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配套安防监控及会议室设备招标公告
公共基础配套安防监控及会议室设备招标公告
宁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基础配套安防监控及会议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货物。
1、 项目编号:NZC2013-H083
2、 项目名称:宁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基础配套
安防监控及会议室设备采购
3、项目内容:安防监控及会议室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为全新正品。
6、报名时间: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受理(法定假日除外)。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含)以上;安防资质贰级(含)以上(省外单位需在内蒙地区备案,需提供备案证书原件);主要设备 (红外网络高速球型摄像机、高清红外防暴半球网络摄像机、磁盘阵列监控存储、视频管理平台、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解码器,必须选择同一品牌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存储设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并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内完成3个1000TB以上大规模视频监控存储案例或用户使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投标企业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电话******* )。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红章)。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5室。
7、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2013 年 9月6日至 2013 年 9月 12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领取,同时以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 6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2013年9月26上午9:00前送到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采用即收即开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26日上午9:00,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10、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
联 系 人: 于丽玲 马波然
电 话(传真): ****-*******
邮政编码:0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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