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苗木栽植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HTC-FW-2013-110 招 标 人: 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盖章)编制人:樊马云 证书编号:渝建[招]
********审核人:章杨 证书编号:渝建[招]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总则142.招标文件163.投标文件174.投标195.开标206.评标20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评标办法前附表231.评标方法262.评审标准263.评标程序27第四章合同条款29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29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0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第一章招标公告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苗木栽植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HTC-FW-2013-11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苗木栽植服务采购项目。该项目已经由璧财采资【2013】4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苗木栽植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 重庆市璧山县2.2项目规模: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苗木栽植服务,苗木价款约5亿元 2.3工期及养护期:1、开工日期:由于此工程项目工期跨度大,采取分标段开工方式实施,各标段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竣工日期:每标段栽植植物执行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施工时间为准。3、养护期:一年。各标段以甲方书面通知竣工日期次日起计算。2.4采购内容:根据招标人指定的栽植范围,在招标人场地地形地貌整治处理后,按招标人提供的植物和施工设计及技术指导进行植物栽植、植物支撑、现场垃圾清理外运、竣工验收前的养护及竣工资料编制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市外企业按《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重庆市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方可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从2013年9月 3日起,投标人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招标公告中政府采购栏中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3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 9 月 25 日10时00分开始受理,2013年 9 月 25日10时 30分停止受理。递交地点: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质疑时间2013年 9 月 3 日至2013年 9 月 16 日12: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7. 答疑时间 2013年 9 月 17 日至2013年 9 月 18日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答疑,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人: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地址: 璧山县璧城街道新生街36号 联系人:任先生电话:
***-******** 招标代理: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鼎泰公寓3单元5楼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
***-********特别提示: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2013年9月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地址:璧山县璧城街道新生街36号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
***-********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鼎泰公寓3单元5楼邮编:401147 联系人:章先生电话:
***-******** 1.1.4项目名称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苗木栽植服务采购项目1.1.5项目地点 重庆市璧山县1.1.6项目规模规模: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苗木栽植服务,苗木价款约5亿元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根据招标人指定的栽植范围,在招标人场地地形地貌整治处理后,按招标人提供的植物和施工设计及技术指导进行植物栽植、植物支撑、现场垃圾清理外运、竣工验收前的养护及竣工资料编制等。1.3.2工期及养护期1、开工日期:由于此工程项目工期跨度大,采取分标段开工方式实施,各标段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竣工日期:每标段栽植植物执行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施工时间为准。3、养护期:一年。各标段以甲方书面通知竣工日期次日起计算。1.3.3质量要求1、乙方按建设部门颁布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2、植物栽植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活率达到98%以上。计算公式:乔木成活率=植物存活数/(植物栽植数-栽植损耗)*100% 花、灌木成活率=植物存活数/(植物栽植数-栽植损耗*100%损耗率按重庆08园林定额规定计算。(2)种植穴的直径随土球的增大而递增,坑壁垂直,圆形或方形,每边至少距土球30 cm以上(大型树木至少50cm以上)。挖穴后,发现瓦砾多或下层土质差,必须清除瓦砾垃圾,根据情况加大种植穴、置换客土或添加有机肥。挖穴时发现电缆、管道等要停止操作,及时和工程监管组配合解决。挖穴时如遇到影响较大的障碍物,应会同工程监管组与技术指导人员协商解决。⑶ 原土贫瘠和种植土肥力欠佳的时候应增加基肥,特殊情况下会同工程监管组最后确定具体用量,据实签证。⑷ 对植物的整形修剪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树冠完整美观。应遵循各种苗木的自然形态特点和生物学特性,在保持基本形态下剪去阴枝、病弱枝、徒长枝、重叠枝、过密的枝条及断根、劈裂根、病虫根和过长的根。⑸ 种植乔木时,应以拌有基肥的合格种植土为树坑底部植土,使穴深与土球高度相符,避免深度不符来回搬动;摆放苗木时应将土球放在种植穴的中央;土球规格较小的苗木拆除外包装后再放入穴内,土球较大的苗木,要先放入穴内调好朝向固定土球后再拆除包装材料;种植时在接触树木根部的地方要铺放一层没有拌肥的干净种植土,回填种植土,使种植土均匀、密实地分布在土球的周围。 ⑹ 种植后,淋透定根水;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加固的树木进行固定支撑,支撑材料原则为杉杆,且杉杆规格须与所支撑树木相匹配,必须保证树木栽植后稳定不倒伏。⑺ 种植地被和花带时,其边缘种植密度应大于约定的种植密度,平面线形应流畅、自然,高低层次分明;草皮铺前应保证土壤具有适当的湿度,地面经过充分的平整、压实;铺装后应立即淋透水,用专用工具拍平压实,完成后的草坪平整度误差应不超过1cm。3、植物养护期壹年。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查验原件);(2)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查验原件);《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重庆市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方可投标。(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查验原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查验原件。)2、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者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苗木栽植服务项目至少2个。(提供承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查验原件。)3、信誉要求(1)最近3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2)最近3年没有拖欠劳动费的败诉记录;(3)最近3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各投标人均须出具书面承诺。开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若不能提供证明文件或有举报并经招标人核实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赔偿相应损失。)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师证书、社保局出具的2013年1月至6月在渝参保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查验原件。)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高级职称。(必须提供2013年1月至6月本单位上半年社保证明)(提供职称证书、社保局出具的2013年1月至6月在渝参保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查验原件,查验原件。)6、其他要求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件的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提供上岗证(或执业证书)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2013年1月至6月在渝参保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查验原件。)7、财务要求:2010年-2012年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不得大于50%。8、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投标人在渝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有效证明。(将授权委托书、社保关系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份在渝参保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后装入《商务部分》中)。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原件资料在将投标文件等送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前一次性提交,提交后将不再补交。