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综合超市服务项目招租公告

中国药科大学综合超市服务项目招租公告

bulletin

中国药科大学综合超市服务项目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JSHC-********77A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药科大学综合超市服务项目招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药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南京地铁1号线南延线中国药科大学站旁,)现有各类在校生、教职员工约16000余人,为满足广大师生在校生活服务需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现对江宁校区学生生活服务保障用房进行服务项目招租。本次招租项目地点分布在江宁校区学生公寓B/D、E、F组团生活保障服务用房区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药科大学综合超市服务项目招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药科大学综合超市服务项目招租:
详见公告其他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7-14 09:00到2021-07-20 17:00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租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发布,竞租人如确定参加竞租,须购买招租文件(接受通过邮箱获取文件),否则竞租无效。招租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招租文件售后一概不退。获取招租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或扫描件,及汇款凭据的截图。获取招租文件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每天09:0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邮箱:jshc3333@163.com地点:疫情期间仅接受网上邮箱获取招租文件。(付款二维码通过邮箱获取,付款时备注377A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8-04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8-04 09:3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909开标大厅

七、其他

7.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JSHC-********77A1(YDFW********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综合超市服务项目招租
招 租 人:中国药科大学
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7.2 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南京地铁1号线南延线中国药科大学站旁,)现有各类在校生、教职员工约16000余人,为满足广大师生在校生活服务需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现对江宁校区学生生活服务保障用房进行服务项目招租。本次招租项目地点分布在江宁校区学生公寓B/D、E、F组团生活保障服务用房区域。
(一)本招租项目情况及竞租报价规定:详见下述内容
(二)竞租及报价规定:
服务类别:综合超市;
面积约:263㎡;
项目地点:学生公寓E组团旁;
场地费最低报价:65.0万元/年
1. 竞租人竞租报价低于招租人场地费最低报价/年的视为无效报价,其竞租文件作为无效竞租文件,不参加后续评审。
2. 服务用房报价以年报价为单位(12个月/年)核算,均按365天/年,计算年报价。
3. 本次服务用房招租场地费竞租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为不含税价。报价即为缴纳给招租方的价格。
4. 服务用房承租期内如有发生其他费用,均不包含在服务用房场地费竞租报价/年中。如发生的场地使用服务费、物业管理、水、电、网络、通讯及工商、税务、市容等费用皆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5.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采用一年一签的租赁模式,第一年签订的合同期满后,经过学校管理方和师生满意度调查测评,达到良好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三)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7.3竞租人须具备和满足的资质条件
“※”(一)竞租人须具备和满足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1.竞租人须持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符合经营超市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租人须具有自2016年以来,经营的超市直营店不少于2家、且其中一个超市室内经营面积必须
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验和良好的运营能力(室内经营面积≥260㎡的超市、仓库面积及室外场地不计算在内),提供与学校或社会单位签订的合法经营超市的合同(提供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如有合同或成交通知书造假情况(包括经营面积、经营时间、合同期限篡改等),取消竞租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招租人(本学校)组织的任何校园服务项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并
加盖竞租人单位公章(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竞租人在 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递交本项目竞租文件时间段,经营过程中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等违法行为的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不接受个人竞租,成交后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说明:1. 本项目发布招租公告时,承租人与中国药科大学的承租合同已到期的承租户方可参与相关服务项目的竞租报名;在本项目竞租前、学校规定交房时间内,学校承租人承租房屋未完成清退的,取消报名人参与竞租资格。
2.竞租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竞租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竞租人单位公章为准。
“※”(二)竞租人告知事项:
1.不接受有以下情形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报名及竞租
1.1 不接受在本招租项目发布之日起至招租项目进行过程中仍然与本校校园服务项目有招租纠纷者竞租;不接受在学校以往服务项目经营中,存在违约、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甲方要求清退房屋等违约行为者竞租(包括未签订门面腾退承诺书的实际经营者),如果前述人员以其他人名义报名竞租的,一经发现,作无效竞租处理。(以学校管理方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1.2 不接受本校在读学生、在本校工作的人员(在编或非编)及直系亲属,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报名及竞租。
