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采 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长公资采〔2013〕3090号采购项目名称:民政局城乡道路标志牌采购 采 购 人: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9月 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4 -一、招标项目内容- 4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4 -三、投标费用- 5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5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 5 -六、投标有关规定- 6 -七、联系方式- 6 -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 7 -一、技术要求- 7 -二、材质规格要求- 7 -三、安装要求- 8 -四、样品要求- 9 -五、样品封存- 9 -六、产品抽检- 9 -七、现场踏勘- 9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10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0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5 -三、付款方式- 16 -四、知识产权- 16 -五、其他- 16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7 -一、评标方法- 17 -二、评标标准- 18 -三、无效投标条款- 19 -四、废标条款- 20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21 -一、投标费用- 21 -二、投标人- 21 -三、招标文件- 21 -四、投标文件- 21 -五、开标- 24 -六、评标- 24 -七、定标- 24 -八、中标通知书- 25 -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25 -十、签订合同- 25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26 -一、合同主要条款- 26 -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 29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31 -一、资格证明文件- 31 -二、经济文件- 33 -三、商务技术文件- 34 -(结束)- 36 -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委托,按照区采购办下达的相关任务执行通知要求,对其所需的城乡道路标志牌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及内容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工本费城乡道路标志牌258块详见第二篇38.7万元3500元300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荣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以下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投标人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符合本次采购范围,投标人注册资金或者出资额≥50万元。2、提供投标人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篇)。4、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篇)。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特别说明:投标人应提供以上1、2、5项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和3、4项原件(各一份,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单独装袋密封与其他投标资料一并提交,同时须将以上1、2、5项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否则为无效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采购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3年9月13日前。(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sggzyjy.com/ceinwz/indexcqcs.htm)。(三)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到现场缴纳现金,缴后不退)。(四)投标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台。(五)投标文件、样品递交开始时间:2013年9月13日北京时间8:30时。(六)投标文件、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13日北京时间09:30时。(七)开标时间:2013年9月13日北京时间09:30时。(八)开标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2013年9月13日北京时间8:30-9:30)到投标现场刷卡方式缴纳(限投标人代表本人的卡),并换取收据。(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提供的收据(收据背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投标代表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合同原件)无息退还。六、投标有关规定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包括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装袋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交易中心不予接受。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咨询电话:黄老师
