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场内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场内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场内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场内运输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2026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场内运输项目

1.3项目内容:场内运输

1.3.1借土、废方、碎石、白灰、碎石土、弃土(含税单价)

1、运距1公里以内(含一公里),两种单价2.8元/m3和单价3元/m3。

2、单价2.8元/m3:运距超出一公里但小于十公里(含十公里)时计算方式:运费单价=2.8元/m3+(实际公里数-1)*0.8元/m3,(超过一公里后实际公里数取值方式为六进五舍,例如:2.5公里时取2公里计算,单价为2.8+(2-1)*0.8=3.6元/m3;2.6公里时取3公里计算,单价为2.8+(3-1)*0.8=4.4元/m3)。

单价3元/m3:运距超出一公里但小于十公里(含十公里)时计算方式:运费单价=3元/m3+(实际公里数-1)*1元/m3,(超过一公里后实际公里数取值方式为六进五舍,例如:2.5公里时取2公里计算,单价为3+(2-1)*1=4元/m3;2.6公里时取3公里计算,单价为3+(3-1)*1=5元/m3)。

1.3.2运输单价中包含乙方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及运输车辆调遣费。

1.3.3交货方式:负责运送至按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1.3.4交货地点: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施工现场。

1.3.5货物承运日期:按甲方要求,;货物运达期限按甲方要求。收货人取货验收办法:现场负责人检尺签字。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约5782198.00元人民币,增值税(3%),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意向供应商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8时至2021年7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不收取标书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17时。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5日内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17日9:00时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10:00时

7.3证明材料审核地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7.4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4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006137630@qq.com)交由采购人审核;

7.5证明材料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机械设备租赁项目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5782198.00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1年7月17日10:00-11:0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本次竞价采购流标,采购人将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采购。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联系人:孙昊天

电话:15245135352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场内运输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2026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场内运输项目

1.3项目内容:场内运输

1.3.1借土、废方、碎石、白灰、碎石土、弃土(含税单价)

1、运距1公里以内(含一公里),两种单价2.8元/m3和单价3元/m3。

2、单价2.8元/m3:运距超出一公里但小于十公里(含十公里)时计算方式:运费单价=2.8元/m3+(实际公里数-1)*0.8元/m3,(超过一公里后实际公里数取值方式为六进五舍,例如:2.5公里时取2公里计算,单价为2.8+(2-1)*0.8=3.6元/m3;2.6公里时取3公里计算,单价为2.8+(3-1)*0.8=4.4元/m3)。

单价3元/m3:运距超出一公里但小于十公里(含十公里)时计算方式:运费单价=3元/m3+(实际公里数-1)*1元/m3,(超过一公里后实际公里数取值方式为六进五舍,例如:2.5公里时取2公里计算,单价为3+(2-1)*1=4元/m3;2.6公里时取3公里计算,单价为3+(3-1)*1=5元/m3)。

1.3.2运输单价中包含乙方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及运输车辆调遣费。

1.3.3交货方式:负责运送至按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1.3.4交货地点: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施工现场。

1.3.5货物承运日期:按甲方要求,;货物运达期限按甲方要求。收货人取货验收办法:现场负责人检尺签字。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约5782198.00元人民币,增值税(3%),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意向供应商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8时至2021年7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不收取标书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17时。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5日内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17日9:00时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10:00时

7.3证明材料审核地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7.4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4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006137630@qq.com)交由采购人审核;

7.5证明材料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3工区机械设备租赁项目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5782198.00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1年7月17日10:00-11:0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本次竞价采购流标,采购人将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采购。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联系人:孙昊天

电话:152451353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 高速公路 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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