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民路(泗水大道至北京路段)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泗阳县人民路(泗水大道至北京路段)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泗阳县人民路(泗水大道至北京路段)维修改造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阳县人民路(泗水大道至北京路段)维修改造工程已经泗发改投【2021】 83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人民路(泗水大道至北京路段);
1.2工程规模:路口改造面积为3515㎡。工程内容具体包括:原沥青路面及水稳基层的拆除;铺筑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和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掺3%抗车辙剂)路面、C25混凝土基层等。
1.3招标预算价:*******.52元,招标控制价:*******.52元;
1.4工期: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经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付清余款。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4.3投标企业须是:泗阳县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成员。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3日08:30至2021年7月15日17:30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memberLogi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报名(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新点电子交易网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操作(https://www.etradin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网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位于泗阳县人民路(泗水大道至北京路段) |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
联系人:嵇凯 | 联系人:吴美霞 |
电 话:180*****779 | 电 话:139*****023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223700 | 邮 编:223700 |
E-mail:/ | E-mail:/ |
2021年7月13日
招标
|
宿迁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