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RWZFCG-2013-181批 复 书: 2013榕财采计【158】号项目名称:市区高压缆化路灯改造工程(三期)主材采购 采 购 人 :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八月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2)一、投标邀请函…………………………………………………………………… (2)二、招标货物一览表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一、 说明……………………………………………………………………………(12)二、 招标文件…………………………………………………………………………(12-13)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13-15)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9)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9-20)六、 定标和签订合同……………………………………………………………(20-21)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1-33)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34-36)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37-63)注:本招标文件共64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投标邀请受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对市区高压缆化路灯改造工程(三期)主材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编号: RWZFCG-2013-181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2:30-17:00时(北京时间)。3.招标文件售价 50元人民币(纸质或电子版)、图纸清单500元整,(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开标时间、地点: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7.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联系。8.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通过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邮编:350001电话:0591-
********传真:
****-********联系人:小郑电子邮箱:fjrwzb@163.com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账号:
****************01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招标货物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备注11路灯杆56杆高10米指定的仓库或工地现场根据采购人确认交货的时间计划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附图”中的灯杆大样图2路灯具56250W钠灯具(1)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附图”中的灯具一、灯具二、灯具三选择其中任一款3路灯杆532杆高6米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附图”中的灯杆大样图4路灯具14250W钠灯具(2)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附图”中的灯具四、灯具五、灯具六选择其中任一款5路灯具518150W钠灯具21电缆765VV 4×16mm22电缆17359VV 3×25mm231箱式变压器1180KVA2箱式变压器2100KVA3箱式变压器2125KVA注: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费用。3、报价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4、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5、按照财政部《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6、以上采购清单的数量为预估数,并不完全等于实际采购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按现场实际使用量为准,可能与清单中的数量有所浮动,结算以实际使用量为准,请各投标单位慎重考虑。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市区高压缆化路灯改造工程(三期)主材采购采购人名称: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编号: RWZFCG-2013-18122.1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投标人须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512.2项目预算价:合同包一预算价为:¥
*******.00(人民币贰佰零伍万捌仟元整);合同包二预算价为:¥
*******.00(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陆仟零贰拾贰元整);合同包三预算价为:¥
*******.00(人民币壹佰万零伍仟元整)。该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报价方的投标报价如果超过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报价。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包二投标保证金为:¥14000.00(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合同包三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人民币壹万元整);应以汇票、转账支票形式于截标时间前一天12:00前到达汇达指定账户。注:投标保证金须注明所投项目及招标编号退保证金手续:如是中标公司向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并将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以及《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送到我司后给予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依相关规定可以退回时,则请将《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送达我司后给予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每周三、五为退保证金时间。613.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规定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装订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技术部分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电话号码、页眉、页脚、投标人的成功案例等可以判定投标人的内容;文字部分必须选用宋体四号黑色字体,并详细填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相关内容、正负偏离表,所有内容不得使用底色、边框、特殊符号等标识做修饰,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体现投标人信息。(2)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含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开标一览表等)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字样。(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3)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必须一致,但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本须知第13.1.(1)条规定。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登录www.fzzfcg.gov.cn网站进行电子投标:具体内容包括网上报名、填写保证金,并进行电子报价、上传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开标一览表、响应评分模板等)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注:所有投标人必须在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并经绑定CA卡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开标时投标人的CA卡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必需在截标时间之前(请投标人提前到场进行解密)。