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据有关法规处理。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旦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3年9月16日12:00时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网上匿名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3年9月18日17:00时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网上发布;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bsggjy.com)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遗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3年9月 16 日 12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投标人质疑区不记名提出。并由各投标人自行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补遗、答疑区下载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答疑或补充通知内容。2.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13年9 月25日 10 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3年9 月25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请随时关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并在该网站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二部分组成,格式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采用2008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总造价下浮2%进行报价。由投标企业自行承诺。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的缴纳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 3.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的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即北京时间2013年9月25日 9时30分)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的缴纳形式投标人通过网上银行(不允许使用超级网上银行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的缴纳情况以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项目开标时展示的信息为准。5.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户名: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9开户银行:农行璧山县支行营业部6.投标人应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带至开标现场,核验投标人身份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7.若投标人名称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与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集的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备案资料出具鉴证证明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退还至各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等均需提供原件查验。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2012年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部分二份,不分正副,另附技术部分电子版一份(光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再向代理公司提交全套纸质投标文件二套)3.7.5装订要求1、应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不得装订成活页形式)。2、装订(1)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后正文起逐页标注页码。(2)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厚型白色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或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和字样出现;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的“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4.“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按4.1.2项加写标记,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苗木栽植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在 2013 年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2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9月25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2楼)。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是否到场;5.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第二代)原件,以便确认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身份合法有效,身份核验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核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复印件,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授权代理人可以由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及评标全过程。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7.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9.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开标结束。注:核验身份时提交的身份证只能是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按不能提交身份证原件处理,将退还其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4名,业主代表1名,共5名。(评标专家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2中标公示中标结果按渝发改标[2007]1357号文规定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示三日。7.3.1履约担保中标候选企业在中标公示3天后若无异议,中标候选单位前三名到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领取中标通知书,在7天内从中标人基本帐户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50万元(伍拾万元)履约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资质、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则在前六名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以本企业投标报价签订栽植合同。若前六名中标候选人中签订栽植合同不足三家企业,招标人则依法重新招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纳入不良行为“黑名单”,项目业主不再接受此类投标人参与璧山县投资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在植物养护期满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8.1重新招标(1)按投标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其它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同容10.1计价与结算原则采用2008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总造价下浮2%进行结算。其中:(一)人工及材料单价按照施工期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综合工日和信息平均单价计算。(二)在施工范围内,发生的特殊事宜由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监管组和施工单位共同签证和认质认价并按定额规定办理。(三)栽植及管护用水由招标人提供,结算时按定额用水量和定额基价计算后扣除。(四)施工过程所使用的水车、吊车、支撑材料及所有到场植物的卸车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作业范围内产生的石块、枯枝败叶等建设垃圾的清理外运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化肥、药剂、薄膜等材料均据实签证和共同认质认价,最后进入竣工结算。(五)起挖、栽植所有干径超过30cm(不含30cm)的植物均按200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中规定的30cm计算。(六)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据实签证的费用不下浮。(七)参与投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我县城市森林工程工作中存在的反季节栽植、大树特大树栽植、赶工期栽植、土壤不良等所有风险,同时必须保证苗木成活率在98%以上,否则按以下原则处理:1.成活率在98%-90%(含90%)的,则扣减审计后栽植结算总额的3%;2.成活率在90%-80%(含80%)的,则扣减审计后栽植结算总额的8%;3.成活率在80%以下的,则扣减审计后栽植结算总额的15%。10.2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每个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分别支付招标代理费7000元。10.3中结果公示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天,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分别发出中标通知书。