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博瑞锅炉燃烧器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博瑞锅炉燃烧器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南瑞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
蒸汽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重庆南瑞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蒸汽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BR-D004-2021-070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南瑞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改造要求 |
蒸汽锅炉低氮改造 | 详见技术规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承装承修资质,提供资质文件。
3.2.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3.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4.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销售业绩证明资料,至少提供类似企业业绩3个以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发至邮箱********2@qq.com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8日。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其电子版(拷入U盘)递交地点为重庆涪陵李渡聚龙大道190号办公楼214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信息同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网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同期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南瑞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190号
邮编:408000
联系方式:139*****020
电子邮件:********2@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李渡新区支行
联系人:杨川 139*****020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以新颁布的法律规定为准。
2021年07月
●附件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投标人名称 | |
税号 | |
招标编号 | |
分标编号 | |
获取包号 | |
汇款公司名称 (不接受个人汇款) | |
汇款金额 | |
汇款银行名称 | |
汇款账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手机) | |
收件人地址 | 省份: 城市:具体地址: |
注意:以下信息用于资料的邮寄,请务必认真填写! | |
收件人 | |
收件人联系方式(手机) | |
传真(自动应答) | |
公章:
日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招标文件中所指“本招标项目”,均指其对应的“包”或“标段” | ||||
1.1.2 | 招标人 | 见招标公告。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见招标公告。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及技术规范书。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见技术规范书。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见技术规范书。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见技术规范书。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1.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具体要求见合同条款。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详见招标文件。 | ||||
1.5.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人不得出现评标办法前附表“否决情形”规定的否决投标内容。 | ||||
1.5.2 | 偏差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补充: 如招标文件中有内容存在差异,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技术规范书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工期/服务期以招标公告为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投标人。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已收到。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投标人。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 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已收到。 | ||||
2.4 | 招标文件的异议 | 补充: 1.异议的提出应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2.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 3.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4.潜在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如潜在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承包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价格有变动,投标人应撤回原先的投标文件,重新提交新的投标文件。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款方式开具。 1.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同时应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并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上述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应全部封装在“投标保证金”封装内。 3.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李渡新区支行 收款人名称:重庆南瑞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 7.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人应以所投的包为单位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
|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补充: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补充: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至2020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 | ||||
3.5.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1) |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补充: 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说明该“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 ||||
3.7.3(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各1份。内容为投标保证金、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电子投标文件(U盘1份): 内容为投标保证金、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每份电子投标文件中均包括不可编辑版(完成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正本的扫描件)、可编辑版(不得加盖电子章或密码)。 3.其他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U盘):可编辑版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编写,投标函报价表(含全部的报价及计算书说明)采用Microsoft Excel编写,相关数据应采用公式计算,采用Microsoft Excel软件计算的不得取消计算公式及相关链接,图纸、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告知使用的应用软件和文档的版本、使用或打开方式等信息;可编辑版文件不得写保护;可编辑版文件与不可编辑版文件一致。 | ||||
3.7.3(3) | 投标文件是否需要分册装订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投标文件必须从封皮页开始,逐页连续编写页码,包括封皮、目录、夹装在其中的各种证书影印件、图纸等都必须整体连续编页,不得中断(如:投标文件共100页,必须从1至100连续编页,拆分成多册分别装订的,可以接续编页,也可以重新从1开始编页)。 | ||||
4.1.2 |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信息 | 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包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号、包号、封装编号及名称、正本或副本等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密封处签字或加盖公章,同时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4.2.4 | 投标人递交回执时间 | 不适用。 | ||||
4.2.5 | 拒收投标文件的其他情形 |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予以拒收 | ||||
4.3.2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 | 不适用。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重庆南瑞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办公楼206室。 | ||||
5.2 | 开标程序 | 详见招标文件。 | ||||