819.1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附件)。922.3招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1样品说明:(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的同时提供合同包1品目号2中的钠灯具1套(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附图”中的灯具一、灯具二、灯具三选择其中任一款,含光源电器),提供合同包1品目号4、品目号5中的钠灯具1套(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附图”中的灯具四、灯具五、灯具六选择其中任一款,含光源电器),合计2套,样品若不符合附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4:00至17:00前将样品送到福州市采购中心2楼样品室,并在样品签到表上签字确认。逾期未送达的样品及未安装完毕的样品不予接受。(3)样品按指定位置顺序排列,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公司标记。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评标结束当日自行处理。中标人所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4)未提供样品的或所提供样品的灯具外形与附图严重偏差的(灯具外廓尺寸允许±5%的偏差)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上费用由投标人自负)。(5)投标人所提供的灯杆、灯具造型应与采购人所提供的附图相同。(灯具外廓尺寸允许±5%的偏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作为本次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12关于无效投标及废标的具体条款:1、关于串通投标问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二)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三)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四)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为无效投标。5、样品若不符合附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12号)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方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7、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项目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的采购活动。(注:本项目设计单位:福州世正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按照财政部《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现场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的投标人:①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唯一性评标委员会应对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各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的,应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投标人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②确定有效投标人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描述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评议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9、招标文件中其他无效投标及废标的具体条款的对应号:8.1、 11.1、 12.5、13.7、 14.1、 14.5、 14.7、14.9.1、 17、 17.2、 17.3.1、 17.3.2、 19.3。 附1: 评标标准和方法:包1、包2、包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评议过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委员会经综合分析、比较,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投标,提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侯选人。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1)投标;(2)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3)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4)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5)配套设备的齐全性;(6)投标人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7)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8)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费和维保费;(9)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服务的费用;(10)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节能、环保等);(11)投标人的业绩及经营信誉;(12)样品。备注:评审优惠条款(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12号)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方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3)根据榕政综(2013)154号文意见,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名优地产品。采用最低价法评标时实行价格折让,即按参与投标的《目录》内名优产品占总投标产品的权重乘以投标总价10%进行折让。 (4)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一)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统计表》(格式附后)。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同时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证明其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3、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4、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中规定的“各行业划型标准”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注:若未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则本项内容不予价格扣除。5、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附:各行业划型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类型行业类型中小微型企业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 投标邀请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⑷ 合同主要条款⑸ 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 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开标一览表二、技术部分1. 货物说明一览表2.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三、商务部分及资格证明1.商务部分(1)投标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投标人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能说明投标产品规格型号、尺寸、性能参数的彩页资料及检测报告,提供可查询的厂家官方网站地址;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法人代表授权书(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5)投标人递交的其他资料(6)招标服务费承诺书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 投标保证金以汇票、转帐支票形式提交。