***-********投标咨询电 话: 叶老师
***-********保 证 金 咨 询 电 话:黄老师
***-********邮编:401220传真:(023)40896030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路10号城乡建委2楼(二)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联系人:司老师电话:
136*****511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一)技术标准本次制做安装道路地名标志牌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33.1—1999(二)内容范围1、《地名标牌城乡》“范围”的全部内容。2、《地名标牌城乡》“引用标准”的全部内容。3、《地名标牌城乡》“定义代号”之3.1.1的条款内容。4、《地名标牌城乡》“要求”之5.1.1,5.2,5.3,5.4,5.5,6.6(除5.6.8外)的条款内容。5、《地名标牌城乡》“试验方法”的部分内容。6、《地名标牌城乡》“包装”的部分内容。二、材质规格要求(一)单块标志牌的材质要求序号项目名称规格数量/重量/面积备注1不锈钢立柱100mm×3 mm×2800 mm1根含辅材(焊条、乙炔、氧气等)、制作费(人工费、管理费等)、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2加劲法兰盘250 mm×250 mm×15 mm6.42㎏3加劲肋3000 mm×1200 mm×40 mm3.2㎏4角钢40 mm×4 mm×5200 mm11.2㎏5连接螺栓M10×45 mm4套6螺母、垫圈M124套7不锈钢板1500 mm *500 mm *1 mm2张8沉头铆钉70颗9长余辉反光膜2.0410底座法兰盘250 mm×250 mm×15 mm6.78㎏11地脚螺栓M12×500 mm1.78㎏12c20砼500 mm *400 mm *400 mm0.08 ㎡(二)规格式样 三、安装要求立柱部分:在直径为100mm不锈钢管(管壁厚大于等于3mm)立柱正中内预埋直径为25的塑料管,塑料管最上端向内侧接一个弯头(从标志牌上端向下标注弯头尺寸位置),其余空位用水泥瓜米石填充扎实到顶。基座地下部分:用4根直径为12㎜的螺纹钢扎成高度不低于500㎜的“笼架”(中间至少用6㎜的冷拔丝扎2道匝),4根钢筋下端为“八字”型或“u”型,用混泥土现浇形成。要求预留回填土和路砖的厚度。做“笼架”的开挖面积不少于500㎜×500㎜,周围用毛石混泥土填充。立柱与基座的连接用法兰盘式连接。法兰盘式用直径为200㎜的钢结构法兰盘,要求法兰盘螺孔与“笼架”的位置要配合。斜坡处的标志牌安装后要成水平状,不能是与地面成平行状。四、样品要求样品110cm长,不锈钢立柱一根(本篇“材质规格要求”第一条序号1)样品必须与招标文件第二篇所要求的规格、材质及技术要求一致,且样品上不能出现投标人名称、货物名称等字样及其他任何标记。若样品上的标记无法去除或去除后会影响样品的完整性,则不去除该标记,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与有标记样品的同类样品的同一位置屏蔽。样品210cm*10cm不锈钢板一块(本篇“材质规格要求”第一条序号7),样品一面不做任何处理,另一面按文件要求制作长余辉反光膜(本篇“材质规格要求”第一条序号9)五、样品封存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招标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当场打包封存,供验收比较。六、产品抽检中标供应商在货物生产中途由采购人在生产现场抽取任何本次采购产品送往权威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如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七、安全责任中标人对标识标牌出现的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八、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联系人:司老师 电话:
136*****511)。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配送和安装工作。(二)实施地点 序号街镇道路名称设置(块)范围1凤城街道校园路2起于区武装部止于行知学校(老长中)2凤城街道轻化路2起于长寿路(下三角碑)经原氮肥厂、原川染厂止于古佛正街3凤城街道凤岭路2起于向阳路经城一校止于北门口4凤城街道向阳路2起于凤岭路经寿星广场止于儿童乐园前路口5凤城街道黄桷路2起于黄桷遂道口止于建设路6凤城街道创业街2起于老供电局,经人民银行、富侨止于长寿路7凤城街道平湖路2起于三段石水库止于徐家坪接园丁路8凤城街道兴民路2起于三峡路止于平湖路9凤城街道骑鞍街2起于金山街止于北门口10凤城街道金山街2起于桃花大道经骑鞍社区办公楼至桃花大道11凤城街道群力街2起于骑鞍街(经骑鞍车站后面)止于桃花大道12凤城街道兴学园2兴学园一巷、二巷、三巷13凤城街道桃花大道一巷1桃花大道至金山街一巷14凤城街道金山街一巷1起于金山街经狮龙花园B区至桃花西支路15凤城街道桃源大道2起于菩提大道止于桃源南一路16凤城街道桃源东路2起于桃源北一路止于桃源南一路17凤城街道桃源东一路2起于桃源北三路止于桃源南一路18凤城街道桃源南路2起于桃源大道止于桃源东路19凤城街道桃源南一路2起于菩提大道止于桃源东二路路口20凤城街道桃源西路2起于桃源大道(交警支队)止于桃源大道(区城乡建委)21凤城街道桃源西一路2起于桃源支路止于桃兴路(在建)22凤城街道桃源西二路2起于菩提大道止于桃兴路(在建)23凤城街道桃源西三路2起于菩提大道止于桃兴路(在建)24凤城街道桃源西四路2起于菩提大道止于桃兴路(在建)25凤城街道桃西二支路2起于桃源西路止于桃源西二路(南面)26凤城街道桃源北路1起于桃源大道止于桃源东一路27凤城街道桃源北一路1起于桃源支路止于桃源东一路28凤城街道桃源北二路1起于桃源支路止于桃源东一路29凤城街道桃源北支路1起于桃源北一路止于菩提大道30凤城街道桃源支路1起于桃源大道止于桃源西二路31凤城街道文苑大道2起于桃源大道高速路转盘止于文苑南一路32凤城街道文苑北路2起于文苑大道止于文苑大道(文苑大道北面)33凤城街道文苑南路2起于文苑大道止于文苑大道(文苑大道南面)34凤城街道文苑南一路2起于桃花东路止于文苑大道35凤城街道文苑中路2起于桃源东一路和桃源南一路交叉点止于文苑南二路36凤城街道文苑西路2起于文苑大道止于文苑南路(位于体育中心和长寿中学之间)37凤城街道桃花东路2起于桃花转盘止于文苑南二路38凤城街道桃花西路2起于桃花转盘止于园丁路39凤城街道黄桷堡一巷2起于长寿路(长江帝益鲜路口)止于新星路三单元40凤城街道黄桷堡二巷2起于益民街接消防队路口止于新星路11号41凤城街道卫古路2起于三峡路(长寿卫校)至古佛正街42凤城街道桃花西支路3起于桃花西路桥头止于香山美地路口43凤城街道兴学园一巷1起于骑鞍街止于兴学园二巷44凤城街道兴学园二巷1起于兴学园一巷止于兴学园三巷45凤城街道兴学园三巷1起于骑鞍街止于兴学园二巷46凤城街道建新路2桃兴路至平湖路47凤城街道建新北路2建设路至古桃路48凤城街道建新南路2共兴街至古桃路49凤城街道建新南一路2建设路至古桃路50凤城街道建新中路2建新南一路至园丁路51凤城街道经开路4共兴街至晏家街道育才路52凤城街道桃兴路4起于区公安局南侧路口止于菩提东路53凤城街道桃兴一路2起于桃源西二路,止于桃源西四路54凤城街道桃兴二路2起于桃源西一路,止于菩堤东路55凤城街道桃兴三路2起于桃源西二路,止于菩堤东路56晏家街道育才路2起于晏长路止于齐心桥57晏家街道曹家堡街2起于晏长路止于晏中路 58晏家街道松柏站街2起于晏长路止于晏中路59晏家街道晏滨东路2起于晏长路止于断桥60晏家街道晏滨西街2起于晏家广场止于跳蹬河61晏家街道晏中路2起于双园路止于晏家砖厂62晏家街道欣荣路2起于晏兴街止于双园路 63晏家街道木莲街2起于晏家广场止于双园路64晏家街道双园路2起于高速路跨线桥止于工业园区65晏家街道静怡北街2起于高速路引道止于双园路66晏家街道静怡南街2起于小转盘止于高速路引道67晏家街道双园支路2起于汽车西站止于双园路68晏家街道晏正街1晏家场老街(由原晏家正街更名)69晏家街道尚城北路2育才西路至尚城东路止70晏家街道尚城北一路2尚城西路起至尚城路止71晏家街道尚城北二路2尚城西路起至尚城东路止72晏家街道尚城路2长晏连接道起至晏中路止73晏家街道尚城支一路2尚城西路起至尚城东路止74晏家街道尚城支二路2尚城西路起至尚城东路止75晏家街道尚城东路2长晏连接道起至尚城南二路止76晏家街道尚城南路2育才西路起至尚城东路止77晏家街道尚城西一路2尚城南路起至晏中路止78晏家街道尚城西路2尚城东路起至晏中路止79晏家街道尚城西支路2尚城西路起至晏中路止80晏家街道尚城南一路2尚城西路起至尚城东路止81晏家街道尚城南二路2尚城西支路起至尚城东路止82晏家街道育才支路2育才路分接育才西路83晏家街道育才西路2晏长路至晏正街84渡舟街道菩提东路5由古佛立交桥至菩提北路85渡舟街道菩提北路2起于菩提东路(立交桥处),止于渝巫路(分水岭)86渡舟街道小康路2由菩提大道至菩提北路87渡舟街道站前大道2由菩堤大道至菩提北路88渡舟街道菩堤大道3起于桃源东一路止于菩提山脚(由桃源北三路更名为菩提大道)89渡舟街道民兴路2起于桃花溪桥(3号桥)止于在水一方小区90渡舟街道杏林路2起于区财政局在建大楼处止于在水一方小区91渡舟街道站东路2起于站前大道,止于拟定民兴路92渡舟街道站西路2起于站前大道,止于菩提东路(立交桥处)93长寿湖镇长狮路1起于市水研所止于狮子滩邮电支局花园94长寿湖镇狮云路1起于狮子滩邮电支局花园止于望仙沱95长寿湖镇长湖路1起于狮子滩邮电支局花园止于旅游车站出口 96长寿湖镇湖滨路1起于开发区转盘止于凯源渡假村97长寿湖镇沿湖路1起于凯源度假村止于快乐岛98长寿湖镇文昌街1街心钟亭至云集中学99长寿湖镇曙光街1原云集场镇100石堰镇石兴街2起于石堰正街路口止于上场口林朝东房101石堰镇 燕集街1由老街更名为燕集街。