10.4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10.5确定中标人经评审,合格投标人只有3家时,确认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合格投标人只有4家时,确认评分排名前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确认评分前三名的为中标候选人。未招足3家投标企业的,未足部分另行采购。10.6其他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除招标人要求外,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修改合同专用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以书面方式承诺中标后不得要求招标人修改合同专用条款,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注:如正文内容与前附表须知不一致时,以前附表须知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工期及本次招标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工作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的监理人;(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4)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本工程不允许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技术标准和要求;(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sggjy.com)上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前提出疑问。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sggjy.com)上作出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关于本招标文件的修改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sggjy.com)上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关于本招标文件的修改资料,投标人未及时下载,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2.4 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等二部分组成。3.1.1商务部分(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简介资料:内容包括背景与机构,资料情况(人力资源、拥有的设备与设施、财产状况),业务与经验,获得的荣誉,信誉情况等。 (4)资格审查及商务部分评分资料①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复印件;③ 拟投入本项目栽植服务人员汇总表;④ 拟投入本项目栽植服务人员简历表;⑤ 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⑥其他资格材料。(5)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6)2010年、2011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7)投标企业承诺书;(8)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3.1.2技术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文字结合图表),在施工中可能出现变更的应对措施(2)对种植环境的处理(含土方质量、非季节性种植)(3)植物养护措施制定(4)苗木的栽植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保证成活率的措施(5)质量、工期的保证措施(6)对栽植植环境的保障(7)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劳动力保障措施(8)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9)文明施工措施3.2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sggjy.com)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记入璧山县工程建设单位黑名单,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我县国有工程建设不得再接受其投标。(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执行。3.6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7.2.1 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期内无任何质疑、投诉,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看到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得知结果。7.2.2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中标人办法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将纳入不良行为“黑名单”,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项目业主不再接受此类投标人参与璧山县投资项目建设。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7.3.1项规定金额的履约担保金。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个的;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其它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辩。1、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齐全完整,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齐全完整且均按规定填写;3、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证书(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原件,证件清晰可辩、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二章4.1.1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委托代理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它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工期及养护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技术部分:15分 商务部分:85分条款号评分内容评分细则2.2.2得分计算1.将各评标专家的评分值进行算术平均,各评标专家评分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2.技术部分评分中,某一评委评分超过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15%,则以其他评委评分的平均值计分。2.2.2.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A)85分投标企业计价与结算承诺(30分)投标企业承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中“计价与结算原则”进行结算得满分,否则不得分。企业注册资金(5分)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以上,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最多加5分,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为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2分)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可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投入的施工机械配置(28分)配置有吊车(自有或租赁)(8吨以上)1台得3分,每增加1台加3分,满分12分;有洒水车(自有或租赁)1台得3分,每增加1台加3分,满分12分;有装卸车(自有或租赁)(5吨以上)1台得2分,每增加1台加2分,满分4分。(须提供机械原始购货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和行驶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业绩(10分)近3年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200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者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苗木栽植服务项目2个的得2分。每多一个加2分,最多加 8分。(提供承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书复印件,查验原件)信用评级(3分)银行信用等级(2分)AAA级或AA 级2分; AA级或AA-级1分;AA-级以下或没有银行信用评级0分。(提供由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工商行政信用等级(1分)投标人须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1分。(提供由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企业净资产(4分)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得4分; 1000—500万元(含500万元),得2分;500—2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200万元以下,得0分。财务状况(3分)2010年-2012年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不得大于50%,同时企业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均为盈利,得3分。2.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B)15分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3分对种植环境的处理(含土方质量、非季节性种植)的可行性、可靠性2.5分植物养护措施制定的有效性、可行性2分苗木的栽植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保证成活率的措施3分质量、工期的保证措施1分对栽植植环境的保障0.5分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劳动力保障措施2分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0.5分文明施工措施0.5分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1、根据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的规定,按本章2.1款规定标准,首先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2、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规定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相符,均被视为初步评审不合格。