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犍为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
采购项目编号 QWGC201315TP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时间 2013-09-04 16:30
采 购 人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地质灾害勘查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的单位;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报名事宜:请于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2日,每日9:00至11:30,14:00-17:30在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以下资料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请自带U盘拷取图纸),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3-09-05 09:00到2013-09-12 17:30
备注

谈判文件售价 200元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3-09-16 14:00到2013-09-16 14: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2013-09-16 14: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备注 无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3800元,大写叁仟捌佰圆整,在谈判活动开始前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833-*******;地址: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楼四楼(犍为县文体中心旁)。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83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833-*******;地址: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楼四楼(犍为县文体中心旁)。
备注
项目简要概况:1、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1个包;2、采购内容:依据犍为县的地质灾害区划调查结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规划成果需经市一级专家论证评审通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3、最高限价:38万元;4、项目提交成果时间:确定成交人后2个月内;5、付款方式:进场工作付合同金额的30﹪,报告编制完毕并提交付合同金额的50﹪,报省厅备案后付清余款。

犍 为 县 政 府 采 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犍为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项目编号:QWGC201315TP采购人:犍为县国土资源局 集中采购机构: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0一三年九月 目 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2第二章谈判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3第四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1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0第六章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21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各供应商: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犍为县国土资源局(以下或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或简称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编号:QWGC201315TP二、项目名称:犍为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三、项目简要概况:1、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1个包;2、采购内容:依据犍为县的地质灾害区划调查结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规划成果需经市一级专家论证评审通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3、最高限价:38万元;4、项目提交成果时间:确定成交人后2个月内;5、付款方式:进场工作付合同金额的30﹪,报告编制完毕并提交付合同金额的50﹪,报省厅备案后付清余款。四、报名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地质灾害勘查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的单位;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报名事宜:请于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2日,每日9:00至11:30,14:00-17:30在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以下资料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请自带U盘拷取图纸),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方法:到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领取,如出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七、谈判保证金:人民币3800元,大写叁仟捌佰圆整,在谈判活动开始前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谈判截止时间)、地点:2013年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响应文件接受人:杨先生。九、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迟到的供应商(含书面资料或谈判保证金凭据、响应文件未及时提交等),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十、联系事宜: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833-*******;地址: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楼四楼(犍为县文体中心旁)。?第二章谈判须知一、谈判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序号条款名称详细内容1采购人犍为县国土资源局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犍为县文体中心旁);项目负责人:周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833-*******3项目名称犍为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4项目编号QWGC201315TP5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6质疑受理质疑书的提交地点:犍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质疑受理电话:****-*******7谈判响应文件份数见后述有关要求。8谈判有效期自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9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圆整(小写3800.00元)。谈判供应商应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现金形式现场递交(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宣布评审结果后现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1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提交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相同1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报价(即以供应商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谈判小组认为需增加报价次数的除外。(具体内容见本须知后述有关要求)1. 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以下或简称采购人):犍为县国土资源局1.2集中采购机构: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3项目名称:犍为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1.4项目编号:QWGC201315TP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2.1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3. 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3.1本项目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若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可继续进行谈判。4.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的企业;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联合体投标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谈判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谈判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谈判。5.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谈判、报价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质疑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7. 投诉7.1按政府采购有关投诉管理办法执行。8.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8.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谈判邀请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8.2根据本章第9.1项的规定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9.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10.1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谈判函(须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正本中为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原件备查)。11. 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技术文件包括:(1)对本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实施计划、措施及工期安排等);(2)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3)承诺函:按第三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提供的“承诺函(格式)”的要求填写;12. 采购项目报价响应文件要求12.1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2.2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报价汇总表、报价清单;12.3报价清单按本须知有关内容要求,由供应商自行组价。13. 体现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13.1本次采购内容(需求)详见第三章;13.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13.3项目提交成果时间:确定成交人后2个月内;13.4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依据,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中,以提出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出1-3名成交候选人。14.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编写供应商响应文件;14.2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和商务要求和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4.3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供应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供应商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谈判无效;14.4第三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规定了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14.5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4.6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14.7供应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独立装订并分装于三个密封袋或文件袋内;正本和副本分别名称、项目编号、供应胶贴成册(活页、书钉形式无效),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商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两份;14.8供应商应将“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包装封面上注明“2013年9月16日14时30分前不得拆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14.9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 供应商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2) 供应商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会议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楼4楼)。15. 供应商响应文件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15.1供应商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供应商随供应商响应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15.2对不同文字文本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3供应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7本项目确定采购结果后,成交人须迅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迅速与主体设计单位联系,迟早实施。16. 谈判报价16.1 按第三章项目需求要求进行报价,由供应商自行组价。16.2 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人工、规划、制作成果、税费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17. 谈判有效期17.1本次谈判有效期为60天,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供应商响应文件。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供应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18. 