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品招标公告
促销品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促销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立项,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兴趣的应答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拟采购促销品为:罗马仕超大双USB移动电源(10400毫安)。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应答人具备 以下 资格或资质条件:
3.1.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年限在2011年1月1日(含)之前,且年检合格。(若应答人注册地不在北京,必须在北京有驻地机构。提供驻地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应答人,为非民宅);
3.1.2应答人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或以上(外币注册公司注册资金按比选当日外汇汇率换算);
3.1.3应答人必须提供近2年(2011-201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平衡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财务报表或其他证明近两年无亏损,且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3.1.4应答人必须提供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为近2年(2011.1-2012.12)每年至少有1个单笔合同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合同。提供的类似合同金额涉及保密的,必须携带合同正本备查。若合同上未写明金额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答人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均需附有合同复印件来证明,且合同必须体现同类项目内容(合同首页、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署日期的部分),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3.1.5 应答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正本备查,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应答人必须承诺能在短期内满足采购人大批量订货。
3.2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即实质性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应答人为该产品的中选候选人。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请满足第3项所有资格要求的应答人于 2013年 9 月 5 日至2013年 9 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于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一层东南侧标书室(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持单位介绍信、保密承诺书取得比选文件。
5.2 应答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6比选文件的递交
6.1比选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 9月 13日 13时30分,应答文件提交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十层1007会议室(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6.2本次比选应答文件开启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十层1007会议室(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公开进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请准时参加。
7.3逾期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7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杜庆、李青
电 话:***-********/8567/8575
传 真:***-********
电子邮箱:liqing@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0653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 号10层
联系人:王晓亮
电 话:010- ********-****7
传 真:010- ********-****6
附件:保密承诺书
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填写项目编号 】)的《比选公告》,我公司愿意参加此次比选项目,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对比选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此次采购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负责保密;
二、保证不将本比选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采购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复印、泄漏、外传或发生任何泄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和本项目其他相关单位的机密信息;
三、本比选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采购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知识产权均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所有,保证不发生任何侵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本比选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采购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将在本项目相关人员有限范围内传阅,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透漏给本公司内非本项目相关人员;
五、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除本次采购外其它用途;
六、以上如有违反,我公司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开标现场禁止拍照、摄像和录音。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201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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