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北车辆段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招标公告
昆明北车辆段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招标公告
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邀请谈判文件
谈判编号:KBL-TP-JS-2021-40
包件号:
项目名称: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
邀请人:中国铁路昆明局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2021年7月13日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书
第二部分应邀人须知
第三部分施工验收标准、方法技术和质量要求
第四部分主要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响应邀请必备文件格式
附录1:应邀书
附录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录3: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录4:应邀保证书
附录5:谈判项目廉政告知书
附录6:应邀报价一览表及综合说明
第六部分附件
谈判纪律
谈判程序
形式评审表
资格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
7.应邀谈判报价记录表
注意:加★处为重要要求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书
云南东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海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建设第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康帕斯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段对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的要求,经请示昆明北车辆段邀请谈判采购小组同意,决定对以下项目,采用邀请谈判方式进行谈判。
经研究,特邀请贵公司参加。请贵公司仔细审阅“邀请谈判文件”,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谈判,若有意参与,请按照规定要求,准时参加。
10.应邀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技术科会议室
11.联系人:俱永乐联系电话:15887833433
12.联系地址: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技术科 邮 编:650217:
感谢贵公司对昆明北车辆段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项目邀请谈判工作的支持和参与,预祝贵公司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第二部分应邀人须知
9.谈判会议开始时,由主持人向应邀人宣布有关事项、谈判程序和办法。
1.邀请谈判依据及资金来源:根据国家、国铁集团、昆明局集团公司相关法规、规定、办法和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安排,属段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对我段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进行维修,合同有效期12个月。
(详见邀请文件第三部分:采购产品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昆明北车辆段
★5.付款方式:完成维修,配合《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压力管道检验和问题整改,直至通过《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检验,并拿到氧气乙炔压力管检验合格证书,按合同约定付款
★合格应邀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能做到上门服务并免收服务费;
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铁路行业通报整改期限内;
3.其他:满足国家、铁路行业、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五、应邀费用及要求
★“应邀谈判保证金”(以下简称“应邀保证金”)为人民币0万元,在应邀文件送达之前交(汇)至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指定帐户,否则,应邀谈判将被拒绝。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回。
为便于退款,应邀人应在应邀文件中注明应邀保证金退款的户名、开户行、帐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同时,在向邀请人提供应邀保证金交款证明时,单独另行提供一套上述退款资料。
★应邀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邀请单位有权不退回其应邀保证金:
(1)未按规定期限递交应邀文件,或在应邀有效期内撤回应邀文件的;中途退出应邀谈判活动的;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或接到谈判结果通知书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2)在谈判会议期间,不服从邀请单位安排,严重扰乱会场秩序的;
(3)有影响谈判过程、提供虚假应邀资料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4)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指定帐户如下:(汇款时请注明款项用途)
(5)户名: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牛街庄支行
(7)帐号:2502017209000002368
(8)联系人、联系电话:俱永乐,15887833433
(9)合同公证费。需要公证时,全部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不论谈判结果如何,由应邀人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六、保密
1.参与邀请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邀请谈判文件和应邀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本邀请谈判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质量要求及检验验收标准等)的版权归邀请人所有,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复印、转发、使用。
七、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邀请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八、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九、邀请谈判文件的澄清
1.应邀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邀请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邀请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应邀截止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邀请人对邀请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邀请谈判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邀请谈判文件的应邀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应邀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邀请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十、应邀文件要求
应邀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应邀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一)应邀文件组成及编制
1.应邀文件组成
★(1)应邀书、应邀保证书(见第五部分,附录1、附录4);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第五部分,附录2);
★(3)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应邀文件的情况)(见第五部分,附录3);
★(4)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廉政承诺书(见第五部分,附录5);
★(6)主要设备清单,配套设备、专用工具等,清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不接受三无产品);
★(7)应邀报价一览表(注明承揽项目完成期限),主要承揽部份报价表,要求做出详细成本分析表;
★(8)应邀资信证明材料:
①应邀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GC2级别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资质(含委托代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有资质文件有须加盖应邀单位公章);