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的;(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9)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0)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函报价大写有误的,其报价无效,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总得分=A 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报价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41页至第81页)。?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 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1.1.2.3承包人: 1.1.2.6监理人: 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 1.1.3.3临时工程: 1.1.3.4单位工程: 1.1.3.10永久占地:1.1.3.11临时占地:1.1.4日期1.1.4.5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按通用条款 1.5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 已经递交履约保证金,且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1.6《苗木栽植方案》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苗木栽植方案》的期限、数量:不提供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进场后30日内提供3 份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天。 1.6.3监理人签发《苗木栽植方案》修改的期限:不少于该项工作施工前14天。 1.7联络1.7.2联络送达的期限:接到书面通知后3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1、做好工程范围内三通一平,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2、现场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3派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监管组为甲方驻现场代表,加强与乙方联系,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栽植进度款审核、移栽变更、签证、登记手续、成活率计算、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和其它事宜。 2.7 组织竣工验收在乙方自检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工作,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尾款。2.8 其他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 。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按监理合同约定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方配备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材料中的一致,且要求每天必须到达施工现场,业主有权对项目班子进行考勤,若发现有缺勤的现象,将按以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每缺勤一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累计达到20天及以上的,违约金加倍;其他人员每人每缺勤一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4.1.10 其他义务1、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并自行配备栽植有关工具。保证工程质量,参加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资料。2、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并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做到安全文明施工。3、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凡施工期间由乙方责任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4、植物栽植竣工后,因合同范围内其他单位施工而对已栽植的植物拔除、迁移和损坏等,乙方不再负有恢复的责任,不计入植物成活率。4.2 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 。4.3 分包4.3.2分包的内容当事人约定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不采用。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不采用 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全部材料及设备 5.1.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按监理有关规定执行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 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不采用 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不采用 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不采用 工程设备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不采用5.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不采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 不采用临时占地的申请:不采用 临时占地相关费用:不采用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 承包人相关费用:承包人7.2场内施工道路7.2.1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 承包人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承包人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无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开工前7天 施工控制网的测设: 承包人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增加下列项:9.2.8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 承包人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承包人9.4环境保护增加下列项:承包人应执行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施工顺序和方法要点,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技术交底后15日内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接收后7日内。11.开工和竣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50年一遇的暴雨或干旱天气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 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不采用 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增加下列项:13.1.4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和重庆市的有关规范、标准及规程。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开工后15日内。 14.试验和检验按通用条款。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与内容: 业主、监理、设计人员共同签署的变更单 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30天内与承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不采用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协商解决 15.8.3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 发包人 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不采用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3计量周期本合同的计量周期:/ 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 / 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不采用17.2.2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 不采用 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不采用17.3进度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6 份填写需要提交进度付款单的份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 (1)付款次数或编号;(2)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3)变更金额;(4)索赔金额;(5)本次应支付的预付款或应扣减的返还预付款;(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无违约金 工程进度付款及最终结清付款:原则上每个标段完工后,支付至工程监管组审核后的完工结算的60%,若某个标段施工时间较长,则按季度支付至工程监管组审核后的栽植进度款的50%,养护期满一年后支付至工程监管组审核后的完工结算的80%。竣工结算以璧山县审计局的审计结果为准,正式审计报告出来30日内全额支付剩余工程款。支付方式:承包人出具璧山税务机关的发票,发包人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电汇方式付至承包人银行基本账户。