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流河社区2021年社区保障资金社会组织、自组织项目征集公告
关于长流河社区2021年社区保障资金社会组织、自组织项目征集公告
长流河社区2021年社区保障资金社会组织、自组织项目征集公告
各社会组织、自组织:
您好!
2021年长流河社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需求征集正式启动。2021年社区保障资金106.11万元,激励资金11.6万元,往年项目结余7.752724万元,其中,运行经费0万元,项目经费125.462724万元。你们可结合辖区居民需求,提出公益性项目建议,可通过电话、邮箱、前往办公地点等方式向居委会提出建议,征集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社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
社区居委会联系邮箱:********2@qq.com
社区居委会联系地址:青白江区青华东路196号
长流河社区党委
长流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1年3月28日
附件:1.长流河社区基本情况简介
2.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使用范围及禁止项目
3.长流河社区2021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提议表
附件1
长流河社区基本情况简介
大弯街道长流河社区成立于2020年6月,西起大弯南路,东止巨石大道,南起青华东路,北止长流河(紫苑小区)。幅员面积1.01平方公里,辖区内有12小区院落,幼儿园两所,社区划分为9网格。社区党委下设11个党支部,党员共500余名。居民小组19个,常驻人口15592人,户数6799户,户籍人口16318人,其中辖区内安置居民1万余名。办公地点:青白江区大弯街道青华东路196号。
附件2
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使用范围及禁止项目
一、社区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
城乡社区要坚持居民需求导向,遵循社区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和禁止项目清单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和发展治理项目,按照“村财村管、居财居管”、“办事不养人”、“民事民定、自下而上”的原则,管理使用社区保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城市社区保障资金使用范围:优先用于党组织服务群 众、社区居民素质提升、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和院落生态环境整治、社区总体营造等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治理项目。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居民通过自筹、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超过该项目所需资金的 20%,可纳入项目申报、议决、支持范围,鼓励居民筹劳参与项目。社区保障资金不得用于相关禁止项目。
(二)农村社区(涉农社区和建制村)保障资金使用范围:优先用于党组织服务群众、社区居民素质提升、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和院落生态环境整治、社区总体营造、农村社会治安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治理项目。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可将居民筹资、筹劳作为项目申报、议决、支持的前置条件,并在项目申报、议决等程序中明确筹资、募资具体金额或筹劳情况。社区保障资金不得用于相关禁止项目。
(三)其他经费支出:社区保障资金可适当开支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院落(小区)议事会、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宣传动员、社区保障资金相关档案制作等,但不得超过当年可使用资金(当年可使用资金=当年社区保障资金总额+上年结余资金)总额的 10%且不超过5 万元。社区保障资金可采取补贴、奖励等方式,用于激励社区志愿服务、优秀院落、优秀社区自组织等发展,但总额不超过当年可使用资金总额的 10%且不超过 5 万元。每年初,经村(居)民议事会授权同意,村(居)委会可根据情况,对单(次)项金额 1000 元以下的零散性、临时性和突发性项目(全年不超过 5(次)项,共计 5000 元)直接实施,实施过程接受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待项目实施完毕后要将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在最近召开的村(居)民议事会上作专项报告。
二、涉农社区和建制村“社区保障资金”禁止项目
序号 | 内 容 |
1 | 股本投入、现金投资等经营类项目 |
2 | 购买经营性资产、设备以及种苗、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 |
3 | 各种债务(经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的融资建设项目产生的债务和专项资金本身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费用除外) |
4 | 农村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 |
5 | 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 |
6 | 农村医疗救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药品配送和监管,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 |
7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优抚,社会福利和慈善 |
8 | 乡道及以上道路建设、设施配套及管护,大中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护及未移交村(社区)的公共设施管护 |
9 | 农村垃圾的运输和集中处理(在本村内收集转运除外),污水等生活污染的集中处理 |
10 | 农村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农村扶贫开发和管理,防灾减灾(村内减灾防灾应急处置除外) |
11 | 农村警务,邮政,政府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 |
12 | 农村土地管理,农村规划管理,建构筑物建设管理,土地租金 |
13 | 农村食品安全防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4 | 由公用事业企业承担的农村水、电、气、通讯、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农村客运 |
15 | 代办居民事务,各类代收代缴网点服务及快递网点服务 |
16 | 农村沼气池建设,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商业性农业信息化服务,商业性种养业良种服务,农产品流通 |
17 | 社区专职工作者和村组干部补贴、误餐费、餐费、差旅费,直接聘用人员费用,各类保险 |
18 | 给付物管费、农户房屋设施维修等费用(含户内电线、水管、下水道、烟囱等的维修维护)等属于居民私域范畴应自付的费用 |
19 | 社区社会组织注册验资经费 |
20 | 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形式直接分配(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的针对特定人群的补贴和物资发放除外) |
21 | 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社区不是责任主体的其他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治理项目 |
附件3
长流河社区2021年社区保障资金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资金总额 | 社区保障资金部分 | 自筹和募捐资金部分(万元) | 项目时间 | 项目内容 | 项目预期效果 |
提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提议组织名称 | 组织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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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电子版发至社区邮箱;2.纸质版一式两份,盖鲜章交至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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