1.3不接受在本学校(江宁校区或玄武门校区)已经有经营超市项目的经营户参与本次招租项目竞租。
1.4 竞租人,在报名时提供不了与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对公账号的。
1.5 在学校公有房屋及全部学生生活服务保障用房中,无论已公布招租或尚未公布招租的服务项目,其规划中同类型服务经营项目数不限于目前已有项目数(项目数在江宁校区、玄武门校区其它区域类似服务配套项目不包含在内,如食堂招租项目、物业招租项目、教学楼、实验楼、学校其他部门服务功能、学校试点引进的智能自助项目、自助售卖设备及提供的商品、学生创业项目、无人超市等),学校有权在承租户经营过程中,根据学生人数增加及生活需求变化情况,进行同类项目的增加,各竞租人须考虑和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服从校方管理。
2. 竞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及竞租
2.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租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2参加竞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天眼查、企查查、启信保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3竞租人在 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递交本项目竞租文件期间,经营过程中受到过行政处罚等违法行为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受到市场监督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
2.4 被责令停业、竞租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竞租人处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被吊销、被责令停业整顿、竞租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等1种或多种状态);
2.5因骗取竞租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竞租资格或公开招租资格的。
2.6在学校自2016年开始至今的服务项目招租中,竞租人及竞租单位存在竞租行为或竞租文件中提供的内容数据造假情况的,以及竞租人将自己公司的连锁超市品牌资质借给他人参与本项目竞租的。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 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的。
2.9未参加竞租报名登记的竞租人不得参与竞租。
3.报名前告知事项
3.1 本项目为:校园生活服务综合超市。
3.2 竞租人竞租成功后,在本校学生生活服务保障用房的经营项目无论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只允许有1个承租经营项目。
3.3竞租人应充分考虑和承担因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由此造成的自身经营风险和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3.4 学校或国家政策发生重要变化、以及因不可抗力、突发公共事件等需要进行重新规划或调整的,竞租人需服从招租人进行的服务业态及相应的调整。
3.5 竞租人为直系亲属的不得报同一招租项目,违者取消所有项目报名资格,相关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竞租。
3.7 参加项目竞租的竞租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标包)下的竞租 。
3.8 凡参加本次招租的竞租人均视为认可该项目房屋的所有现状、现有房屋产权属性,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注:以上“※”项及相应条款为竞租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完全响应,此任何一项、任何一条不能满足响应要求者,将取消参与竞租的资格!竞租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申请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借用他人资质竞租或违纪的,一经举报或发现立即取消竞租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三年内禁止参加由中国药科大学组织的相关采购活动。
7.4校园生活服务综合超市经营范围
1、综合超市服务项目经营内容:
1.1允许经营定型包装商品、预包装食品、生活日用品(含学习文具)、水果、熟食类零食仅限于烤肠、玉米、粽子、茶叶蛋、关东煮,不得进行现场榨汁制作及售卖现榨果汁等。
1.2承租人需根据服务业态的规划执行学校“非许即限”的管理要求,以贴近满足学生生活需求、质量保证、价格适宜的健康商品或服务为宗旨。
1.3禁止销售制作奶茶、果汁等;禁止推销售卖娱乐券、抽奖、派送、代办旅游、私设车船票订票及驾校报名点;
1.4.禁止销售中国药科大学校园特色商品、图书(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印刷使用有学校LOGO及专有字体、颜色的商品等),禁止承接快递等营业执照许可范围之外、且未经甲方批准经营的项目等。
1.5.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超市项目进行转租、分租。
1.6.承租人不得超出本综合超市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1.7在实际承租或经营管理过程中招租方将根据学生需求、学校规划、以及行业规范要求等进行调整,承租人须服从招租方管理,充分考虑经营风险。
1.8不得开展预收定金销售商品业务和行为(如打折优惠计次卡、发放储值VIP卡、微信充值等);
1.9不得以月度、季度、年度消费优惠为由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收钱款等形式和性质的费用(如办理储值会员卡、办理预储值打折卡、用手工账本登记方式进行现金预收费或预收费计次消费行为,或者通过微信、APP软件绑定手机、银行卡等方式使消费者完成预先支付钱款行为),不得造成对消费者、服务对象(师生)等的权益损害或潜在风险、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声誉破坏。
1.10经营场所内外禁止经营销售或保管存放外卖、团购形式的食品、水果、商品等。
7.5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在周一至周五时间,进校前2天,必须按照学校对新冠疫情管控的要求,填写外来人员进校申请相关人员苏康码、大数据手机行程记录及车辆信息和承诺书等资料(周六、周日不接待),经批准符合进校要求的,方可入校;江苏省外人员必须提供有核酸检测权的医疗机构等提供的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且结果为阴性,否则一律不得进校。竞租报名单位只允许2人进校勘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药科大学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139*****526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909室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jshc333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超市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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