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地下水样品采集询价公告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地下水样品采集询价公告

近期,我局将开展2021年度福州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省考点位和污染企业(区域)地下水水质试点监测省级试点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前来报价。

一、询价单位: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福州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省考点位和污染企业(区域)地下水水质试点监测省级试点地下水样品采集项目

三、服务期限

1.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地下水环境质量省考点位丰水期样品采集任务;

2.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地下水环境质量省考点位枯水期样品采集任务;

3.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污染企业(区域)地下水水质试点监测省级试点枯水期样品采集任务。

四、项目内容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委托的样品采集工作和相应的质控工作,同时必须接受采购人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和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地下水调查采样资质认定证书;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含具体采样项目、点位、频次、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12: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龙头新村28-16号(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鄢锋 150*****598

2.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附件:1.2021年度福州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省考点位污染企业(区域)地下水水质试点监测省级试点地下水样品采样方案

2.报价范例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3日

标签: 采集 样品 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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