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宏莆招[2021]055号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拟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划拨补出让地块选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项目(为买受人办理法拍地划拨补出让补交出让金提供依据)土地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二、委托评估地块

已经法院拍卖取得房产用地(荔国用(1998)字第180086号)选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该项目总面积为:7874.74㎡。

三、评估要求

1、时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出具评估报告。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1000元。

2、成果要求:评估方须根据土地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评估报告须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式4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评估服务费

评估服务费计取办法:地评估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计取,单宗封顶3万元。

五、付款方式

评估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由法院拍卖该地块的买受人一次性付清评估服务费。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中介超市地价评估的中介机构本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1年713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要现场勘察或咨询相关事宜的,请于2021713日至20217 1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30 分至 17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评标办法

1.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若只有一家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报名的,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1.2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1.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支付评估服务费时一并退还。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72609 00分;

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招标公告。

十二、公告其他说明: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1*****1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拱辰街道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

联系人:小郑

电话:157*****6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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