5.3 | 开标异议 | 补充: 应按附件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受理单》。 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按附件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受理单》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个小时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组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招标人公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信息同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网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同期发布。 公示期限:3日。 | ||||
7.2 | 评标结果异议 | 补充: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2.应按附件格式填写《评标结果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
7.5 | 中标通知 | 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公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方式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7.7 | 签订合同 | 补充: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为项目单位和中标人 2.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评审排名仅次于原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招标人将有权拒绝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 | ||||
8.2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补充: 如果中标人有商业贿赂和欺诈行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和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的时间内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拒绝其投标。商业贿赂指在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投标人为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投标人索取或接受投标人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虚假投标,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旨在使投标价格成为人为的、无竞争性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 ||||
8.3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补充: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将重新招标: (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3. “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二《“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如投标人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对承诺函内容提出偏差,视为该投标人完全同意承诺函内容并已作出承诺。 4. 增值税税率 投标人应填报增值税税率,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提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按此进行合同结算,否则由此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要求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作出承诺。);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需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响应和偏差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报价文件;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项至第 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如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采购。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款、第 5.3款和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异议单格式
招标文件异议单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开标异议受理单
投标人名称: | |
异议受理场所:□开标现场 □非开标现场 | |
异议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 |
答复: | |
异议受理工作人员签字:开标现场监察人员签字: 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 |
受理 说明 |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按本表格式填写。 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个小时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评标结果异议单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附件二:“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
“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
XX公司:
为积极配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公司在参与贵公司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 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 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 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 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 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 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 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 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11.同意并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款内容;
12.我公司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招标人确定。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初步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技术部分权重:50% 商务部分权重:10% 投标报价部分权重:40%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见本章2.2.4(3)。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不适用。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 |
3.1.2(3) | 否决情形 | 补充: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
3.1.3 | 算术错误修正 | 修改为: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总价承包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3)投标文件中单价承包项目的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若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报价文件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报价文件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
3.3.4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补充:在评标过程所有澄清未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回复,视为无效 |
3.4.3 | 评标结果 | 中标数量限制: □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包数量不做限制 |
3.4.4 | 未中标解释 |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初步评审标准
1.本章2.1款初步评审标准见下表,包括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根据本章3.1.1、3.1.2、3.1.3款初步评审关于投标文件否决之规定,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表所列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否决情形如下表所示,评标委员会仅依据表中所列明的支撑材料和判定标准进行评审。
3.表中涉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事故查询系统”查询并生产报告或打印截图的,如果投标人未提供,不否决,但作为详细评审依据。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否决情形 | 否决事项 | 需要投标人提交的支撑材料 | 评审方法 |
1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2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3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文件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4 | 形式评审 | 文件签署 | 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的;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的);使用投标专用章未附有效的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说明的。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5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 投标人联合体协议书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6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投标人自述,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自述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7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提交投标截止日前7 天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自动生成并下载显示查询日期及查询信息的 pdf 格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同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截标日次日下午18:00。 |