②应邀人应携带供开标现场验证的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提供副本原件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邀,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应邀产品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文件(按照国家或行业许可要求执行);
④(请根据应邀人资格要求明确列明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行政许可、CCC认证、CRCC认证、生产许可证、验收审批表、上道许可、质量检验报告等—重要不能省略);
⑤具备应邀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或是其合法代理人的证明材料(代理产品时);
⑥应邀产品财务、质量保证能力等证明文件(按邀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⑦应邀产品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等相关安全生产要求,符合铁路总公司产品认证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9)应邀产品报价表。(见第五部分,附录6)
2.应邀文件的编制
(1)应邀谈判文件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应邀文件的组成部分。应邀谈判文件应按第十条(一)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2)应邀谈判文件应当对邀请文件有关交项目期限、项目地点、质保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邀请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应邀谈判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邀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邀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二)应邀报价要求
1.总价。总价包括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检验费、运输费、设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所有给予优惠的费用。减免、优惠费用应特别注明,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该项目总价以邀请谈判文件的工程数量计算。
2.单价。列出主要工程材料名细、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单价。如果合价与由单价计算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如果合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修正总价。该项目需报每单位面积的单价。
3.应邀报价声明(折扣或升、降价)。
最终报价以双方经谈判达成一致时的谈判采购价格为准。
(三)应邀文件的填写
1.应邀文件应按照邀请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编制并按顺序装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被视为无效文件,风险由应邀人自行承担:
(1)“应邀必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只填写部分栏目或填写不清楚的;
(2)没有按照邀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相关资料,或是没有对邀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邀请文件其他规定的。
2.应邀货币:人民币。除特殊情况外,应邀文件使用汉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应邀文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应邀文件发生修改时,修改处应由应邀文件签字人签名或加盖印鉴;
★4.应邀文件应有应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并加盖应邀单位的公章;
★5.应邀人对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以及其他优惠条件,应在应邀文件中说明,并声明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受罚条件。
(四)应邀文件的密封、装订与标记
1.应邀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2.应邀人应把应邀文件信袋加以密封,并在四边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后果自负。
3.应邀文件信袋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1)应邀文件编号并注明“正本”、“副本”;
(2)应邀项目名称;
(3)应邀单位;
(4)注明“在XX年XX月XX日X时X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4.应邀文件的密封
(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字样)。
(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
(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项、4.2项、4.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邀请单位不予受理。
(五)响应邀请
1.应邀文件须按照邀请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当面送达,递交应邀文件前必须按规定交纳应邀保证金,否则,应邀谈判将被拒绝。
2.应邀截止时间前,应邀人可以修改、补充已提交的应邀文件;应邀截止时间到达后,邀请单位不再受理应邀文件和对应邀文件的修改、补充。
3.邀请单位收到应邀文件后,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应邀文件损坏、丢失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采购原则和方法
1.邀请单位将遵守谈判纪律(见第六部分,附件1),按照规定的谈判程序(见附件2),组织谈判采购工作。
2.谈判评审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负责对应邀者提供承揽项目质量、安全、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应邀报价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做出邀请谈判结论。
3.谈判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谈判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即在保证质量、施工质量、工期、邀请方要求及报价不超过局计统处概审所批准概算等前提下,在商务、技术质量条款满足谈判邀请文件要求时,与应邀人进行谈判,应邀报价最低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谈判现场宣布)。在形式、资格、商务、技术质量条款满足邀请谈判文件要求时,应邀人分别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原报价),二次报价最低者为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二次报价后,相同的报价最低者仍多于一家时,近两年年平均综合销售收入高的应邀人为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应邀人有两家及以上采用)
注:最高投标价限价:260000.00元(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①在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要优先考虑售后服务承诺好,服务承诺期长的维修单位。最终的结果以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
②样板件评审记录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
5.应邀文件的评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谈判开始后,谈判评审委员会首先按照邀请文件要求,对应邀文件的形式和资格进行评审(见附件3、4),通过形式、资格评审,才能进入商务、技术评审(见附件5、6)。形式、资格、商务、技术评审不合格的,谈判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应邀谈判。
6.评审不合格的情形包括:
★(1)没有按照邀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相关资料、文件、证明材的;
★(2)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或不满足邀请文件要求的;
★(3)未对邀请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近3年以来,应邀人的应邀产品或其它同类产品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严重故障的;
★(5)应邀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应邀文件未按邀请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或应邀文件的格式、编制不满足邀请文件要求的;
★(7)未按邀请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应邀保证金,或没有实质响应的;
★(8)权利义务不符合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
