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绥化市肇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

2021年绥化市肇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

2021年绥化市肇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1年绥化市肇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绥化市肇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1]38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肇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肇东市农业农村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绥化市肇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

2.2建设地点:肇东市黎明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排水沟清淤、核心区排水沟硬化、核心区滴灌及微喷灌工程、渠系建筑物、核心区机耕路、机耕路,具体内容详见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406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9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4个标段

第十二标段:招标控制价9380293.2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以上项目管理机构近半年(2021年01月-2021年06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7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18时00分至2021年7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3日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4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如遇清单问题请拨打技术电话询问。

9.5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东市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肇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绥化市肇东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4455-2942266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联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丽江路287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776760210

电 话:0451-51137770

电子邮件:lazb7777@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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