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现场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现场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作为比选人,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符合资格要求并按时递交了报价函等相关资料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竞争。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现场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为加强郫都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管控,郫都生态环境局拟采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现场监测设备(手持式移动执法终端),用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及日常督查工作。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span>??/span>5、技术参数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产品名称 | 产品参数 |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气体检测仪 | 1.测定原理: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检测器; 2.外型规格:体积小、操作简单,方便携带; 3.工作温度:(-20~+50)℃ 工作湿度:(15~90)%RH; 4.工作电源:3.7V/6.8Ah锂电池 仪器噪声:<50dB(A); 5.功??/span>耗:<1W; 6.功能要求: (1)同时显示多组分测量结果; (2)内置高负载采样气泵,采样流量恒定; (3)显示器:同时显示5个测量值,带背光灯,背光强度可调; (4)电源:大容量可充电锂电池,一次充电的使用时间≥6小时; (5)特定VOC气体检测范围1ppb—10000ppm; (6)内设≥100种VOC气体校正系数; (7)预留传感器加装功能,可以同时配置包括PID在内的7种气体传感器; (8)检测气体动态曲线谱图显示气体浓度; (9)声报警:电磁蜂鸣器 >80dBA; (10)光报警:高强度LED,180o范围内可见; (11)可拓展检测可燃气、氧气、有毒气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12)数据处理:可保存≥95000组测量数据,提供专门的数据处理软件,可通过软件将数据导出电脑office表格。 |
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二、比选报价资料
1、比选报价函(按照下表监测项目进行单套报价,格式自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单位) | 单位 | |
1 |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气体检测仪 | 3 | 套 |
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比选说明
1、报价(包干价):报价应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服务、交通、通讯、会议、专家评审、利润、税金等、直至工作完成的全部服务);
2、评审方法:经综合比较择优选出1家合理价格的比选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3、其他事项:比选申请人提供1份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鲜章)均需真实有效和有序整装成册,报价单密封。
四、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原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进行采购,须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比选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1、本项目比选公告时间自2021年7月14日开始,至2021年7月16日结束,拟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将相关资料密封后递交给比选人。
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下午17:00时;
3、递交地点:郫都区德源菁蓉镇红旗大道221号1号楼5楼503(郫都区政府第二办公区);
4、联系人:范鹏;????/span>联系电话:17702891082。
六、本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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