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⑵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签订合同;⑶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增加:“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⑷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⑸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 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及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和上传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技术部分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电话号码、页眉、页脚、投标人的成功案例等可以判定投标人的内容;文字部分必须选用宋体四号黑色字体,并详细填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相关内容、正负偏离表,所有内容不得使用底色、边框、特殊符号等标识做修饰,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体现投标人信息。(2)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含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开标一览表等)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字样。(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3)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必须一致,但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本须知第13.1.(1)条规定。(4)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可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2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商务部分及资格证明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和上传14.1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4电子投标文件应该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4.9.1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登录www.fzzfcg.gov.cn网站进行电子投标:具体内容包括网上报名、填写保证金,并进行电子报价、上传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样分为商务部分及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规定见第13条投标文件格式)、响应评分模板(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4.9.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并经绑定CA卡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详情请参照办事指南里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15.3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CA卡共同解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纸质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由开标会主持人或唱标人宣唱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宣唱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异议的均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和开标活动的其它安排。16.评标委员会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 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估之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8)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比较与评价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系统样机评估检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和技术综合评估、比较与评价。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分。 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 定标准则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 中标通知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1.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2. 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3.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项目为市区高压缆化路灯改造工程(三期)主材采购项目。二、技术参数:合同包1:路灯灯杆技术要求:(1)灯杆尺寸按图,按抗震7度、抗风力12级设防,要求杆体线条流畅,圆柱形灯杆任一截面不得失圆;灯杆要一次成形,灯杆、灯臂、灯盘及所有金属配件表面均应热镀锌处理后静电喷塑,亚光处理;要求镀锌层均匀,厚度不小于65μm;镀锌后应钝化处理,表面光滑,喷塑层厚度不小于100μm。(2) 灯杆臂厚4.0毫米以上(不包括镀锌及喷塑层的钢板净厚度),配电门厚度3mm以上。(3)材料:配电门采用低碳钢;灯杆,灯臂等采用EN10025号钢(Fe430B或Fe510B)。(4)工艺要求:焊缝应均匀无虚焊,焊缝呈直线状,不得扭曲,焊接熔透度达85%以上;法兰盘开孔应采用等离子切割或线切割工艺加工;喷塑表面应平整有光泽,无气泡,气孔,无凹凸。在水平放置且无负荷的条件下,杆身直线度误差应小于2‰。(5) 配件要求:采用嵌入式安全门,设定上锁设置(防撬、防盗),所有紧固件为不锈钢材质,可靠耐久易操作;各种螺母紧固,应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丝露出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6) 防水内漏措施可靠,杆体颜色为白色。(中标后由业主确定)(7) 法兰盘与杆体连接处应焊有加强筋。(8) 灯杆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合格证和产品性能说明书,并应注明生产厂家、规格和生产日期。产品应贴有厂家金属制铭牌,并按供货数量与配备工具5:1比例配齐专用开门工具。灯具技术要求:(1)钠灯具功率:150W钠灯具、250W钠灯具。(2)钠灯具的外形与尺寸要求:造型应与效果图一致,灯具外廓尺寸允许±5%的偏差。流畅的外形轮廓,优良的空气动力外形,较小的风荷载。(详见图纸)。(3)灯体由金属铝高压压铸成型,应具有铝纯度高,耐腐蚀性强,外观简洁,线条流畅,结构牢固。(4)灯具表面喷塑或烤漆防腐处理、光洁美观。要求质量稳定附着力好,不褪色、不脱落,灯体外壳颜色为白色。(中标后由业主确定)(5)灯具反光器采用高纯铝压制成型,表面氧化后镀二氧化硅处理,表面无明显划痕,配光合理,光效高,低眩光光学系统。(6)灯具的弧型折光罩采用5mm的成形抗冲击钢化玻璃,耐温200摄氏度以上,透光率达90%以上;灯罩表面无气泡、明显的划痕和裂纹。(7)灯具的钢化玻璃与反射器,灯头套用密封胶粘成一体,组成内换泡结构,内部零部件采用防火阻燃材料、外露紧固件为不锈钢材质。 (8)配置名牌高品质电器,光学性能稳定,半年光衰不得超过5%。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配置的电器光源的产地、品牌及生产厂家。 (9)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内部接线为铜芯双层护套绝缘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1.5mm2,橡胶或聚氯乙稀(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厚度不小于0.6mm。(10)灯体内布线合理紧凑,不得留有过多余线,线性与线色应统一,各种提示、指示标识完整准确。(11)电气安全等级:I类,灯具应具有专用的接地端子。(12)防护等级、密封性能: IP65。电器箱与光学系统分开,独立组件,电器应易于安装或拆卸,便于维修更换。(13)光源采用高显色性高压钠灯。(14)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合格证和产品性能说明书,并应注明生产厂家、规格和生产日期。并在适当位置固定产品铭牌。备注:光源、电器配置要求从欧司朗、飞利浦、GE中选择。要求光学性能稳定,半年光衰不得超过5%。