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第11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第11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2021年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第11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项目 进行比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报价方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报价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4.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11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举办第11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共设轮椅竞速团体赛、跳绳团体赛、保龄球团体赛、飞镖团体赛定点投篮团体赛,全市16个区参加,参赛人数共330人。
(2)要求:
a. 适合本项目比赛的场馆,具备无障碍通行条件,有开赛仪式的举办场地,有音响设备,有满足16辆大巴车的停车场,满足本项赛事规程的要求赛事安排;
b.要选择有竞赛资质的裁判人员,有执裁等级证书的。裁判长人选要求在本项目中有资质及威望的人员,执裁人数根据项目要求定,残疾人特殊项目的裁判及评委可参照相近项目配备人员;
c.现场配医务人员1-2名、场地后勤人员若干;
d.提供点心,标准50元,饮用水2瓶;
e.制作秩序册和成绩册;
f. 根据本次比赛实际需要特殊器材的需求,报价方添加相应的赛事器材。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项目结束。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258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文件的获取
1、现场验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价方人可于2021年7月14日9:00时起至2021年7月16日16:00时止,将材料发送至********3@qq.com 进行网上验证,并邮寄实体材料至上海市水电路176号: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服务报价;
(4)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以文字版作为附件一并附上;
以上资料以加盖公章版本视为正本。
2、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验证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网上验证通过以收到回复邮件为准;
注:报价方须保证现场验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四、报价截止及比价时间
报价截止:2021年7月16日16:00
内部比价时间:2021年7月19日10:00,迟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拟比价地点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六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176号邮编:*******
联系人:倪政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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