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社工服务站运营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社工服务站运营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询价公告

  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社工服务站项目全过程监督,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提升社工服务站项目效能,拟实施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社工服务站运营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现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询价,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价对象

  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且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与研究经验的社会组织。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社工服务站运营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130,000.00元。

  项目经费为固定费用,总价包干。经费开支应当符合广州市以及南沙区有关经费文件规定,无相关文件标准的应当符合市场价。(付款进度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三)服务期限:1年(暂定为2021年9月-2022年8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四)项目目的

  贯彻落实广州市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实施办法》、《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南沙区社工服务站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社工服务站项目全过程监督,做好南沙区社工服务站预算编制、招标采购、经费拨付、项目指导、服务监督等工作,规范社工服务站运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提升社工服务站项目效能,促进社工服务站服务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五)项目需求

  1.协助指导社工服务站运营管理工作。督促社工服务站落实各项运营管理制度,及时跟进社工服务站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每月收集社工服务站人员到岗情况与服务进度;每季度安排镇(街)、社工服务站及承办机构联席会议,通报社工服务站运营管理情况,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

  2.协助开展社工服务站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社工服务站日常监督计划,每月至少2次进行社工服务站现场督查工作,重点抽查人员到岗、服务进度、服务满意度、安全生产及兜底服务落实情况,并做好督查记录;配合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开展社工服务站及承办机构专业服务、财务管理、内部治理等内容的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南沙区民政局开展社工服务站项目财务审计工作。

  3.协助组织社工服务站服务评价工作。组织镇(街)、村(居)委会对社工服务站的评价工作,收集整理评价意见,并及时向南沙区民政局、社工服务站及承办机构反馈;配合南沙区民政局开展社工服务站监督方评价工作;跟进南沙区社工服务站专业评估、财务评估情况,尤其做好财务评估报告审查工作;跟踪《南沙区社工服务站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实施情况,配合修订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4.协助开展社工服务站沟通联系工作。协助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受理关于社工服务站意见反映、投诉和举报;协助社工服务站及其承办机构联系南沙时间银行、南沙区慈善会等有关合作单位和媒体;协助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每月收集社工服务站运营服务、安全生产情况、兜底困境人群服务情况及特色服务项目,协助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做好社工服务站新闻信息、典型案例推送。

  5.跟进社工服务站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经费拨付等工作。及时跟进各镇(街)社工服务站的合同签订、经费拨付工作;对本年度结项的社工服务站,提前三个月督促镇(街)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监督招标采购的实施过程,并通知财务评估机构进行结项评估;对发生承办机构变更的镇(街)社工服务站,及时跟进、参与和指导镇(街)、新旧机构进行现工作交接,保证社工服务站服务顺利过渡。

  6.协助实施“社工+”战略工作。推进南沙区社工服务站实施“党建+社工”、“社工站+标准化”、“社工+慈善”、“社工+志愿”等工作,指导社工服务站建立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社工站标准化验收工作,规范社工站业务流程;指导社工服务站发挥社区慈善基金、慈善捐赠点作用;指导社工服务站联动南沙时间银行、培育社区志愿者(队伍)。相关情况应按时间节点收集并上报。

  三、经费拨付方式

  (一)第一期款项。自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总额的80%。

  (二)第二期款项。项目进展到第6个月(自然月),中标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确认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余款。

  中标单位须在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办理付款手续之前1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给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以便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否则,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及任何违约责任。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应标单位资质

  (一)依法成立、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在广州市南沙区内未有承接社工服务站项目,熟悉社工服务站政策和监督管理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七)应安排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协助开展社工服务站运营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具备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并持有助理社工师证及以上资格证书。

  五、中标单位确定

  (一)截止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二)项目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或报价低于项目控制价70%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方案完整,并有一定操作性。

  (五)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方案及机构效能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最高者确定为项目中标单位。

  (六)若两家或以上的应标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再次报价受本公告第五点第(二)款限制。

  六、报价资料提交

  (一)报价截止时间:本公告共7个工作日,自公告当日起计算。拟参与应标的单位请于7月21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一式肆份,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方案、专家团队配备情况、报价单(含费用明细)、应标单位基本情况、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同类型项目经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联系人则只需提供其本人的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应标单位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201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34683317,邮编:511458。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 工作服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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