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配置的电器光源的产地、品牌及生产厂家。附图:灯具一、 灯具二、灯具三、灯具四、 灯具五、 灯具六、路灯大样图:合同包2:电缆技术要求:1、型号规格:VV 3 ×25 mm2 VV 4 ×16 mm2 2、通用技术要求:2.1执行标准:产品应符合GB/T12706.1-2008或IEC502系列以及其它相关的现行的国际标准、规范。2.2技术要求:A.使用特性:1)额定电压UO/U为0.6/1KV,额定频率为50HZ。2)电缆导体的允许长期最高工作温度≤70℃,5秒短路≤160℃。3)电缆弯曲半径:≥10DB、主要电气性能:1)20℃时电阻符合GB/T3956-2008的规定。2)绝缘线芯经受交流电压10KV火检无击穿。3)成品电缆经受交流电压3.5/5KV/MIN试验, 绝缘不发生击穿。4)室温下电缆绝缘电阻试验、最高额定温度下绝缘电阻试验应大于国标规定值。5)局部放电试验:施加1.5倍的交流电压时,成盘电缆的放电量应不大于40pc。6)导体:铜应符合GB/T3953规定;绝缘:绝缘层材料、厚度应符合GB/T12706.2和GB/T12706.3的规定;缆心、内衬层及填充物:电缆内衬层可采用挤包或绕包方式、厚度应符合规定;电缆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确;产品应按GB/T12706.2、GB/T12706.3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导体结构、性能及外观符合GB/T3956-2008《电缆的导体》的规定;绝缘线芯采用颜色识别,分色规则符合GB6995-2008《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的规定合同包3:箱式变压器技术要求:(1)规格型号:户外路灯专用成套变电站100KVA、125KVA。1、技术要求:1.1适用的技术标准:(1)B/T17467-1998《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2)DL/T537-1993《6~35KV箱式变电站订货技术条件》。(3)IEC298《高压交流断路器》。(4)IEC185《电流互感器》。(5)IEC282、GB3906《高压熔断器》。(6)GB7251-8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7)IEC60076-1993、GB1094-1996《电力变压器》。(8)ZBK41005-89《6~22变压器声级》。(9)本设备技术标准合同应符合GB2900《电工名词术语》的规定。1.2主要功能:(1)本设备包含高压器开关设备、电力变压器和低压开关设备三部分,须具备安全可靠、运行经济、易于维护等特点。 (2)本设备应有低压计量功能,并要有配置上、下半夜时控开关。路灯微机外围站设于箱式变压器低压室。(3)本设备应具有计算机输出接口,可实现“四遥”功能。1.3箱式变压器箱体要求(1)外壳由冷轧钢板弯制的构造焊接或组装而成,箱体应满足常年露天工作需求,并应满足南方沿海高温潮湿的气候条件。(2)箱体防护等级IP44以上,低压柜防护等级IP30以上,高压柜应具有“五防”措施。(3)高压室、低压室、变压器室均设双重门。(4)变压器防护网门与高压柜联锁,保证网门开启变压器不带电。1.4主要电器选用:(1)变压器采用D9M型全封闭、免维护、免加油变压器。采用波纹油箱,不设油枕,同时带有压力释放阀。(2)高压主开关选用FN11-12(D、R)/125型负荷开关。(3)低压开关选用具有3C认证的CKM33系列塑断路器、EVS交流真空接触器或同档次系列的产品。1.5主要技术参数:(1)高压:额定电压10KV;雷电冲击耐压>75KV;额定短路关合电流31.5KA;额定频率50HZ;1min工频耐受电压:35KV。(2)低压:额定电压250V;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35KA;飞弧距离≤100mm;1Min工频耐受电压:2.5KV。(3)变压器:空载损耗≤290W;负载损耗≤1500W;阻抗电压4%;空载电流1.6%;高压分接范围±5%。(4)绝缘电阻:干燥环境条件下,高压对低压及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300MΩ ,低压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Ω ;潮湿条件下,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5)供货前提供箱式变基础图。(6)低压腔预留安装微机控制系统空间为600mm*700mm*300 mm。2.随货资料文件要求:2.1设备按国标和行业规定的项目试验出厂的实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2.2设备使用说明书。2.3箱式变压器一、二次回路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2.4高压负荷开关产品、各类低压开关、元器件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2.5产品保修卡。2.6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户外路灯专用成套变电站彩色图片。三、技术服务要求:1、货物安装及调试:(1)电缆应避免在露天存放,电缆盘不允许平放;运输中严禁从高处扔下装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吊装包装件,严禁几盘同时吊装。在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上,电缆盘必须放稳,并用合适方法固定,防止互撞或翻倒。(2)货物由中标人负责按合同签订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培训,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3)灯杆、灯具在装卸、运输和堆放时应避免撞击,严禁抛投;灯杆成批运输、堆放时,应分层交错排列,并应捆扎;灯杆因运输、粗略装卸造成油漆脱落,中标人应负责派人修补。(4)中标人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至少配备1名驻地工程师负责安装现场的指导和协调,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场地、水、电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5)安装调试到位后的产品由中标供应商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并签字。(6)产品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7)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8)中标人在采购人指定的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9)中标人应提供免费培训和技术服务。2 .验收和培训(1) 验收标准:各类产品的数量、技术质量性能和规格型号、外观等应符合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2) 验收程序和方法:①出厂检验: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②安装调试检验:产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③最终验收:产品按签订合同中具体数量、具体地点送达后,中标人与采购人以及相关部门一同按2-(1)款规定进行最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3) 技术培训:中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或最终用户技术人员进行有关设备安装、调试、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培训,直至采购人或最终用户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4) 在采购人指定的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 . 技术资料:交货的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带有中文摘要的英文)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内。(1)产品验收标准;(2)产品技术说明书;(3)使用说明书;(4)产品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5)零部件目录;(6)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7)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8)合同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4.特殊工具: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合同包(1)的投标人必须随货免费提供灯具总量10%的光源和电器、占灯杆总量10%的杆门,以便安装时备用和质保期内维护使用。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四、质量保修期1.合同包(1)的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中含有灯杆部分应承诺二十年质量保证期,灯具部分应承诺三年质量保证期, 光源部分应承诺一年质量保证期,在质保期内因正常使用损坏,更换配件不足时,厂家应无条件、无偿的及时提供。所供配件须与投标样品一致。在此期间若遇故障和意外事件,中标人接到通知后(电话),二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应急抢修。投标人对已过保修期的产品应负责终身维修服务,收取合理的维修费。