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制剂室空气净化机组维保招标公告
药学部制剂室空气净化机组维保招标公告
一、询价邀请:药学部制剂室通过净化装修改造后,现有四套空气净化机组。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现对有意向公司进行公开询价。
二、询价须知: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勘察现场:现场踏勘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踏勘时引起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未参与现场踏勘的单位不具备报价资格。请有意向参与现场踏勘的单位于2013年9月9日上午10时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报名参与踏勘,报名时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格要求:
1、具备空气净化设备安装及服务的经营范围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要求:按照附件“洁净室运转与维护管理说明”内要求实施[ 下载 ]
六、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3、近三年来承担有同等规模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七、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维保期内,乙方需提供正规合格的易损配件。零配件单价金额在人民币2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超过200元以上的由乙方报经甲方审核批准,经甲方审核批准委托采购后,乙方才可以实施采购向甲方收费。本次询价维保期为壹年。
3、本报价包含配件、运杂、保险、税金、安装、调试、人工、培训、技术服务、附件等一切费用。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时需携带①资格性报价文件②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③报价单
2、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报价单分别用信封单独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询价编号、询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3、报价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4、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九、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报价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十、其他注意事项: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十一、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夏老师 ******** 王老师 ********
药学部 闫主任 ********
监审部(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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