8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提交投标截止日前7 天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自动生成并下载显示查询日期及查询信息的 pdf 格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同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截标日次日下午18:00。 |
9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 | 提交投标截止日前7 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打印截图,同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截标日次日下午18:00。 |
10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的 | 提交投标截止日前7 天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结果的打印截图,同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截标日次日下午18:00。 |
11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提交投标截止日前7 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打印截图,同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截标日次日下午18:00。 |
12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 投标单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案件记录的相应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未提交加盖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提交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中存在投标人关联人员行贿犯罪信息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出具日早于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的 |
13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 / | 评标委员会判断,评标委员会在截标后查询招标人在物资管控系统中的集团冻结供应商管理模块公布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清单 |
14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的。 | 投标文件的专用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15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招标人有权对厂商进行资质能力核查,如经核查该厂商不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及工艺控制、生产人员、元器件及产品检测能力等资质能力,或因厂商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将视厂商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认定其中标无效。 | /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16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投标人自述,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自述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17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有要求,但未提供相应具有注册资本金金额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其注册资本金金额的证明文件的。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18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投标人自述,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自述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19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投标人自述,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自述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20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投标人自述,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自述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21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提交投标截止日前7 天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自动生成并下载显示查询日期及查询信息的 pdf 格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同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截标日次日下午18:00。 |
22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23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曾在参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源项目投标时因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被否决的(否决日期以该投标人参与的电源项目中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24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25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变更证明 |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26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它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提交投标截止日前7 天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自动生成并下载显示查询日期及查询信息的 pdf 格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同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截标日次日下午18:00。 |
27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提交投标截止日前7 天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自动生成并下载显示查询日期及查询信息的 pdf 格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同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 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截标日次日下午18:00。 |
28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期限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函中投标有效期响应情况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29 | 响应性评审 | 交付期限 | 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工期/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投标文件关于工期/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 评标委员会判断,评标委员会不接受逾期承诺,提前完成的承诺由评标委员会判断。 |
30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担保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有效证明的。未提供有效证明是指未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也未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并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投标保证金文件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31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偏差 | 投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差的;未按要求填写具体数据信息以及填写的数据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 偏差表、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32 | 响应性评审 | 澄清修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撤销投标文件或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 /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33 | 响应性评审 | 澄清修改 |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澄清回复文件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34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范围 | 投标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35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依法所作的修正价格的。 | 澄清回复文件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36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 开标文件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37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 开标文件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38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高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投标函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 开标文件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39 | 响应性评审 | 违反税法 | 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 | 开标文件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商务部分
