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合会30周年宣传片摄制工作的招标公告
国合会30周年宣传片摄制工作的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是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国际性高级政策咨询机构,国合会以服务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可持续发展、推动实现美丽中国和绿色繁荣世界为目标,建设为全球包容、开放合作、互惠发展的新型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平台。
一、工作目标
在国合会三十周年到来之际,拟拍摄制作国合会三十周年宣传片,回顾国合会历史,展现国合会的发展历程及政策建议的成果和影响,促进对外宣传,扩大、提升国合会的影响力和认知度。
二、工作内容
国合会30周年视频宣传片的拍摄制作
1、工作准备阶段:研究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分析受众,确定项目最终宣传内容与形式,制定完成宣传片制作实施方案。
2、素材收集阶段:根据已定的制作实施方案要求,收集并整理项目执行期间已有的相关资料以及素材,拍摄视频、照片,内容包括并不限于:
梳理、整合国合会已有的影像、图片等素材;
搜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机构留存的与国合会有关视频、图片材料;
摄制必要的采访,及其他需要记录的素材等;
外景拍摄场地(京内)及天数包括并不限于:生态环境部1天,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1天,其他机构3天;
3、编辑制作阶段:
根据项目宣传需要设计宣传片脚本,并参与讨论、修改脚本大纲。
制作多媒体专题宣传片。宣传片要求:4K高清画质,中文配音/英文配音,中英文字幕,二维/三维动画加入时长30-60秒,总时长6-8分钟左右。
根据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预计至少需要三次校审修改。
三、预期成果和时间要求
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国合会30周年宣传片的拍摄制作以及内容审定。
四、投标单位及人员资质要求
(一)公司要求:
1、投标单位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制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宣传片相关经验,承担过制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宣传视频的项目;
4、具有环境保护领域相关宣传经验,熟悉国际环境合作宣传,承担过国家级宣传片制作项目的优先。
(二)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
需具有本科及以上传媒、活动策划、摄影等相关专业学历。(提供专业证书复印件);需具备5年以上传媒、活动策划、摄影等相关背景及经验,并拍摄制作过相关作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拍摄经验者优先。
项目团队成员
项目团队成员至少有4人以上,其中至少2人需具有本科及以上传媒、活动策划、摄影等相关专业学历。(提供专业证书复印件);团队成员需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对外合作中心网站或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 系 人:李宫韬
联系电话:010-82268661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书接收人:卢俊名
联系电话:010-82200510
电子邮件:lu.junming@fecomee.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政编码:100035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0日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 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1年7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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