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实验中学西工分校搬迁项目询价公告
洛阳市实验中学西工分校搬迁项目询价公告
洛阳市实验中学西工分校搬迁项目询价公告
洛阳市实验中学西工分校搬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洛阳市实验中学西工分校搬迁项目
二、招标需求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采购内容:空调拆卸、搬运、安装调试,办公用品搬运
2.3工期: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空调拆卸、搬运、安装调试、办公用品搬运
第二标段:楼顶大字、电子屏、无线网络等电子设备的拆、运、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报名及文件出售时间
4.1 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27日至2019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以下资料到洛阳市实验中学玻璃厂路61号报名,通过报名资格的方可领取询价文件。
(1)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018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3个月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2)《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实验中学(玻璃厂路61号)阶梯教室;
5.4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洛阳市实验中学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实验中学西工分校
地址:洛阳市玻璃厂路61号
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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