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备注 |
1 | 2013B389015 | 卫生医疗设备 | 9套 | 272.60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 | 2013B389017 | 医疗推车 | 1台 |
3 | 2013B389018 | 医用急救箱 | 1套 |
4 | 2013B389029 | 卫生医疗系统 | 2套 |
2、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2.3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所投主要设备(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尿液分析仪、心电图机和人工呼吸机,以下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制造认可表》);
2.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自制产品除外);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3年9月26日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进行网上报名支付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50-3300)。
5、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须于2013年9月26日15:00 时(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6、所有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须于2013年9月26日15:0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7号开标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13年9月26日15: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8、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公安厅
采购人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33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南京西路552号恒茂城市花园天宝楼B座301室
邮 编: 330006 电子信箱:jxzd1888@163.com
帐户名称:江西中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
江西中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