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不采用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 不采用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天内提交6份竣工付款申请单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预付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17.5.2 竣工结算的原则:采用2008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总造价下浮2%进行结算。其中:(一)人工及材料单价按照施工期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综合工日和信息平均单价计算。(二)在施工范围内,发生的特殊事宜由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监管组和施工单位共同签证和认质认价并按定额规定办理。(三)栽植及管护用水由招标人提供,结算时按定额用水量和定额基价计算后扣除。(四)施工过程所使用的水车、吊车、支撑材料及所有到场植物的卸车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作业范围内产生的石块、枯枝败叶等建设垃圾的清理外运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化肥、药剂、薄膜等材料均据实签证和共同认质认价,最后进入竣工结算。(五)起挖、栽植所有干径超过30cm(不含30cm)的植物均按200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中规定的30cm计算。(六)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据实签证的费用不下浮。(七)参与投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我县城市森林工程工作中存在的反季节栽植、大树特大树栽植、赶工期栽植、土壤不良等所有风险,同时必须保证苗木成活率在98%以上,否则按以下原则处理:1.成活率在98%-90%(含90%)的,则扣减审计后栽植结算总额的3%;2.成活率在90%-80%(含80%)的,则扣减审计后栽植结算总额的8%;3.成活率在80%以下的,则扣减审计后栽植结算总额的15%。17.5.3竣工结算资料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资料报发包人办理结算。 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5份最终结清申请单。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内容:按规定竣工资料份数: 6份完整资料,另增加1份竣工图。 18.3验收 增加下列项:1、验收标准和验收日期:在每个标段竣工后,按《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标准和以下时间进行验收。①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竣工后满一个年生长周期进行验收 ; ②地被植物在当年成活后,郁闭度达80%进行验收; ③花坛种植的一、二年成品花卉,在种植15天后验收; ④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在当年发芽出土后验收。秋季种植的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2、工程竣工后,乙方出具书面竣工通知书,提交竣工图等相关竣工资料,甲方接通知书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 无18.6试运行18.6.1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无。 18.7竣工清场18.7.1竣工清场: 由承包人负责 18.8施工队伍的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15天内全部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否则发包人按500元/天收取租金。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 承包人负责竣工验收前工程维护、维修、管理、植物抚育、植物缺省补损。20.保险20.1工程保险投保人:承包人投保内容: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规定办理 20.4第三者责任险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按规定投保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保险条件: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办理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开工前3天内 20.6.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承包人按规定赔偿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的范围: 按通用条款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死亡的植物,按重庆市园林管理局〖2006〗211号文件精神,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灾害损失、恢复工程。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以政府权威部门发文为准。22.违约23.索赔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通过当地法院诉讼解决25.其他1、乙方配备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材料中的一致,且要求每天必须到达施工现场,璧山县城市森林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监管组有权对项目班子进行考勤,若发现有无故缺勤的现象,将按以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每缺勤一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累计达到20天及以上的,违约金加倍;其他人员每人每缺勤一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2、因乙方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甲方的书面整改通知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承担的违约金按5000元/次记取。若乙方连续三次无视甲方书面整改通知拒绝整改的,则无条件退场,甲方只支付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50%给乙方。3、乙方栽植的植物与甲方提供的植物数量必须一致,如栽植的数量少于提供的数量,乙方必须按所购植物价格和移植植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因甲方责任原因除外)。4、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工作,原则上必须栽植完当天提供的植物,如违约,乙方承担因不按时栽植造成植物死亡的费用,承担的违约金按2000元/次记取(甲方原因除外)。5、乙方应按相关规定,保证优先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乙方全权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发生后,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1%/次记取,在工程款中直接抵扣。6、在合同执行中,对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矛盾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如双方方发生争议应及时进行协商解决。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格式)1、商务部分封面商务部分资料项目编码: XHTC-FW-2013-110项目名称: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或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复印或粘贴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或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复印或粘贴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或粘贴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复印或粘贴(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四)信誉声明(五)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为实现招投标活动及建筑市场的廉洁和规范,作为 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对本单位参与的项目招投标活动作出如下承诺:1. 不搞非法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即本单位保证没有采用分包、联营、项目经营等方式挂靠到具有资质证书的单位参与投标;同时保证本公司不存在让不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挂靠本公司,利用本公司资质证书以本单位名义参与投标的行为。2. 严格遵守招投标规定。即本单位保证不为其他单位作陪竞标;也不以中标后给付“陪标费”为条件,串通其他单位作陪竞标;不挂靠多个单位参加投标搞围标;不同招标人、评标人、招投标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围标;不弄虚作假参与投标;不搞低价中标,事后追加,低中高算欺诈中标;保证中标后不违法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3. 保证在项目实施中不偷工减料,不逃税,不行贿,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本人及单位如违反以上承诺,我们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担将企业记入不良行为黑名单予以公示的处理;承担在璧山县范围内禁止市场准入的处理。本承诺请璧山县人民检察院及相关执法监督单位监督实施。承诺单位(公章):承诺人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六)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致:我________ (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_________ (姓名)、项目经理证书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被取消投标资格(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自愿接受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我方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2013年月 日(七)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八)近三年(2010年~2012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九)其他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商务评分资料及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格式)2、技术部分 目录及内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