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宝高速公路兴平西互通式立交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西宝高速公路兴平西互通式立交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宝高速公路兴平西互通式立交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2018]1013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交函[2019]462号文件批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交函[2017]443号文件批复该项目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宝高速公路兴平西互通式立交位于兴平市中心城区以西连霍高速K1110+868处,距兴平互通式立交11.018km,距武功互通式立交16.454km,距武功服务区10.379km。

立交区主线范围为K1110+265~K1111+440,主线长1175m,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1m,设计速度120km/h;新建立交采用B型单喇叭方案,设A、B、C、D、E共5条匝道,E匝道下穿连霍高速公路主线,匝道总长1942.326m,匝道设计速度40—60km/h,其中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m,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0.5m;主线新建1-36m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桥梁,桥梁全长43m,E匝道下穿通过,新建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接长主线通道2座、涵洞3道,匝道新建通道2座、涵洞2道;在连霍高速公路北侧设收费站一处,收费站设4入6出共10个收费站车道(含2入2出ETC车道),收费大棚采用网架结构形式;收费站设宿办楼和相应的配套设施用房,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宿办楼地上2层,砖混结构,配套房地上一层,框架结构;项目总占地224.92亩,其中新增占地134.76亩,收费站占地11亩。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宝高速兴平西互通式立交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房建、收费大棚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划分1个标段(XPX-SJSG标段),计划总工期为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桩号

路线长度(m)

主要工程内容

XPX-SJSG

K1110+868

主线长1175m

匝道长1942.326m

设计内容:

1.包括立交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机电、房建)、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勘察工程、筑路材料、施工及保畅方案等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

2.界桩预制及敷设、征地拆迁图及征迁费用详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等。

施工内容:

1.立交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房建、收费大棚等路线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缺陷责任期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标段

类别

资 质 要 求

XPX-SJSG

勘察设计

同时具有下列或其以上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1个: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C.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施工

同时具有下列或其以上资质: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

4)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且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单位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资质证书中列明的企业负责人持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化单位除外)。

3.1.2财务要求

标段

财 务 要 求

备注

XPX-SJSG

2017年、2018年、2019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5%

独立投标人的按照此要求

XPX-SJSG

勘察设计单位和主体工程施工单位2017年、2018年、2019年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照此要求

3.1.3 业绩要求

标段

类别

业 绩 要 求

XPX-SJSG

勘察设计

2016年(含)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合同段工作(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等专项设计标段业绩不包括)。

施工

2016年(含)至今:

1)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合同段;

2)至少完成过1座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桥梁工程;

3)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路面工程施工合同段;

4)至少完成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段;

5)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

6)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通信、收费或监控系统施工合同段。

注:1.企业业绩不能重复计算,1个项目只算1个业绩;

2.联合体成员按其在联合体中的分工认定业绩;

3.总承包工程和专业承包工程都可以作为业绩,但1个总承包工程只能算1个业绩,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总承包工程业绩中自行完成的多项专业工程中的1项作为相应专业业绩。

3.1.4信誉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备注

XPX-SJSG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列入信用评价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

2.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4条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按照此要求

3.1.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

总负责人

1

具有5年或以上的公路勘察设计经验;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段负责人。

或者:

具有5年或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2016年以来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

独立投标

1

具有5年或以上的公路勘察设计经验;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段负责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且设计单位牵头时

具有5年或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2016年以来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且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牵头时

设计

项目经理

1

具有5年或以上的公路勘察设计经验;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段负责人。

施工

项目经理

1

具有5年或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土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2016年以来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

施工

总工程师

1

具有5年或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土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2016年以来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段总工程师。

说明:1.以上人员业绩不能重复计算,一个项目只算1个业绩;

2.以上人员目前须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1.7投标人勘察资质应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数据,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数据中的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人设计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或企业数据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中的路基、桥涵、路面、交安、机电工程施工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中的房屋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相应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独立投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和绿化工程施工单位除外)。

3.2.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按专业可划分为三类,分别为:1、勘察设计单位;2、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包括路基、桥涵和路面工程;3、附属工程施工单位,包括交安、机电、绿化、房建、收费大棚等工程。

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时,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以是设计单位或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3.2.4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5家(含5家)单位。

3.2.5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投标。

3.2.6联合体中标后,应严格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按各自的分工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的工作,不得借分工的名义实施转包。

3.3投标人所填报的勘察设计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时,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投标人所填报的路基、桥涵、路面、交安、机电等工程的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时,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主要工程量”“交工时间”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投标人所填报的所填的房屋建筑工程的业绩应是已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时,应附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分类”、“合同价”、“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时间”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4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或其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人民币80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21 年2 月26 日至 2021 年3月4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打印网上投标确认单(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确认),填写“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转账时应注明“兴平西立交总承包招标文件购买”内容(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缴费)。

投标人在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后,1)独立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电汇回单(其中所显示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彩色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qq.com;2)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网上投标确认单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电汇回单(其中所显示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授权牵头单位人员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联合体牵头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牵头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彩色扫描件(均须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qq.com。 招标人在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图纸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投标人电子邮箱。若招标人发现上述材料中的账户名称、单位名称等基础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按原路径退还投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户 名: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68 2010 0100 0118 94

联 系 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陕交发[2019]101 号)的相关要求,从 2019年9 月10 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入场交易。潜在投标人需先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 CA 数字证书业务,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办理业务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电子版)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招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7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同时提交保函)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详见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人员应做好疫情期间的自身防护工作,并服从交易中心的现场管理要求。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若因疫情防控影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将以补遗书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路局网站和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 编:710065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

邮 箱:********@qq.com

2021225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施工总承 立交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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