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混捏成型沥青烟气电捕及黑法吸附净化系统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混捏成型沥青烟气电捕及黑法吸附净化系统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

混捏成型沥青烟气电捕及黑法吸附

净化系统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拟定于2021年7月22日就混捏成型沥青烟气电捕及黑法吸附净化系统总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混捏成型沥青烟气电捕及黑法吸附净化系统总包工程。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混捏成型设计产能5万吨/年,混捏成型两条生产线配置两套沥青烟气黑法吸附净化系统,每套烟气净化系统用于净化沥青高位储槽、沥青配料秤、硬脂酸熔化槽、硬脂酸秤、混捏锅、冷却锅、挤压成型机、废糊料输送机以及4台沥青储槽等设备产生的沥青烟气。两套沥青烟气黑法吸附净化系统除尘器及排烟风机拟安装于混捏成型车间40米高的屋面上(最终以施工图配置为准)。此外,净化系统还需对混捏成型车间室外的4台液体沥青储罐的烟气进行净化处理,4台液体沥青储罐需要配置一台电捕焦油器系统(由中标方制作安装),再与沥青烟气黑法吸附净化系统连接。

(二)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沥青烟气电捕及黑法吸附净化系统总包工程施工系统严格按照设计院技术要求设计制造,并提供详细的系统资料。

(三)施工要求

1.施工技术及人员要求:项目施工期间的施工技术、人员管理由承包人负责。

2.施工资料要求: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一致,竣工后应同时完成项目相应施工内容的施工资料。

3.施工材料进场要求:施工过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施工。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及材料必须是招标技术协议所要求的品牌,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施工所用主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场,未验收的设备材料不得使用。承包人必须提供主要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并悬挂警示标语,围挡内的现场5S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相关劳保用品;承包人需为本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职工工伤保险或者意外伤害团体险,并且向发包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及受保人员名单,施工期间新增的施工人员必须先购买保险并向发包人备案后才可进场作业;承包人应遵守合肥炭素相关安全、环保、5S管理制度,其他要求参照合肥炭素相关制度执行。


5.项目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前,承包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包括雇佣的农民工、临时工、劳务人员),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人工资支付名册。如因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造成农民工闹事或者诉讼事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6.两条生产线配置两套沥青烟气黑法吸附净化系统与电捕焦油系统需要分开报价。

三、质量验收标准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设计图纸及国家标准规范验收。

四、工期要求

沥青烟气电捕及黑法吸附净化系统总包工程施工工期总计150日历天,分为设计制造工期和安装、调试工期,各工期由招标方书面通知开始计算。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9:00。

2.招标地点:合肥炭素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7:00。

六、投标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范围要求:除尘设备制造、安装等相关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财务要求:近3年内无亏损。

(3)业绩要求:近3年内已完成、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

(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5)其他要求: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方本单位人员,并按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七、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项目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投标预算书等。投标人的标书必须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需提供四套标书(两套正本、两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四份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标书。

八、付款方式

(一)合同生效款: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招标方先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中标方开具合同总价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预付款: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招标方通知中标方项目开工日期后,在开工日前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中标方开具合同总价的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进度款:施工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中标方开具合同总价的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安装调试验收款:合同设备在招标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间的时间不计入合同工期)并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中标方先开具合同总价的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双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之日起,12个月后支付(根据设备不同,质保时间亦不相同,具体质保时间以合同内容为主)。


(六)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开具发票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发票不合格,招标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税率相应调整,合同含税总价随之调整,但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变。

九、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方请于2021年7月19日17: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招标文件资料费说明

如投标单位准备参加本次招标,需提前缴纳¥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招标文件资料费。

无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此招标文件资料费概不退还。

(三)投标保证金说明

投标方需在2021年7月19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以现金、电汇的方式,交予合肥炭素财务部(银行账号为:****************06,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有串通投标、抬标、恶意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方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方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放弃中标或逾期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说明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四舍五入法取整数),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前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会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时,数额未达到中标金额的5%,中标单位需将所差款项补齐,付款方式为现金或电汇。

(五)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完成合同服务后,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予以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予支付利息。

(七)投标费用

投标方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十、投标单位资质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一)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请参标人(被授权人)带好身份证原件。

(四)上述材料要求材料清晰、齐全,需要盖公章的材料,必须是盖章后的扫描件。

(五)标书正本2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存储在U盘里),分商务标和技术标。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合肥炭素工程项目部

地点: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648号

招标联系人:商工180*****102

十二、合肥炭素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566/189*****241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13日

标签: 工程招标 总包 净化系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