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道招ML-2021-029;
2.项目名称:弥勒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计划投资:36.8万元;
5.最高限价:36.8万元;
6.采购需求:收集弥勒市规划区地质灾害并形成报告等相关普查服务工作;
7.服务期限: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县(市)级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审查和交汇;
8.服务成果技术标准要求:参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试行)、《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编图技术要求》(试行)、《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信息化技术要求》(试行)等,执行《云南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补充技术要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汇交和入库管理办法》(试行)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资料:
1.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且所提供报表须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新成立的公司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5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享有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水工环地质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或工程地质专业或物探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3.方式: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五、开启:
1.时间: 2021年07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付款方式:双方合同中约定;
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发布于采购与招标网(https:///)。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弥勒市弥阳镇
联系方式:136*****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联系方式:181*****448
2021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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