1.1灯具中标人应对所供货物按要求抽样送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样品应贴有样品送检单位名称,厂牌,型号规格及提供灯具正面、侧面、内部结构照片附在检测报告中,对应招标文件中的灯具编号,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灯具样品厂家负责组成套送检。注:请中标人在用户规定的时限之前,将送检样品贴好标记,并配合用户将样品送至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抽样送检所发生的合理消耗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进行违约处罚或退货处理。2.合同包(2)的投标人应保证电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证期为3年,并随货提供具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合格证和产品性能说明书,合格证应有生产许可证编号。2.1中标后电缆供应商应对所供货物按要求抽样送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样品应贴有送检单位名称,厂牌,型号规格,地址,联系人电话。注:请中标人在用户规定的时限之前,将送检样品贴好标记,并配合用户将样品送至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抽样送检所发生的合理消耗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进行违约处罚或退货处理。3.合同包(3)的投标人应保证变压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证期为2年。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体系,对采购人的请求能够在2小时内做出回应,对设备故障的维修能够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能采取正确解决问题的措施。5.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6.各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7.产品质量检验要求:7.1电线电缆项目:(1)每批电线电缆到场时中标人应随附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并经采购人、中标人、监理、施工方共同见证随机取样送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规格,同一生产时间的为一批次进行取样),对抽样送检所发生的合理消耗以及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凭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对供应商予以处罚。产品应符合GB/T12706-2008、IEC502、GB75023-2008的要求。(2)电缆检测项目:导体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耐电压试验、结构尺寸检查(绝缘、护套等)、绝缘老化机械性能、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3) 电缆必须多提供6米便于取样检测,电线必须多提供30米便于取样检测。7.2灯具项目:(1)灯具到场时中标人应随附合格证及产品性能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并经采购人、中标人、监理、施工方共同见证进行材料进场抽样外观检测,并随机抽样送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规格的为一批次进行取样),对抽样送检所发生的合理消耗以及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买方有权凭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对供应商予以处罚。产品应符合GB7000.1-2002、GB7000.1或IEC598;测试结果应符合《灯具安全要求和试验》(GB7000.1- GB7000.6)的要求。(2)灯具检测项目:接地规定、电气强度、绝缘电阻、爬电距离、电气间隙、防触电保护、防尘、防水试验(光源仓IP65,电源仓IP54)、功率因素、照度、均匀度、照度最大值、照度最小值(3)灯具款式相同,功率不同的,只需提供一套灯具样品送检。(4)灯具数量在10套以内的可以不送检,但必须进行材料进场抽样外观检查。若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供货产品,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3灯杆项目:灯杆检测项目:焊接焊缝;法兰盘、加强筋;喷塑镀锌表面、杆身直线度、壁厚。若有质量问题则灯杆送检,检测项目:喷塑厚度、镀锌厚度、力学性能、压扁性能、壁厚、附着力.灯杆在验收时应有相关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发现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取样送福州市计量所或福建省中心检验机构检测对抽样送检所发生的合理消耗以及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凭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对供应商予以处罚。五、付款方式:(1)货物进场验收合格,并在财政局拨付进度款到位后,支付货款的90%;(2)待安装期满二年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及财政拨款到位后结清余款。六、交货时间、地点:根据采购人确认交货的时间计划、指定的仓库或工地现场。第四章 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号:甲方(采购人):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人):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榕财采计号),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数 量单 价总 价 交货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2.1交货方式: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b.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c.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 (时间)支付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6、验收(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谈判文件中细化规定。7、售后服务所有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8、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9、违约责任9.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9.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9.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9.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9.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9.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违约终止合同10.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0.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2、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其他约定13.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3.3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期 : 投标文件目录一、开标一览表二、技术部分1. 货物说明一览表2. 供货范围清单3.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4.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有要求的资料三、商务部分及资格证明商务部分1. 投标书2. 投标分项报价表3. 投标人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安装、技术培训计划5.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6.福州名优地产品优惠明细表、福州名优地产品证明文件7. 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8. 中小企业声明函9.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法人代表授权书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5.投标人递交的其他资料6.招标服务费承诺书7.