人民政府,项目预算金额为6万元。

注:(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2)每个供应商(同一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和分所视为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四个包的投标,但不能同时成为包一、包二、包三的成交人。若评标时出现同一供应商同时成为包一、包二、包三中两个及以上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情形,则由磋商小组按照包的顺序(包(一)优先的原则)确定该供应商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式由排在其后一位供应商进行替补,以此类推。

(3)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注明包号,其总报价不得超过所投包号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特殊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考核合格(不含暂缓考核、不参与考核等情形)的证明材料;(3)该项目拟派的承办人提供有效律师执业证书及有效年度考核记录;(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说明并加以盖章;(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采购人和评委将不予采信.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23日09时00分止。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3、方式:网上下载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07月23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江南大道58号)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宜昌市点军区司法局

联系人: 唐榜斌

联系电话: 189*****799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路1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市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彭挺

联系电话:186*****502

联系地址: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江南大道53号)

宜昌市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7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团队 聘用律师 事业单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宜昌市点军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