价格评分(满分100分,权重40%) | ||
价格 | 100 | 应答人评审报价,为经评审的每包应答总价,即每个型号应答单价*需求数量,对于缺项报价物料,按该标包内按经评审的最高单价计算。 价格得分=100-100×n×|应答人的评标价-基准价|/基准价(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商务评分(满分100分,权重10%) | ||
一、应答文件对采购商务文件响应情况(0-10) | 0-5 | 应答文件的对应性、规范性、全面性(按采购文件要求),满分5分。否则以1分为级差扣分。 |
0-5 | 认真填写商务偏差表且无偏差得基础分3分;负偏差以1分为级差扣分;正偏差以1分为级差加分,最高加2分;有商务偏差而不列出者得0分。 | |
二、财务状况(3-15) | 1-5 | 有效应答人注册资本金从多到少分高、中、低三档考虑。以2分为级差酌情打分,三档分别得分5、3、1。 |
1-5 | 有效应答人净资产从多到少分高、中、低三档考虑。以2分为级差酌情打分,三档分别得分5、3、1。 | |
1-5 | 资产负债率50%及以下得5分,50%-70%得3分,70%及以上得1分。 | |
三、质保及售后服务体系(0-10) | 0-5 | 质保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基础分2分,质保期每延长1年加1分,最高加3分;不满足质保期最低要求的得0分。 |
0-5 | 根据售后服务网点及服务承诺评价:优秀者得5分;良好者得3分;一般者得1分;较差者得0分。 | |
四、企业信用及履约情况(0-10) | 0-10 | 以往履约及有无投诉情况: 履约优秀,无投诉记录的,得9~10分; 履约良好,存在较少投诉记录的,得6~8分; 履约一般,存在较多投诉记录,得1~5分; 履约较差,造成严重影响的,得0分。 对未合作过的应答人评价按履约一般进行打分。 |
五、授权代理证书(0-10) | 0-10 | 提供一份授权代理证书(2分); 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
六、产品销售业绩(0-20) | 0-20 | 应答产品在电力行业2018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之日销售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销售业绩优秀者得16~20分;良好者得10~15分;一般者得5~9分;较差者得0~4分。 |
七、制造厂商规模及生产制造能力(0-10) | 0-10 | 生产设备精良、生产规模较大的得10分,否则酌情以1分为级差扣分,最低得0分。 |
八、供货周期(0-5) | 0-5 | 正常订单交货期:15天以内得5分;16-20天得2分;20天及以上得0分。 |
九、账期情况(0-10) | 0-5 | 在满足人民币账期60天的基础上,账期每延长30天,加1分,最多增加5分。 |
0-5 | 接受承兑得5分,不接受承兑得0分。 |
技术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
技术 | 50% | ||
1 | 应答产品的技术参数 | 完全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得10分。每个不合格项扣1分,扣完为止。 | 50分 |
燃烧器及相关控制单元保护功能仅能实现基本功能;0-8分 燃烧器及相关控制单元保护功能实现全部功能;9-15分 | |||
操作流程示意图;0-4分 操作方式考虑就地、远程等;0-4分 设备维修空间方便、故障报警显示正确;4-8分 设备布局合理整齐美观: 6-10分 | |||
锅炉出力改造后达到锅炉名牌额定出力:5-8分 锅炉出力改造后小于锅炉名牌额定出力:0-5分 锅炉能耗改造后小于改造前;5-7分 锅炉能耗改造后高于改造前:0-5分 | |||
2 | 设备技术方案、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 | 供应商的技术方案中采购、安装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齐全、合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关键控制点设置合理,能够保证安装的高质量;7-10分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关键点设置基本合理,能够基本保证安装的高质量;4-6分 基本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关键点设置基本合理,能够保证安装的质量。0-3分 | 10分 |
3 | 总进度计划及措施 | 供应商制定的交货期较谈判文件要求提前的,且进度计划切实可行,保证措施考虑齐全,措施合理; 8-10分 交货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且进度计划切实可行,保证措施考虑齐全,措施合理; 5-7分 交货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进度计划切实可行,保证措施考虑齐全,措施基本合理;4分以下 | 10分 |
4 | 安装调试 方案 | 供应商制定有详细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及进度安排分工明确,能够很好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8-10分 方案及进度安排基本分工明确,能较好的保证按计划完成; 5-7分 方案及进度安排基本分工明确,基本满足项目要求;3分以下 | 10分 |
5 | 培训方案 | 培训方案及进度安排齐全、合理,培训方案关键控制点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和控制;培训方案及进度安排分工明确,职责分工清晰,能够很好地保证培训的高质量和按计划完成;8-10分 关键控制点设置基本合理,便于操作和控制;培训方案及进度安排分工基本明确,能够保证培训的高质量和按计划完成;5-7分 基本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关键控制点设置基本合理;培训方案及进度安排分工基本明确,职责分工基本清晰,能够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按计划完成;3分以下 | 10分 |
6 | 售后服务 情况 | 根据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等及相关承诺评分,承诺的售后服务质量优、备品备件齐全;7-10分 承诺的售后服务质量较好、备品备件基本齐全; 4-6分 承诺的售后服务质量一般、备品备件基本齐全; 3分以下 | 10分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招标人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五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另附)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另附)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另附)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项目的服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
二、根据工程要求,本工程的服务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的标准要求见工程技术规范书与图纸(另附)。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保证金格式
XX公司XX项目
XX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1.汇款凭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明细表
招标编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 汇款流水号/保函编号/保单号 |
投标保证金退回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
开户行全称 | ||||
开户行网点所在地 | ||||
账号 |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的处理。
2、以分标为单位,请将分标下所投所有包的投标保证金单独放在一个信封里进行递交,信封外部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单独提交)”。
3、投标保证金按包制作,每包提交的金额见招标文件规定。对于提交银行汇款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本企业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并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按以上格式编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并加盖公章,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一同封入在保证金信封内。对于未提供保证金明细表或所提供的明细表内容不全的、所提供的明细表内容表达描述模糊不清的,招标人将按照项目招标编号、项目标包编号顺序核定。
4、招标人不接受下列形式的投标保证金:XX。
5、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回,请投标人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退回信息。
2. 银行基本帐户证明复印件
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并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二、报价文件格式
XX公司XX项目
XX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招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1.投标函及附表
投标函
招标人: XX公司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投标函附表1所列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天。
5.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我公司承诺除已写明的商务、技术偏差外,我方完全响应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