起于下场口余万珠房止于上场口林朝东房102石堰镇石堰正街2起于加油站止于上场口103葛兰镇东街2沿天台公路新建街房104葛兰镇葛兰街2由加气站至葛兰桥到三角碑105葛兰镇白鹤街2葛兰一校经镇政府至水泥厂106葛兰镇响水街2由工商所经中心卫生院至水厂107葛兰镇葛兰老街2由广源相馆经长寿三中至城雕108葛兰镇枣子街2由大水渠至银庄湾109葛兰镇白鹤支路2由文化楼至葛兰一小新大门110葛兰镇川主庙街2由枣子街经计生服务站至枯井湾111葛兰镇毛家桥街2由三角碑至毛家桥112双龙镇双龙街2八一桥至双龙中心校大门口113双龙镇龙兴街2八一桥至活鱼丘114双龙镇龙乐街2双龙街叉街口至罗山公路新建街房一段115双龙镇龙凤街2夹钳口至双龙车站出口116双龙镇龙富街2变电站至农贸市场117双龙镇龙祥街2万香园至双龙居委会118龙河镇合盛街2原合兴巴县湾至合兴粮店路段119龙河镇合卫街2九龙路口至供销社新修大楼路段120龙河镇兴学街2合兴中学至合兴、龙河界碑路段121龙河镇合旺街2苦竹林湾至余家湾路段122龙河镇兴富街2合兴车站至小城镇变压器123龙河镇兴荣街2合兴敬老院前面粮仓-巴县湾对面路段124龙河镇兴兴路2合兴6组苦竹湾-合兴道班路段125龙河镇合兴路2明光村6组余家湾-合兴道班路段126但渡镇三宝石街2场镇上场口至农贸市场入口的路段127但渡镇下洞街2高速公路但渡转盘至但渡中学的路段128海棠镇海棠西街2原海棠老街129海棠镇土桥街2起于石桥坝十字路口,止于土桥桥头130海棠镇海棠正街2由镇下场口至镇卫生院131邻封镇邻封正街2龙溪西路更名,由邻封加油站至电厂大门口132云台镇云台正街2原云台老街133云台镇云台路2钻探公司大门-基建大队134云台镇石油路2信用社—义和公路一段备注1、合计258块,其中更换157块,新增101块。2、实际实施地点以现场踏勘为准。(三)验收方式1.验收单位:由采购人组织。2.验收标准: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3.验收解决:采购方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并要求检验或检测的,若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采购方承担;若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货物安装完成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工作。验收合格条件如下:①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②货物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4)中标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投标产品免费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0年,在保质期内免费提供日常的维修保养服务。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3、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的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二)售后服务内容1、为确保正常使用,质保期内生产厂家应免费维修和供应零配件,质保期后以最优惠价给用户方提供零配件并做出书面承诺。2、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问题,若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使用;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提供备用产品,满足用户能够正常使用。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最优惠价提供上门服务。(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四)维修配件供应商和厂家在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三、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合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供需双方若无歧义,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余款。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计算分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各有效投标人抽签确定谈判次序并逐一与谈判小组进行独立谈判。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根据谈判情况,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5、商务技术标评审后,现场进行经济标开封唱标,各投标人再进行第二轮书面报价。二次唱标无误后,则按第二轮有效书面报价(最终报价)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分别与商务技术标得分相加,为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评审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二、评标标准 (一)经济标4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保留两位小数)。(二)技术标40分1、投标样品综合品质质量25分由评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的要求,根据产品外观、材质、工艺、实用性、使用维护方便程度等综合比较后评定,最高得20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的,技术标为0分。2、投标产品技术响应5分除样品以外的其他材质和整个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扣2分,有两条或两条以上不满足的,技术标为0分。3、提供标志牌制作工艺和安装实施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由专家评定后最高得10分。(三)商务标20分1、 投标人2011年以来承担过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以同类标识标牌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金额≥30万元的每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2、提供投标人2013年任何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材料2分,提供其中一样的不得分。3、提供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获得过区(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份得1分,最高5分。4、免费质保期及售后服务8分(1)免费质保期承诺满足招标要求得2分,不满足或未响应者不得分。