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枢纽工程区域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综合枢纽工程区域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区域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区域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区域保安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CSCG-HNTZ-GK********
委托代理编号:2013-TZ083
3、项目预算:80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的是专业的保安服务公司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4日起至2013年9月24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3年9月25日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3年9月25日9:00 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800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7.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莫尚成               电话:0731--********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芙蓉区丽景新贵六单元314室(东二环与晚报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联 系 人:周习军 付文      邮编:410006
电  话:****-********     传真:****-********


长沙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政府采购编号:CSCG-HNTZ-GK********代理机构编号:2013-TZ083采 购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名 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区域保安服务采购湖南天舟招标代理公司二○一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须知5一说明5二投标文件的编写6三投标文件的递交7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7五开标和评标8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0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2八质疑与投诉13九法律责任14十其他16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24一 项目概况24二本次采购内容及说明24三项目要求及说明28四其他要求及说明3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39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45格式1投标承诺函46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47格式3投标报价表48格式4保安服务费构成明细报价49格式5保安人员配置清单(包含管理人员)50格式6培训计划51格式7项目服务建设方案及说明51格式8本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简历表52格式9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52格式10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53格式11 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54第一章投标邀请受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区域保安服务采购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TZ-GK********代理机构编号:2013-TZ083三、采购方式、项目预算、服务年限: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预算:80万元服务年限: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至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五、投标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六、招标文件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4 日至2013年 9 月24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七、投标规定:1、投标截止:2013年9 月 25 日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3年 9月 25 日 9:00 时。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八、投标保证金: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保证金8000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简称:湘江综合枢纽开发公司工程区域安保服务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芙蓉区丽景新贵六单元314室(东二环与晚报大道交汇处东北角)联 系 人:周习军 付文邮编:410006电话:****-********传真:****-********采购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莫尚成电话:0731--********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办理。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内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7.2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4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7.5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4.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14.1评标工作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14.2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委会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2)招标采购单位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3)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16.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16.3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批准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委会的,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17.3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17.4比较与评价。(一)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三)主任评委再通报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体优惠政策见附页4)。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在允许范围内的一般偏离价格折算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招标文件附页4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投标报价为经评审投标报价。17.5确定评审结果。(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1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9.评标方法19.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9.2评标标准 序评审因素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值2保安服务方案152.1,保安服务方案须按照各种情况,方案详尽、合理、规范,综合对比最优的计5分,综合对比一般的计3分,综合对比较差的计1分。2.2,各项应急预案系统、完整(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上级特殊要求的应对),实用、科学、合理、可靠并具有针对性,综合对比最优的计5分,综合对比一般的计3分,综合对比较差的计1分。2.3,经营管理制度详实、完整(包含项目管理架构、主要人员职责、巡查、日常管理制度,保安人员培训等),综合对比最优的计5分,综合对比一般的计3分,综合对比较差的计1分。3综合实力15分3.1,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注册资金在 200万元以下的,得1分。(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3.2,根据投标人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评委会对投标人的①销售收入、②纳税额、③净利润、④资产负债率等4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每个单项排名第一的计1分,每个单项排名第二的计0.5分,其他不计分。(提供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否则不计分)3.3,投标人在2010年至2013年6月获得县、区一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1分,累积不超过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个计3分,累积不超过6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4保安人员104.1保安人员配备合理,承诺的保安人员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5分;保安人员配备基本合理,承诺的保安人员配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3分;保安人员配备不合理,承诺的保安人员配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0分(最低保安人员配置人数不少于22人)。4.2 为本次投标项目提供的保安人员有退伍军人在 5 人(含)以上计5分,5人以下的计3分,没有不计分(提供退伍军人证明,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5保安服务业绩30分考察投标人2010-2013年6月保安服务项目业绩,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2008年1月1日后签定的保安合同,提供一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的,计4分,最多计12分;提供一个合同在2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计2分,最多计10分;提供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计1分,最多计5分;提供一个工程施工区域保安服务合同的,计3分。备注: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务必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另外包装在一个袋中,注明投标人名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不予计分。说明:1、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2、上述各表中序号有统一评分标准的按评委会集体评议意见统一计分;其他评审因素由评委按以上规定自主独立计分。