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施工 招投标编码: SG0600G13030 公告发布日期: 2013-09-04
报名开始时间: 2013/9/4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楼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联系电话: ********4707 联系人: 张志伟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鸡西市鸡冠新区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编号:SG0600G13030 (HTC-12408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投资【2012】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

2.2建设规模: 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面积6.96公顷(土方、铺装、绿化、照明、水景、人行景观桥等)。

2.3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新区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0月4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0 月4 日,总工期 36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总承包

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至少壹 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专业二级及其以上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要求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的项目经理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

3.6投标人如果是非本省注册企业,应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开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身份验证锁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大厅进行确认。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班子人员与纸质报名及投标时一致,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16时,否则报名无效。

4.2 报名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专业岗位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等。

4.2.2 本文3.1中要求的业绩原件。

4.2.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4.2.4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叁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14时00分,地点为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804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鸡西市鸡冠区 邮 编: 158100

联 系 人: 张玮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邮编:150090

联系人:汪晶 曹于春 电话:****-********151*****041

传真:****-********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

2013 年 9 月 4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土石方
预计合同额(万元): 3080
公告附件: (发布稿)生态公园施工公告.doc


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备案编号:SG0600G13030(HTC-124086)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投资【2012】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2.2建设规模: 鸡冠新区一期生态公园工程面积6.96公顷(土方、铺装、绿化、照明、水景、人行景观桥等)。2.3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新区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0月4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0 月4 日,总工期 36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2.5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总承包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至少壹 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专业二级及其以上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项目要求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的项目经理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5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3.6投标人如果是非本省注册企业,应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开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身份验证锁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大厅进行确认。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班子人员与纸质报名及投标时一致,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16时,否则报名无效。4.2 报名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2.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专业岗位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等。4.2.2 本文3.1中要求的业绩原件。4.2.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4.2.4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叁日内寄送。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14时00分,地点为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804开标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其他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政府采购网——鸡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鸡冠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 邮编: 158100 联 系 人: 张玮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邮编:150090联系人:汪晶 曹于春电话:****-********151*****041传真:****-********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2013 年 9 月 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