★(9)近几年中标履约情况会对本次采购履约产生重大影响的;
★(10)应邀文件附有邀请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要求的;
★(11)应邀人对同一包件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应邀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12)不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3)邀请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废标或否决的情况。
7.邀请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应邀人对其应邀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8.在邀请谈判工作期间,应邀人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从事影响邀请谈判结果的活动。
9.经谈判评审委员会分析评审,认定谈判采购明显缺乏竞争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时,有权否决明显缺乏竞争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谈判采购或全部谈判采购。
10.谈判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应邀人对其应邀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11.谈判结果经评标小组审查并报昆明北车辆段邀请谈判小组审核后生效。邀请单位对谈判结果不作解释。
12.在邀请谈判会议期间,应邀人不得向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从事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
(七)谈判结果通知
1.在谈判结果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邀请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应邀人。
2.谈判结果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合同签订
1.合同由中标人与邀请人或邀请人指定的单位签订。
2.中标人应按照谈判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其他要求,根据邀请文件、应邀文件和应邀承诺等内容,持谈判结果通知书,按时与邀请人或邀请人指定的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3.合同按规定需经公证后生效的,公证机构由邀请人指定,公证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因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权利,或不按谈判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签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九)邀请谈判纪律
邀请、被邀请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廉洁自律,依法参加谈判活动,反对谈判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违纪、违规行为,邀请单位监督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应邀人须知的未尽事宜由邀请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部分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产品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 | 数量、规模 | 2 |
技术 质量 要求 | 总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检验费、运输费、设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所有给予优惠的费用。 1、按照维修方案对我段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进行维修。 2、维修技术条件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程》(TSGD0001-2016)的要求。 3、按维修明细进行维修。 4、对管道进行气密试验。 5、满足《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检验质量标准。 | ||
验收 标准 | 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依据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技术文件等。 | ||
验收 方法 | 设备维修完成后,提交压力管道检验申请,通过《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检验,并出具昆明北车辆段段修站修氧气乙炔压力管检验合格证书。 最终验收在昆明北车段段内氧气乙炔设备使用场地进行。如因卖方原因产生维修检验不合格,维修方须赔偿全部损失。 | ||
售后 服务 要求 |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含检验时间); 2.交货地点:昆明北车辆段 3.质量保证期及服务要求 (1)质保期自产品维修检验合格下发检验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为12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维修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必要时在24小时内及时到达昆明北车辆段段内现场免费处理。处理过程中,如有零部件更换,维修方承担更换部件的所有费用,且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2)设备存在设计缺陷,维修方须免费设计改造、完善性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维修方负责。 (3)在质保期内,因属产品质量问题,维修方维修人员如不能排除故障,或维修后仍达不到设备质量要求,该产品可退可换。 | ||
其他要求 | 无 | ||
相关附件 | 无 |
第四部分主要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示范文本)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乙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维修服务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维修内容及范围
(一)设备检测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须对本合同中表述的待修设备免费/计费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以确认设备故障,并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设备基本情况:(表格项目可根据需要填写)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故障原因 | 处理方法 | 备注 |
(三)配件更换
1.对甲方提交的待修设备,乙方应以修复为主,原则上对原配件不予更换,对于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配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更换。替换下来的旧件应如数交还甲方。
2.如配件更换可能会影响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进行更换。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配件,必须保证为设备同品牌原装正品。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进行更换,但须保证更换的配件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与原件相近。
4.更换配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的,乙方有义务提供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提供的报价。
5.设备维修项目所需更换的配件及价格(如有)
序号 | 配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不含税金额 (元) | 税率 | 含税总金额(元) |
合 计 |
6、配件更换费用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方式结算。
第二条设备维修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第三条设备维修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采用下述第种维修方式:
(一)现场维修
1.乙方应派出足够的、业务熟练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维修。
2.在维修调试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指派一名本方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
(二)送修
1.甲乙双方办理设备送修交接手续。
2.设备往返运输:由方负责,采取运输方式。运费、两端装卸费由方承担。
3.设备送修后、返还验收前,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期限