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0.中标通知20.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20.2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0.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1.合同签订21.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1.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1.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1.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21.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1.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质疑与投诉22.质疑22.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2.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2.4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2.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3.投诉2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3.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3.3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3.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4.投标保证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起的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九法律责任225.法律责任25.1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2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25.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 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25.5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功能,具体内容及格式见27款融资和担保。十其他26.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一)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说明: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26.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按湘价函【2012】1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备 注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执行全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2政府采购交易服务(1)除建设工程以外的一般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额50万元及以下每宗2000元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每宗4000元中标额100万元以上每宗8000元(2)选定科研项目单位(3)协议供货、协议服务政府采购按入场交易项目的交易标段每宗8000元由同一标段中标单位共同承担3产权交易服务(1)国有产权(2)股权转让成交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下双方各1.5‰(1)实行差额定率累计计费,每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2)成交资产总额中所含房地产部分如需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权属变更、交纳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的话,则成交资产总额中应删除房地产总额。成交资产总额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双方各1‰成交资产总额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双方各0.5‰成交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上双方各0.25‰4土地(矿产)交易服务按湘价服〔2012〕87号文件执行27.融资和担保27.1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27.2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 附页4(一)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2、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一 项目概况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是《湘江干流规划》九个梯级的最下游梯级,是一座以改善湘江通航为主,兼有保障供水、灌溉、发电、改善环境、过江交通等多重功能的综合性枢纽工程,是湖南省和长沙市“十一五”、“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湘江长株潭河段通航能力将由1000吨级提升到2000吨级,有利于保障供水、改善滨江环境、开发旅游资源、提升城市品位、增强长株潭经济整体竞争力,加快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步伐;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工程、环境提质工程和民生工程。2012年10月10日,枢纽工程实现蓄水通航,已建一、二期泄水闸、船闸、船闸控制中心和一、二期桥梁全部投入使用,工程区域的施工材料安全、机电设备安全及坝顶公路桥交通安全等安保压力逐渐显现;枢纽工程工程区域跨湘江两岸,两岸初步具备通行条件后要求通过的社会车辆及人员众多,严重影响到施工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船闸通航后每天24小时运转,参观者络绎不绝,通航安保问题突出;每年4月到9月为汛期,长沙枢纽防汛是重中之重,必须有专人值守确保防汛通道畅通。二本次采购内容及说明保安服务是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公共设施及交通安全、财产安全、治安维护、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根据《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保卫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长沙枢纽工程保安实际情况制定保安管理服务方案和内容:1、船闸运行区域(24小时门卫轮岗值班、船闸运行区域、船闸控制中心大楼及一、二线船闸和围墙范围内巡查);2、枢纽管理区营地(24小时门卫轮岗值班,管理区院内监控、办公楼及管理区院内等巡查);3、西岸桥梁岗亭(24小时门岗值班、左岸桥梁巡查) 4、东岸桥梁岗亭(24小时门岗值班、右岸桥梁及蔡家洲巡查)。 三项目要求及说明(一)所需保安服务的种类1、保安服务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保安服务的政策、规定,根据客户的环境特点和要求,配备必需的防寒工作服、雨鞋、手电、警棍、对讲机、设置打卡机4个等工作用品,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采取门卫、值守、巡逻安全防范等形式,执行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财产安全和文明劝导等安全保卫的相关服务。2、巡逻服务保安人员对长沙枢纽东西岸桥梁、船闸控制中心、枢纽公司管理营地进行安全守卫,凭证出入,材料、设备凭单放行的巡查、警戒的服务业务。3、门卫服务保安人员对枢纽工程区域出入口及办公楼等特殊场所,进行24小时值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4、道路管理服务保安人员对枢纽施工区域、船闸控制中心、枢纽公司管理营地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工作车辆停车坪和非机动车停车坪管理的服务业务。(二)项目标准及要求1、服务内容:负责整个长沙枢纽施工区域安全及进出的车辆指挥、大门电动门、枢纽公司管理营地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办公大楼的夜间值守;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消防工作,消防设备运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治安,防火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2、服务标准:(1)建立财产安全、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重点岗位24小时值守;(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船闸控制中心、枢纽公司管理区营地办公楼,确保环境秩序良好;(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5)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火灾发生率为0,车辆丢失率为0;(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7)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8)做好枢纽施工区域、船闸控制中心、枢纽公司管理区营地内日常秩序维护,对乱扔垃圾,攀枝折花,踏坐草坪等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9)做好枢纽施工区域、船闸控制中心、枢纽公司管理营地出入口、道路、工作车辆及非机动车停车坪的交通管理,指挥和疏导车辆,杜绝车辆逆向行驶和超速行驶,确保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10)对于进出枢纽施工区域车辆放行时凭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作的通行证,对于货运车辆离开枢纽施工区域放行时凭项目单位开具的放行通知单,放行单上一定要有枢纽公司工程部的签字,并严格查验车载物品品种和数量,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三)管理要求1、对保安公司安全防火防盗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无一例安全及防火事件。 2、对保安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保安公司按规定购买社会险,其费用由保安公司自行承担。3、对保安管理公司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40周岁以下,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4、业务技能条件:(1)具备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2)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等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5)掌握一定防卫擒拿技能。5、对保安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1)统一着装,需按季节及时配给保安制服,制服要求干净整洁,无褶皱、大小合身、无破烂,冬装三年更换一次,春秋及夏装两年更换一次。(2)除不宜情形下,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着保安服时,应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4)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6、仪容仪表:(1)值班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男性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发辫不能过肩。(2)不能染发、涂指甲、不能化浓妆、戴饰物。