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二期10KV用户变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二期10KV用户变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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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二期10KV用户变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JMD-*******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招标条件

本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二期10KV用户变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5.101818万元,招标人为南京雄州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二期10KV用户变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二期10KV用户变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二期10KV用户变工程: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江苏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颁发的“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级别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5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7)施工企业投标时必须出具南京市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或证明(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缴纳收据或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7-12 08:30到2021-07-16 17:30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请潜在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7-22 16: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7-22 16:00

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85号理想城2幢1505室

七、其他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二期10KV用户变工程
1.2 采购编号:NJMD-*******
2.招标项目最高限价及工期
2.1项目最高限价:285.101818万元
2.2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江苏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颁发的“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级别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5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7)施工企业投标时必须出具南京市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或证明(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缴纳收据或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雄州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灵岩街道文峰路2号
联 系 人
:周主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名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雄州街道秦苑路29号-2
联 系 人
:李名松
电 话
139*****448
电 子 邮 件
********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二期 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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