(一)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设备分批次维修的,甲乙双方可根据每批次维修的复杂程度,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交付时间。
第五条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款,经双方协商确定采用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1.固定总价
设备维修费用:总价(含增值税)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元,税率%,增值税元)。本合同总金额包括维修费、配件费等全部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及食宿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组成明细见双方签认的维修结算清单。
2.据实结算
(1)由于维修配件数量及型号具有不确定性,合同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且双方签认的金额为准。
(2)乙方交付设备后,向甲方提供有甲方签字的“维修结算清单”(明确设备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等)和合法有效的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通过方式向乙方支付维修费。
3.其他方式:。
(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 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费用。
(二)根据设备维修的需要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
(三)按合同约定验收设备。
(四)验收设备时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五)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有权拒绝在“维修结算清单”上签字。
(六)有权要求乙方将维修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岗位任职资格证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
(七)因乙方判断失误造成不能按期交付或设备损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须具备本合同设备维修的维修资质,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设备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三)应保证维修所用配件是同品牌原装正品。如确需使用副厂产品或修复配件的,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四)应严格执行双方约定的各项工时费、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配件、维修质量、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五)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修复的设备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如遇不能按时修竣或办理交接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时理由、预计延时期限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时,甲方同意的,则时限相应延长;甲方不同意的,按照乙方逾期交付处理。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维修服务工作转包或分包。
(七)对于因乙方人员的过错或乙方提供的配件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故障,乙方应当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
(八)乙方人员在甲方单位提供维修服务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出入检查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设备的验收
(一)验收标准
乙方对设备维修后,应使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要求和本合同第二条的维修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二)验收
1.配件的验收。
(1)配件送达现场后,双方应共同对配件的数量、型号规格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进行验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若乙方所供配件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予以更换。若乙方未能在_______日内更换符合约定的设备配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维修结束后,双方应对实际发生的设备配件数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配件费用应以实际发生的维修配件数量为准结算。
2.设备调试验收。乙方在设备调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视为故障已被修复。
3.其他验收方式:
第九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二)配件更换后的质保期为____个月,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
(三)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质保期为个月,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
(四)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当设备维修(更换)配件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_______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调试或更换。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五)在质保期内,因乙方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同时,对修补或更换的配件,从返修竣工后甲方验收确认的当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
(六)设备因同一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达到相应质量标准,同时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四)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日未支付合同价款的。
2.其他情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经乙方维修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达次及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设备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全新、非原厂配件的;
4.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设备配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设备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
6.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逾期交付维修设备的,从应交付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三)乙方逾期交付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送修设备,并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无故逾期支付乙方维修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维修费的%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等。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国铁集团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一)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乙方对甲方送修的设备不享有留置权。
(四)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五)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七)其他约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设备维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第五部分响应邀请必备文件格式
附录1:
