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蚶江中学厨房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石狮市蚶江中学厨房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狮市蚶江中学厨房设备工程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厨房操作台 | ||
采购单位 | 石狮市蚶江中学 | ||
行政区域 | 石狮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4日14: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梯201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04日09:30 | ||
开标地点 | 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1梯202 | ||
预算金额 | ¥126.880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张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60229857 | ||
采购单位 | 石狮市蚶江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狮市蚶江中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章敕、135050853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梯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小陈 18960229857/18350588726 |
项目概况
石狮市蚶江中学厨房设备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梯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JCG2021033
项目名称:石狮市蚶江中学厨房设备工程
预算金额:126.880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46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交货期限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1 | 1 | 石狮市蚶江中学厨房设备工程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设备抵达施工现场,安装完毕,调试交付使用。 | 1 | 项 | 1154612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设备抵达施工现场,安装完毕,调试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货物类项目投标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服务类项目由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可按以下办法享受优惠政策:(1)小微企业认定标准①认定标准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中小企业与非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不适用本优惠政策。 (2)分数计算办法:对中小企业投标产品或服务一次性给予该产品或服务投标报价总金额6%的价格扣除。(3)证明材料 ①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材料:a.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向福建省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b.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福建省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福建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 ③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序号①材料必须提供,序号②、③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2、监狱企业:(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出具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产品价格清单。序号(1)、(2)满足其中一项的给予监狱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同时还应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的声明函);(2)投标人出具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产品价格清单。序号(1)、(2)满足其中一项的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6%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三年内未因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执行负责人(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梯201
方式:现场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1梯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蚶江中学
地址:石狮市蚶江中学
联系方式:陈章敕、13505085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梯201
联系方式:小张/小陈 18960229857/18350588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18960229857
标签: 厨房设备工程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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