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同江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同江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4 17:01 发布人:黑龙江省飞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同江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2021-G145

项目名称:同江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6元/平方米

最高限价:69.6元/平方米

采购需求:同江市36家改用清洁能源供热单位的用热建筑面积合计76592平方米(此面积数据为手工测量计算,签订合同时的用热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同江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供热示范项目投资整体招标,包括投资、建设、运营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年(2021年10月10日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全部清洁能源供热设施的安装、调试,同时保证在20年供热服务期内清洁能源供热设施正常、安全、稳定、达标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

7.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3点至1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209室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地 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飞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2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热 替代 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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