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碎机(二)招标公告
粉碎机(二)招标公告
粉碎机采购项目(二)招 标 公 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为粉碎机采购项目(二)(招标编号:0868-1346ZD256H/2包)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粉碎机 | 参数详见 招标文件 | 台 | 5 | 合同生效之日 起40天内交货。 | 用户指定地点 |
*1.本项目可采购进口设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可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仅以一位供应商计算。(取投标报价最低者)。
2、合格投标人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及具有所投货物相关经营范围;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3年 9 月 4 日至2013年 9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3年 9 月 24 日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3年 9 月 24 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 D
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公开开标。
7、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3年 9 月 18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
联系人:杨小姐 林先生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 ****-********/********-***
网址:http://www.szzd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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