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快速检验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快速检验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快速检验车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快速检验车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7ZF434
三、招标内容:第一包:标准型食品快速检验车54辆
第二包:基本型食品快速检验车43辆
四、采购预算:第一包:4050万元
第二包:2408万元
五、采购需求:第一包:标准型食品快速检验车54辆
第二包:基本型食品快速检验车43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也可提供公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1月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一路287号阿拉尔大厦六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59号医药大厦
联系人:杨玲联系电话:0991- 87949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项目联系人:梁健
联系电话:0991-4833033转8005
传真:0991-4817590
此公开招标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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