8.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内容,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不以任何形式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
(11)同意并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款内容。
(12)我公司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附件:附表1投标函价格表、附表2优选顺序表(如有)
附表1投标函价格表
投标函价格表
招标编号: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投标总价(万元) | 备注/报价声明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推荐品牌 | 台量 | 备注 | 报价 |
1 | 低氮燃烧器 | 欧瑞特 | 2 | 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30mg/m3,二氧化硫、颗粒物满足重庆市环保要求 | |
2 | 安装调试费 | 2 | 原有燃烧器拆除、新燃烧器安装 | ||
3 | 安装材料 | 2 | 烟气回流管,支架,保温材料等所有辅助材料 | ||
4 | 锅炉改造告知、报批、检测费 | 2 | 环保(烟气)、能效检测等相关费用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
三、商务文件格式
XX公司XX项目
XX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招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
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股东1 | …… | …… |
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应提供其股东(企业或自然人)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上级管理单位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截图;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判定为虚假投标。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特授权姓名/身份证号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包号:)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章):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名(章)且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或任何其他印章代替。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合同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3.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公司将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包号: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公司,在此作如下说明:
在此次投标中,所用“投标专用章”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的效力。特此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投标专用章
印模 印模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提供的是“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7.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7.1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例如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
7.2投标人自述响应表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照查找下述情形是否存在,并填写下表。
针对本招标标的,我们承诺下表内容真实,若此处提供虚假信息,我们接受招标人给予的虚假投标的处罚。
序号 | 自述情况 | 不存在 | 存在(情况说明) | |
1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
3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
4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5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
6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7 |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填表说明:1、如投标人不存在自述所列情况,在“不存在”一栏中打勾,如存在上述情形,则在对应“存在”第一列中打勾,并在其后填写详细情况说明。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7.3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针对本招标标的,我们承诺上述查询结果真实,若此处提供虚假信息,我们接受招标人给予的虚假投标的处罚。
序号 | 投标人查询情况 | 查询网站及网址 | 网站查询结果 | 备注 |
1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
2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它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5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6 | 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 | |||
7 | 被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的 |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填表说明:1、请在“查询网站及网址”处写明查询来源;在“网站查询结果”处简要写明查询结果。 2、查询网站自动生产的报告或截图按照上表顺序依次附后。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动生成的 pdf 格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在该系统查询后点击右侧“发送报告”按钮,系统将会把pdf版报告发送至查询人输入的邮箱。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7.4 查询报告及截图
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资委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事故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事故查询系统”、“国家能源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查询并生成报告或打印截图。
8.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表
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如有):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差说明 |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9.财务状况
投标人需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条规定年份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上述报表的本年度季报(季报未出则提供月报)。同时根据以上资料按下表格式提供财务指标参数。请依据年份依次排序。
年份 财务指标 | 三年平均 | ||||
1 | 注册资本金 | ||||
2 | 负债总额 | ||||
资产总额 | |||||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
3 | 流动资产 | ||||
流动负债 | |||||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
4 | 营业利润 | ||||
营业收入净额 | |||||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净额×100% | |||||
5 | 净利润 | ||||
平均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 | |||||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商务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商务内容
四、技术文件格式
XX公司XX项目
XX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招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1.技术响应
按照技术规范书的要求,逐条进行响应。
2.项目管理机构(如有)
表1 人员配备情况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拟任职务 | 职称 | 专业 | 资格证书 | 主要工作业绩 | 获奖情况 |
表2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 程度 | 毕业院校专业 及时间 | 从事相关 工作年限 | |||
现任职务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资格证书号 | |||||
主要 工作 经历 |
注:简历后附主要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3.相似工程的业绩和实施经验
相似项目业绩和实施经验
采购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
项目法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间 年 月至 年 月 | 服务人员人数 (高峰/平均) |
注:1.业绩证明文件应能体现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注明的业绩要求的所有要素点(含工程规模等),信息不全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4.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表
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包号:
序号 | 偏差事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差说明 |
其 他 | ||||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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