7、礼节:(1)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①着装遇领导时②站岗、执勤、交接班时;③纠正违章时;④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时;领导视察、检查时、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2)在参加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礼。(3)对日常接触的管理处领导可以不敬礼。8、举止:(1)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2)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合时,不准卷袖或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不准随时吐痰,乱扔废弃物。(3)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酗酒。(4)要自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长沙市文明公约》。(5)要遵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9、语言:在工作中使用评议要简洁准确,执勤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文明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评议。要注意称谓使用。在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10、工作职责(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3)不准刁难群众。(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在工作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迟到、早退。(5)遵守市枢纽公司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客户单位内部机密,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6)未经允许不准动用客户物品和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7)有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置,不准隐瞒不报。(8)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9)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执勤区域整齐清洁。(10)要爱护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公共设施设备。(11)保安上班、执勤、巡逻时严禁接受他人的香烟和槟榔。保安人员最低配备要求(22人)岗位队员(名)轮岗人员(名)管理人员(名)后勤保障(名)船闸运行区域岗(时间:2013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3211枢纽管理区营地岗(时间:2014年4月1日—2014年10月31日)3西岸桥梁岗(时间:2013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日)6东岸桥梁岗(时间:2013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6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保安岗位及人数由市枢纽公司根据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实际情况决定,保安队员,年流动率不超过20%。12、要求中标单位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执行保安服务工作。13、中标单位负责保安的食宿,市枢纽公司不负责安排。 14、对保安管理公司运营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见《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安绩效考核办法》。长沙综合枢纽工程保安分队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促使保安公司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日常管理、保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绩效考核的原则是在完成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施工区域、船闸控制中心、枢纽管理区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第三条绩效考核是对保安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记录,也是检查、促进保安公司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素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保安公司管理、完成任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第二章 考评组织机构第四条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保安分队绩效考评委员会,由市枢纽公司领导、综合部、工程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绩效考评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考核日常工作由综合部负责。第五条考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负责对保安公司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临时交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接待保安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2、负责考评办法的制定和解释,为绩效考评提供技术支持。第三章 考评对象和形式第六条由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对枢纽工程聘用的保安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第七条考评的形式采取年绩效考核与月绩效考核相结合,年绩效考核以月绩效考核为依据年度进行总评,月绩效考核采取每日检查和月底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第四章 考核内容第八条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管理处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保安公司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保安公司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第五章 实施的监控第九条保安公司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枢纽公司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领导的帮助和支持,枢纽公司分管领导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保安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第六章 考核的评价及结果应用第十条每月底,枢纽公司综合部组织保安公司对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每月5日前,考评委员会将组织对保安公司上月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核意见,由综合部报枢纽公司领导批准实施。第十一条每月7日前,综合部对保安公司的绩效考核情况汇总后报党群部备案,提枢纽公司领导审定批准执行。第十二条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月保安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月拿出保安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月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以上支付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以上支付绩效考核费用90%,80分以下,70分以上支付绩效考核费用80%,70分以下支付绩效考核费用50%。绩效考核兑现=月保安费用×20%×每月应发放百分数。考核结果将作为投中标及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第七章考核要求第十三条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枢纽公司综合部要结合保安公司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枢纽公司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综合部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第十四条为准确、有效的对保安公司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综合部应结合保安公司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第十五条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十六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七条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市枢纽公司领导、综合部、工程部主要负责人组成)按照内部保安绩效考核办法对中标单位各项工作指标进行考核。若考评不合格,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有权终止并更换保安服务公司,在此过程中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第十八条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备注综治工作及安全生产(30分)1、安全生产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的扣1分/次;2、造成火灾事故、安全事故的,计0分;3、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施工区域、船闸控制中心、枢纽管理区内出现偷盗行为的,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况由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4、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次;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制 度管 理(20分)1、在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施工区域、船闸控制中心、枢纽管理区内接私活,违反每次扣1-2分/次;2、每日交接班由当班队长召开工作总结布置会,未实施的1分/次,人员缺席扣0.5分/次;3、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业务培训、军事训练,未组织的每次扣2分/次;3、私放车辆入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施工区域、船闸控制中心、枢纽管理区,未出现事故、未造成影响的扣1分/次;如造成影响、事故的,视情况由景区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优质服务规范管理(20分)发生无故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1分/次,造成损失的由保安公司负责;2、保持优质服务,无投诉。被投诉,经查实的扣1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3、在枢纽公司接待活动中保持良好形象,影响枢纽公司形象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4、在岗期间,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扣2分/次,造成不良影响及恶劣后果的,由考核委员会决定。