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2021年实际道路排放测试试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2021年实际道路排放测试试验用车租赁服务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n采购预算(元) | n数量 | n小计(元)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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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nnn nn nn n采购目录: n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nn n配置要求: nnn n采购用于实际道路排放测试的特定种类、型号试验用车的租赁服务,包含重型柴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天然气公交车、天然气出租车、小型客车,共包含车型数量为总共20辆,租赁总次数为24辆次。具体要求见本公告附件中《公告》正文中的相关要求。 n | n¥2,500.00 | nn24(辆次)n | n¥60,000.00 | n
1 车辆准备要求:根据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的试验安排,逐辆提供所需车辆进行测试。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提前2天通知投标人所需车辆,投标人驾驶员于测试当天凌晨0:00前将车辆驾驶到指定地点。
2 车辆的驾驶要求:车辆租赁期间,车辆由投标人驾驶员在试验人员培训指导下,按照特定标准的要求以及规定的行驶线路及行驶速度进行驾驶。开展试验时,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出现的车辆损坏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保证车况良好,车内清洁卫生。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运输,车辆违章及安全事故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车辆租赁以(辆次)为单位,每1(辆次)指1辆车租用24小时,从正式测试当天凌晨0:00开始计算。
5 特殊要求:由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实际道路排放测试对车辆工况和功基窗口有严格要求,因此存在一定的试验失败可能性,为完成不少于20次符合标准要求的试验,本项目车辆租赁总和为24辆次(其中4辆次为实验失败后车辆重新进行的试验)。
6 中标人应当提供合同金额的正规机动车租赁发票。
1 车辆租赁费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劳务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
2 投标人报价时,按照24辆次进行报总价(见格式文件1)。
根据正式合同规定执行。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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