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第三次招标)

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第三次招标)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2-440605-04-05-185208,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施工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市政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管径DN100-DN600建设里程约20.08公里。

2.3 本合同以合同载明的生效日期为准,合同终止按以下两种情况先达到为准:

1合同内已派发施工任务单的工程总造价已达到16,482,800.64元;

2合同期两年届满,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包括:市政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随桥敷设、定向钻穿越施工、管沟开挖、回填及路面修复及非市政工程的零星土方施工(国庆、春节假期的零星及抢险工作坑施工除外材料采购(除甲供材料)配合政府部门要求办理行政手续工程的施工许可、规划验收、竣工备案等及相关协调工作总承包。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综合单价和固定结算率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按合同附件4工程建设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各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1月至2021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在近二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市政中压及以上压力燃气管道累计达16公里(含)以上施工业绩(以有效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为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等。

4.8.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二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曾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市政燃气管道累计达16公里(含)以上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中应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则不予认定。

注:市政燃气管道是指:0.2MPa<设计压力P≤4.0MPa(中压A或次高压或高压)的城镇燃气输配管道,管道压力级别可以是注明的压力值,也可以是压力级别,如中压、次高压或高压,或压力值或压力等级。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规定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确以上压力值或压力级别的,以及没有载明管道长度的,可以补充提供合同、交付使用证书、业主证明做为辅助证明材料)。

4.9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4.9.1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满足PE焊工3人、钢管焊工1人、电工1人;

(1)PE管焊工必须同时持有BW-J-d、BW-J-D和EW-Z-C项目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符合TSG Z6002—2010相关要求);

(2)钢管焊工须持有符合钢管焊接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符合TSG Z6002—2010相关要求);

(3)电工应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放的电工作业资格证书。

4.9.2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造价员1名 ,使用发包人工程管理软件和竣工资料软件的文员1名。

(1)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者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2)专职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造价人员提供注册于投标人的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4.8.3以上特种作业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为拟派特种作业人员、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拟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的要求

主要施工机械基本要求:PE管全自动热熔对接焊机3台、PE管全自动电熔对接焊机2台(配备电熔焊接用旋转刮刀),同时要求热熔焊机至少有1台满足规格D400管道焊接。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机械租赁合同需有出租单位及投标人的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7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29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83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83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五室208)(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3已成为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里水)、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丹灶)、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九江)、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狮山)、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桂城)(第二次招标)及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西樵)(第二次招标)的中标人,可参与2021-2023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第三次招标)投标,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定标后可被推荐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509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何华丽

联系人:陈彩凤、孔繁聪

联系电话:0757-********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工程 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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