劳动纪律(20分)1、溜岗、违岗、扎堆、闲聊、接受他人香烟和槟榔,违者扣1分/次;2、工作时间会客等行为,违者扣1分/次,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3、 着装标准、仪态端正、举止大方,违者扣1分/次;4、上班执勤要文明用语,明确回答对方问题,违者扣1分/次;5、制定并做好公司内部考核,及时进行登记,未及时登记的扣1/次。5-10次扣1分 ;11-20次扣2.5分;21-30次扣5分;30次以上扣10分;民主评议(10分)由枢纽公司领导综合民主评分成绩四其他要求及说明1. 实施地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区域。2. 结算方法:按月支付。2.1 付款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国库集中支付)2.2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乙方遵守相关管理考核制度,管理优秀,无任何违反合约的事宜,支付每月应付款数。3. 本项目采用费用按实结算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 委托管理期限: 本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期为一年。中标公司未履行合同要求,招标单位可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5.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6.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服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 座落位置: 2、保安服务范围:二、委托管理事项包括: 三、保安服务质量达到国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服务标准及与招标约定的其它相关要求并接受甲方考核与监督。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 12个月。自 2013年 11 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止。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五、保安服务费及其支付1、本合同所指的保安服务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投报的保安服务成交价。2、保安服务费为每月包干结算,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全年免费增派人员100人/次。3、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4、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5、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六、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 一 年,自2013年 11 月 1 日始至2014年 10 月 31 日止。七、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保安服务工作。2、审定乙方制定的保安服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3、审定乙方提出的保安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保安服务经费的使用情况。4、对乙方的保安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4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5、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不得将保安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项目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3、接受保安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4、制定保安服务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保安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5、拟定保安服务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7、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8、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必须按照招标文书中定编人员满员运行。9、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保安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11、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保安服务费。八、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最高经济赔偿额度不超过1万元。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书面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4、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依国库集中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九、其他事项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2、委托范围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件,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其赔偿额度不超过1万元。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保安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其赔偿额度不超过1万元。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十、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十二、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十三、违约终止合同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四、破产终止合同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十五、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依法诉讼。十六、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七、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文件的制作1.1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2.投标文件的份数2.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四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格式1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保安服务费构成明细报价(5)保安人员配置清单(含组织机构、岗位职责)(6)培训计划(7)项目服务建设方案及说明(8)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1)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年,(小写): 元/年。(4)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采购单位没收。(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6)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年月日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3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章)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万元/年备注一保安服务报价三税金(注明费率)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结算方式: 。 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按“项目清单”的顺序填写。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投标总价为合同期限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数量,投标人必须对报价构成进行说明,即必须列明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福利费用、清洁用品、服装费、临时任务等突击费、税收、保险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格式4保安服务费构成明细报价投标人:(盖章)(单位:元/月)序号项目月费用(元/人?月)年费用(元/人?年)备注1工资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工资2福利费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费用3劳保费用防暑、防寒费等、4社保费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5服装费6设备费7法定假日加班费8行政费用办公费用、水电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8其它费用合计(元/年)授权代表(签字):格式5 保安人员配置清单(包含管理人员)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从业资格)退伍军人证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格式6培训计划响应项目要求,提供保安队伍培训计划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格式7 项目服务建设方案及说明保安服务方案主要包括:1、整体保安服务方案。2、巡逻服务方案。3、门卫服务方案。4、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注:投标单位须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并有详细说明。不得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格式8本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年限已完类似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服务时间质量标准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9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同类型项目是指:保安服务项目按格式列明2010年7月-2013年6月保安服务项目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10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5)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一般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 特殊要求:投标人必须的是专业的保安服务公司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格式11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序资料名称内容描述份数备注1企业荣誉证书2保安服务管理制度3退伍军人证复印件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5……..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说明: 本表格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要求一同装订。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印鉴)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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