(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分:承诺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 且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则提供备用产品的得2分。 (3)产品生产企业在重庆市内有加工厂或办事处或者分公司和直属维修站及配件库(提供该机构工商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分。(4)对投标人的售后装备配置、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人员安排、售后服务措施的完善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满分2分。以上1-4项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项评分因素为0分;第5项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评定。 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要求逐页签字盖章的除外)。(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八)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袋密封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的评判依据和标准,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有效性。(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由1份资格证明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二条的要求提供)、1份经济文件(即报价书,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一式3份的商务技术文件组成(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资格证明文件、经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误之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报价明细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3、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以及零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汇总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经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资格证明文件或经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八)投标文件的处置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收到的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及设备说明文件、各种复印件均不退还。五、开标(一)开标在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评标结果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供应商变更(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且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不高于原中标供应商1%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二)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违者取消中标资格。(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签订。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a)质保期限:b)保修范围:c)服务措施:d)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1.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2.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一、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三、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四、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一)提供投标人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二)提供投标人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发出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二、经济文件项目报价明细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民政局城乡道路标志牌采购采购项目编号:长公资采〔2013〕3098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城乡道路标志牌详见第二篇258块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说明:1、该报价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志牌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人工和材料(含辅材)费、安装调试、税费、利润、配送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费以及免费质保期内所产生的维护费用等一切费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三、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资质文件1份;经济标(即报价书)1份;商务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3份。五、我方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三)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格式自定)(四)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五)标志牌制作工艺和安装实施方案(六)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七)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材料(八)获得过区(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九)产品生产企业在重庆市内有加工厂或办事处或者分公司和直属维修站及配件库证明材料(十)免费质保期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十一)商务响应情况表(格式自定)(十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