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南通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公告
第二届南通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热情,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进退役军人创业工作,依据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筹备工作的通知》(苏退役军人办函【2021】41号)要求,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定于2021年8月下旬举办以“立创业创新潮头,展退役军人风采”为主题的第二届南通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立创业创新潮头 展退役军人风采
二、赛制安排
本届大赛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3个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不再单独设立团队赛道。
三、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在南通市域范围内,且非上市企业。参赛项目或技术为原创性,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参赛企业(团队)创始人或核心成员为退役军人,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一)参赛企业报名条件
1.2016年1月1日(含)以后至2020年12月31日前在南通市范围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参赛单位可报名参加“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现代农业”。其中,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的企业,可报名参加“新兴产业”。
3.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4.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二)创新团队赛报名条件
1.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在南通市范围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报名时间,尚未在南通市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尚未注册的团队报名参赛,要求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参赛团队,相关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核心团队成员,或核心团队成员通过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没有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所有参赛单位(团队)应承诺无虚报项目、虚构事实、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并签订承诺书;一旦发现参赛单位(团队)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失实或失信行为,不论处于大赛何种阶段或赛后,参赛单位(团队)自愿承担取消参赛资格、撤销所有奖项及由此产生的系列经济、法律等一切责任。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名材料
1.《南通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及南通市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承诺书;
2.创业计划书;
3.证明材料:
(1)项目第一创始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第一创始人及核心成员退役军人证(复印件)。
(3)参赛主体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4)其他材料。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商标、专利、版权等)、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如有带动特殊群体或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的情况,须提供县(市、区)级以上人社部门盖章认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报名方式
采用自主报名加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自主报名:参赛企业或参赛团队将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企业(团队)所在地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时注明参赛选手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名参赛,每县(市、区)推荐不少于5个项目(开发区不少于4个,苏锡通不少于3个,通州湾不少于2个)。推荐项目相关材料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齐后,统一报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1日。
(四)审核公布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审核确认。各县(市、区)负责初审、市局复审后报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将审核确认的结果通知各参赛团队,并着手开展项目辅导培训工作。
五、奖项设置
每个赛道各设一、二、三等奖,奖项数量待定。对获奖项目,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现金奖励(获奖参赛主体己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奖金发放到登记注册单位;获奖参赛主体尚未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奖金发放到项目第一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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