谈判保证金18.1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18.2谈判保证金按本谈判文件公告的相关要求提交。18.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拒绝。18.4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宣布评审结果后当场退还。18.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1)在截标后要求撤回谈判的;(2)成交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9.开标程序19.1开标会议程序(1)各供应商及参加的有关人员签到;(2)供应商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主持人宣布谈判活动开始,介绍谈判纪律和注意事项;(4)介绍参加谈判活动的人员名单;(5)采购人代表检验各供应商是否按要求提交了谈判保证金,并当场向参会人员宣布检验结果。(6)各供应商代表交叉检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密封的完好性;(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8)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监标人员的监督下将供应商响应文件送谈判小组评审。20. 谈判程序20.1成立谈判小组:评审与谈判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经济或法律类等有关专家组成。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按照相关规定抽取专家。20.2集中采购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审会场纪律要求,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20.3集中采购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谈判小组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谈判小组组长。20.4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审查:(1)对“资格性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需继续实行谈判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执行。(2)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之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20.5成交标准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最低要求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结束后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根据谈判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出现两个或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则重新组织报价,但不得高于首次报价),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谈判失败。20.6谈判内容(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如谈判小组需组织谈判)。(2)谈判: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供应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进行谈判,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谈判小组应将该供应商淘汰,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3)澄清有关问题。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谈判过程中的变更。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7报价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即以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谈判小组认为所有报价均偏高,可增加报价次数。20.8集中采购机构对评审过程、评审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21. 谈判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21.1谈判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21.2评审方法: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19.5条规定的成交标准和第二章第9、10、11条评审因素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1.3谈判小组成员工作纪律:(1)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3)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评审;(4) 不得在资格审查、谈判过程中滥用权力,导致采购活动终止或者谈判失败;22.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修正22.1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谈判函内容与谈判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函为准;(2)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2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谈判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谈判报价,取消其谈判资格且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23. 拒绝接收供应商未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将供应商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供应商的供应商响应文件。24. 取消谈判资格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1)供应商响应文件未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数量提交正、副本的; (2)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未通过审查的;(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存在严重负偏离的;(4)经过谈判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供应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谈判小组认为不能接受的;(6)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25.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5.1谈判小组应当按照通过审查和谈判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5.2谈判结果公示后,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可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应说明理由,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与其报价差额比例超过15%的,采购人不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重新组织采购。26. 谈判结果和成交结果公示谈判结果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将与谈判结果同时公示。27. 成交通知书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集中采购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结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结果,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停止该供应商参与本县政府采购资格。(公示期间如有质疑投诉除外)。28.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其未成交原因和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29. 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谈判供应商最终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谈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谈判供应商之后第二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9.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谈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5合同一式八份,采购人三份、施工单位二份、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份、政府采购监管科一份、跟踪审计一份。29.6履约过程中如有变动,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解决。30. 相关要求30.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工期内完成项目,误期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合同约定。31.解释权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集中采购机构。 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应依据犍为县的地质灾害区划调查结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规划成果需经市一级专家论证评审通过。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2、拟搬迁安置农户情况,主要包括:每个农户户名、家庭组成、原居住的村、社、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拟搬迁安置地点等;3、地质灾害防治措施;4、保障措施等。三、最终成果包括纸质文档、图纸及电子文档各6套。第四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格式1:封面格式(正本/副本)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格式2:格式仅供参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本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谈判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3:格式须符合谈判函致: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后,我方愿按本项目需求、合同条款、规划设计依据、本项目要求的条件要求承包本项目。我方保证项目质量达到 合格等级,并承担任何缺陷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 {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项目。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谈判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专职投标员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4:格式须符合承诺函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我单位已收到“编号为 项目名称为“ ”竞争性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对谈判文件无异议,决定参加谈判,完全接受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要求,并作相关承诺。1、愿意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2、谈判后的最终报价已经确认无误并含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3、我单位如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合同规定等提出的各项承诺履行义务,愿意承担本谈判文件中所列的违约责任。4、我方承诺:严格遵照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和项目要求,确保项目达到合格以上;在项目实施期间,将自行承担人工费涨跌等风险。5、谈判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质量服务承诺:评估质量标准和缺陷责任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7、我方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8、其他服务承诺:我公司对本项目的质量、服务承诺如下(由谈判供应商结合本次要求自拟): 谈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格式5: 格式仅供参考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小计(元)合计(元)备注1报价合计:大写(小写:元)注: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人工、规划、制作成果、税费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谈判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日 期: 年 月日 格式6:格式仅供参考拟投入人员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其他人员(表格、内容不够可自行添加)?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格式由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地质灾害评估管理法规和规章,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补充更正、答复材料等制定。合同附件:1、成交通知书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需求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谈判报价表6、成交供应商澄清函 第六章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一、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集中采购机构账户上。开户单位:犍为县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汇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县支行;汇款银行帐号: 22-***************。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原额无息退还。4、履约期间,如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技术故障等问题后,成交方不能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双方合同履约的,或提供的资料给采购人造成的影响、损失,采购人将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还将对成交人进行处理等。5、履行合同期间的违约责任:其他本谈判文件中未尽事宜,在双方合同中约定。二、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成果提交审核后,将相关手续提交至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三、支付货款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2、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票据、成交通知书,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货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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