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73线雷州市榜山至唐家段路面改造工程
省道S373线雷州市榜山至唐家段路面改造工程
补 遗 书
(第1号)
各投标人:
现对“省道S373线雷州市榜山至唐家段路面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更正,本补遗书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10.12款内容。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 业绩要求:见附录2 信誉要求:见附录3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4 其他要求:见附录5 |
更正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 业绩要求:见附录2 信誉要求:见附录3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4 |
三、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须注明:“省道S373线雷州市榜山至唐家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等能明确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说明。...”更正为“...汇款凭证须注明:“省道S373线雷州市榜山至唐家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可简写)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申请人收到本补遗书后务必在回执确认表签字、盖章并在24小时内将回执确认表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3@qq.com。
招 标 人: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回执确认表…………………………………………
致: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
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收到贵单位(公司)于2021年7月 日发出的“省道S373线雷州市榜山至唐家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内容清晰可辩。
公司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接收人: (签字) 联系电话:
接受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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