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焦枝铁路月山编组站北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招标公告
博爱县焦枝铁路月山编组站北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博爱县焦枝铁路月山编组站北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博爱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3)66号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名称:博爱县焦枝铁路月山编组站北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
2.4项目概况:博爱县焦枝铁路月山编组站北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位于博爱县西北部,属月山镇管辖。据博爱县城4km,东靠月山风景区,西面紧邻圪垱坡,南邻焦枝铁路和焦克公路。为2011年河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下达2011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环境项目经费的通知》(豫财建〔2011〕549号)下达的项目,施工区面积约0.19km2 ,建设内容为:危岩体清除27463.5 m3,废渣清运26107m3,采场回填26107m3,覆土工程78209.9m3,场地平整113659 m2,道路工程(2m宽)1119.3m、(4m宽)589.5m、(5m宽)532.8m、(6m宽)936.3m,浆砌石工程5565.62 m3,本地自然石块砌筑1538.3m3,DN200UPVC双壁波纹排水管1185.9m,PPR供水水管4697.5m,沟槽开挖19937.5 m3,乔木9309株,灌木6153株,地被植物113659 m2,400m水井1眼,配套泵房1座、变压器1台、潜水泵1台,标志牌2个,数据库1套。
2.5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答疑纪要等确定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企业应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灾害类或水工环类高级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灾害类或水工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负责人(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的证明);
3.4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情况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3.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承办人)原件,咨询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施工投标企业或单位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 |||
财务状况 | 企业资产负债率近 3 年平均不高于70%。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 |||
类似项目业绩 | 企业近 3 年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不少于1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 |||
信誉 | 以往竣工履约情况良好1个(须有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无不良记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 |||
项目负责人及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要求 | |
工期 |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要求 | |||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60 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要求 | |||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0 万元。 诚信保证金人民币10 万元。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的要求。 | |||
相关要求 | 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规费、税金未按规定计取的以及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符表”第1.4.3项要求规定的按废标处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6分 项目管理机构:12分 投 标 报 价:32分 其他评分因素: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低于招标控制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当有效投标人3~8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报价,投标人9名及以上时,去掉两个最高、两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F)。 F值为:8,8.1,8.2,8.3,8.4,8.5,8.6,8.7,8.8,8.9; 9,9.1,9.2,9.3,9.4,9.5,9.6,9.7,9.8,9.9; 1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 F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6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4分:①根据内容完整性得0~2分;②编制水平得0~2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0分:①按施工方案合理得1~6分;②技术措施合理得1-4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6分:施工能保障工程质量要求0~6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6分:能保障工程安全生产0~6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4分:完整、到位 0~4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5分:措施可行0~5。 | |||
资源配备计划 | 5分:①主要机械设备充分满足施工要求得1~3分;②材料供应计划合理得1~2分,机械、材料不合理酌情扣分。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2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0~2分。 | |||
总平面 | 2分:基本布置合理0~2分。 | |||
节能措施 | 2分:方法基本科学0~2分。 | |||
备注:以上项目若有缺项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与该工程要求不相符,该项为0分; 得分=所有评委计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值。 | ||||
2.2.4 (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2分 | 组织机构情况 (8分,评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不记分) | 项目部施工、质检、安全、造价、材料等专业人员搭配合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的职称证与投标文件一致,而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缺一项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投标文件所拟定的名单不一致的扣2分,扣完为止。 | |
奖项(4分,评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得2分) | 投标企业获得厅局级奖项者得4分。 | |||
2.2.4 (3)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32分 | 投标报价的评审 (20分) | 评标基准价按本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条规定计算; 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5分,每高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每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可加5分。低于5个百分点以上的,以20分为基数,每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 |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 评审(12分) | 依据次高报价的有效投标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合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抽取6项单价。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人被抽取单价(投标人3~8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报价,投标人9名及以上时,去掉两个最高、两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105%-88%范围内的得12分,有1项超出该范围的扣2分,扣完为止。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0分 | 投标企业业绩情况(评标时须提供原件) | 投标企业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合同原件得2分。 | |
3.2.3 | 投标人最终得分 | 投标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其他因素得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由评标委员会从认定的合理报价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公示期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6日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爱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工人路
邮 编:454000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 人:宋芳、黄天鹏
电 话:139*****138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enanxingda@sina.com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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