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电子发票系统(非资源池设备部分)"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电子发票系统(非资源池设备部分)"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就"电子发票系统(非资源池设备部分)"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电子发票系统(非资源池设备部分)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IT-*******
三、项目情况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系统(非资源池设备部分)"项目进行采购邀请,本项目最终确定的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电子发票系统(非资源池设备部分)"项目的服务资格。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报名参与。
注:本次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供应商须为原厂或为取得原厂授权的代理商。
(三)供应商须在2017年1月1日(含)-公告发布之日(含)具有应用于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或大型央企总部(以国资委最新公布的央企名录为准)并且在企业内部部署的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其中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四)供应商所报产品或同系列产品须在2017年1月1日(含)-公告发布之日(含)具有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或大型央企总部(以国资委最新公布的央企名录为准)同类项目应用案例(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其中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五)供应商所报产品须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
(六)必须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获得邀请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八)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九)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五、供应商报名条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1年7月12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地 点: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www.boc.cn);()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邮 编:100818
联 系 人:李宝发
电 话:***-********
传 真:***-********
电子函件:libaofa_hq@mail.notes.bank-of-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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