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外协加工招标公告

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外协加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KH-JC2021-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外协加工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外协加工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外协加工(包括但不局限于:物品采购、外购、外协、检验、运输及交货、卸车、二次搬运、技术资料提交、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以及满足招标人所属烟厂加工件个性使用要求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3供货地点:长春卷烟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8999号)。

2.4交货期:每批订单下达后7天之内交货,急件需24小时内交货。

2.5供货周期:一年。中标单位在招标年限内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及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6质保期:机加工件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2个月。

2.7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所投标单位自获取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会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8 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KHJG903@163.com)中,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打印原件(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3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开标室。

注:不强制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以授权给当地分公司人员出席开标会议(另附授权书,仅用于开标现场签到)。投标文件也可采用邮寄或其他方式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须递交一份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与其开标一览表共同密封在一起。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密封破损、邮件丢失、邮至错误地点、邮件延迟到达等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话:0431-89967800转6188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话:0431-89819623

邮箱:KHJG903@163.com

2021年7月14日

标签: 加工 卷烟厂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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