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要求的资料 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报价(现场交货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注: 1.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 投标人代表签字: 2.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期 :货物说明一览表 (按投标货物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详细性能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供货范围清单说明: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投标人在填写“投标响应”一栏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详细填写是否具体响应的内容。如无具体响应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代表签字:投 标 文 件商务部分及资格证明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投 标 书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即 (中文表述)。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年月日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1投标货物合同包2货物名称3原产地4数量、型号、规格5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6备品备件价7专用工具价8技术服务费9安装调试费10检验培训费11运输费用12保险费用13投标价格14投标总价 注:1.第1栏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包/品目号。2.出厂价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0的各项费用。3.现场交货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2的各项费用。4.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5.此表第14项投标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6、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名: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1)本附件内容由各投标人进行填写,应至少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服务内容的响应文件。2)保修期应明确;技术培训应明确受训人数、时间等。3)技术支持单位的情况需予以详细说明,包括人员情况、技术能力、联系方式等等。投标人代表签名: 日期: 年月日技术培训计划承诺书(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技术培训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 年月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若有)投标人名称(公章):招标编号:1234567合同包清单产品名称金额本合同包报价占本合同比率(%)价格评标扣除金额价格扣除后金额合计注: 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5为栏目3÷栏目4。3.栏目6为栏目3×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优惠幅度。4.栏目7为栏目3-栏目6。5.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6.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代表(签名): 日 期:附:节能、减排、环境标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表。评标方法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优 惠 幅 度最低评标价法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若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在此附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内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如有的话)123456合同包目录内产品名称金额同一合同包内报价所在合同包报价价格扣除幅度合计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内产品时,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扣除价格=同一合同包内福州名优地产品报价×(同一合同包内福州名优地产品报价÷福州名优地产品所在合同包报价)×10%3、以上属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内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4、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后两位。5、评标委员会对未填写或漏填写的投标人只能认定是自己放弃政策性加分条款内容,而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并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6、若所投的产品不属于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内产品,本“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必填写,并以空白提供。投标人代表签字: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A(若有,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名称(公章): 编号:1234合同包本合同包报价价格扣除比例价格扣除金额注: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优惠幅度。2. 此表同属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签字: 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详见评分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此附件中提供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关于贵方 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 电话: 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 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6-4。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电传: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标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 期: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以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投标人代表签字: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询价文件的规定,以转帐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投标方(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日 期: 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兹有我公司参加贵公司 年月日(开标时间)的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中,本公司以(同城转帐/异地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大写)(小写¥ ),如我司中标,请贵公司待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并将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以及《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送到贵公司后给予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依相关规定可以退回时,则请将《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送达贵公司后给予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公司所属省份、市/县: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