应邀书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号邀请文件已收悉,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响应邀请,的应邀报价为人民币元,授权全权代表我单位提交应邀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我单位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已详细审查全部邀请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邀请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完全响应、认可邀请文件和主要合同条款,同意按照邀请文件的要求提供应邀产品;
3.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邀请文件要求,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4.同意应邀文件在应邀有效期内,对我们具有约束力,随时准备接受中标;
5.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尽快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6.所有有关应邀文件的信函、电话按下列地址联系:
地址:
电话:传真:
应邀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邀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应邀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应邀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除本格式外,也可采用其他格式,但内容不得少于本格式内容。)
附录3: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编号)邀请文件的第包件应邀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
附录4:
应邀保证书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
在认真研究了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邀请谈判文件内容后,我方决定响应邀请,并作如下承诺:
一、我方保证从应邀文件投递之日起到应邀有效期内遵守应邀文件,在此期间本应邀文件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方接受;
二、我方保证应邀文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
三、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接受贵方的书面通知书,保证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时交货。本应邀文件、我方承诺以及邀请文件、谈判采购结果通知书、合同等将成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件;
四、我方自愿提供人民币元的应邀保证金。若我方在应邀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应邀文件,或在接到贵方谈判采购结果通知书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以及其他违反邀请文件规定的情形,我方同意贵方不退回我方应邀保证金;
五、我方保证提供给邀请人的产品不涉及第三者主张的任何权利,不抵触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六、我方理解并接受贵方不支付我方应邀谈判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费用;
七、不论谈判采购结果如何,我方将表示理解和接受。
应邀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年月日
附录5:
廉政承诺书
工程项目: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法》和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云南省、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了更好地规范本次邀请谈判工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签订本承诺书。具体承诺如下:
一、甲乙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互相尊重的原则,处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事务。
二、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法》和铁路行业、云南省、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甲方不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好处费或回扣;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接受乙方的请吃、请玩;不索贿、受贿。
四、甲方的工作人员和乙方存在亲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时,主动依照有关规定提请回避。
五、甲方不设定歧视性资质审查条款,不事前内定中标单位。
六、乙方不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给甲方;不给予甲方任何好处费或回扣;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宴请甲方人员吃、玩;不行贿甲方人员。
七、乙方不与其它应邀方串通应邀,不低于成本价格应邀。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
八、甲乙双方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有关条款,责任方及责任人将承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本廉政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附录6:
应邀产品报价表
报价单位:
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价格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修价 | 备注 |
1 | 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 | 套 | 2 |
注:另附报价明细表
注:报价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不保留小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1.维修价为含税价格,不保留小数。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备注栏中列示;
3.投标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后有效。
第六部分附件
附件1:
谈判采购纪律
一、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应邀人或者应邀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应邀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应邀谈判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三、谈判采购开始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应邀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四、应邀人在应邀谈判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应邀人的应邀谈判文件被拒绝。
五、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应邀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附件2:
谈判采购程序
序号 | 工作内容 | 执行人 | 备注 | |
1 | 通报相关事项; 宣布谈判纪律和方法; | 主持人 | ||
2 | 确定谈判顺序 | 工作人员 | ||
3 | 检查应邀文件的密封性、开封 | 应邀人 | ||
4 | 唱标、填制开标一览表 | 工作人员 | 各应邀人签字确认 | |
5 | 审阅应邀文件 | 各评委 | 各应邀人暂时离场 | |
6 | 评委提问,应邀人澄清说明 | 各评委 | 必要时 | |
7 | 评审 | 各评委 | ||
8 | 汇总评审结果 | 工作人员 | ||
9 | 审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 全体评委 | ||
10 | 拟定并审议通过谈判采购结果报告 | 全体评委 | 谈判评审委员会及监察签字 | |
11 | 谈判结果报告相关部门审核 | ××××××× | ||
12 | 办理谈判结果通知 | ××××××× | ||
13 | 签订并履行合同 | 中标人与邀请人或其指定的单位 | ||
14 | 无息退还应邀保证金 | ××××××× | ||
附件3:形式评审表
项目名称:段修站修氧气乙炔集中供系统维修2021年月日
内容 | 应邀人 邀请文件要求 | 云南东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海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云南建设第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康帕斯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应邀人名称 | 符合“应邀文件”要求 | |||||||
应邀文件的格式 | 符合“应邀文件的填写”的要求 | |||||||
应邀文件的编制 | 符合“应邀文件编制”的要求 | |||||||
应邀书签字盖章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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