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阳溪地圩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社阳溪地圩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龙游县社阳溪地圩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序号: LYJL2013-165 -009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社阳溪地圩段治理工程已由浙水河【2013】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包括整治河道长度3.9km。老堤加固和新建护岸6.438 km,其中社阳溪左岸老堤加固和新建护岸2.695 km,社阳溪右岸老堤加固段1.404 km,社阳溪右岸新建护岸段1.173 km,罗家段护岸1.166 km.砌护穿堤排水渠3处,长80m,架设跨渠桥板3处。埋设排水涵管4处等。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建安工程概算为1723.7972万元。
2.招标范围
龙游县社阳溪地圩段治理工程施工期和保修期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须是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3.3根据浙水建〔2011〕37号的有关规定,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不得兼职;
3.4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公示期内的);
3.5根据浙水建〔2013〕23号文的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在“浙江水利”网公示安全生产条件或经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3.6根据《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标后试行考核管理的通知》﹙龙项目监管办〔2012〕1号﹚和《关于印发《龙游县水利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测设计单位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水党组〔2012〕21号﹚规定,考核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电话****-*******)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地址: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20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3年 9 月 6 日至2013年9 月 12 日 16:00时凭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及《龙游县招投标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到234室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受理),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9 月 26 日 9 时30分整。
地点为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32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邱先生 ****-*******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
衢州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先生 ****-*******
招 标 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衢州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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