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监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
武冈市监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
武冈市监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4日
武冈市监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更正公告(三)
一、原公告相关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冈市监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1]000076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2021CG04WG0268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编号:SZC-2021-0018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1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10:00
二、更正补充内容
1、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 采购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监管信息系统的核心交换机性能参数“...7、实际配置:每台交换机配置不少于2个800W及以上功率交流电源、冗余主控板,配置24端口千兆以太网光接口板(X6S,SFP)”修改为“...7、实际配置:每台交换机配置不少于2个800W及以上功率交流电源、冗余主控板,配置24端口千兆以太网光接口板”。
2、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以下评分标准删除:
技术 | 产品性能和质量 | 3、反恐处突无人机巡查系统(3分): 所投反恐处突无人机巡查系统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管理水平,可保障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具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3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4、监室信息交互终端(3分) 所投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制造商须满足GB/ 29490-2013标准、ISO/IEC 20000-1:2011标准、ISO/IEC 27001-1:2013标准要求,满足3个标准计3分,满足2个标准计2分,满足1个标准计1分;其他不计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
5、网络高清全景摄像机(3分): 投标人所投网络高清全景摄像机产品制造商获得2项(含2项)以上“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得3分;获得1项“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得1.5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3、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
技术 | 产品性能和质量 | 7、交换机及路由器(2分) 投标人所投的交换机及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入网检测报告、入网许可证,提供入网检测报告得0.7分,提供入网许可证的得0.7分,产品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的得0.6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修改为:
技术 | 产品性能和质量 | 7、交换机及路由器(2分) 投标人所投的交换机及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入网检测报告、入网许可证,提供入网检测报告得1分,提供入网许可证的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4、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特别说明: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能确保“所有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1年,单个硬件设备免费质保不少于行业规范或企业防范(要求原厂配件,现场服务),软件系统(含授权许可)提供不少于3年免费运维及免费升级服务”的运维服务,评分办法中所涉及到的软硬件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对应软硬件产品原厂商出具的原厂质保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产品原厂商公章,否则评分办法中相对应的软硬件产品评分点不予计分。”修改为“所有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1年,单个硬件设备免费质保不少于行业规范或企业防范(要求原厂配件,现场服务),软件系统(含授权许可)提供不少于3年免费运维及免费升级服务”的运维服务,评分办法中所涉及到的软硬件产品(评分标准中产品性能和质量评分内容里涉及的软硬件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对应软硬件产品原厂商出具的原厂质保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产品原厂商公章,否则评分办法中相对应的软硬件产品评分点不予计分。”
5、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
价格 | 报价(30分) | 合格投标人中,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修改为:
价格 | 报价(32分) | 合格投标人中,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2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2。 |
6、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
技术 | 产品技术指标(20分) | 投标技术指标及参数(20分) 1、以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基准,完全满足所有条款的计20分。 2、投标文件未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本项计0分。 3、招标文件中标注 “★”的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4、标注 “▲”的条款为非实质性条款中重要技术条款,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如应答时缺漏项、描述不清、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做负偏离处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非标注 “▲”的条款为非实质性条款中一般性技术条款,如应答时参数缺漏项、描述不清或低于采购参数要求,则视同负偏离处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20分为止。标注 “▲”的条款合计偏离>20项或所有非实质性条款总计偏离>40项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或“功能要求”相同的软硬件产品同一参数不重复计分。 |
修改为:
技术 | 产品技术指标(27分) | 投标技术指标及参数(27分) 1、以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基准,完全满足所有条款的计27分。 2、投标文件未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本项计0分。 3、招标文件中标注 “★”的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4、标注 “▲”的条款为非实质性条款中重要技术条款,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如应答时缺漏项、描述不清、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做负偏离处理。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扣完27分为止。非标注 “▲”的条款为非实质性条款中一般性技术条款,如应答时参数缺漏项、描述不清或低于采购参数要求,则视同负偏离处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27分为止。标注 “▲”的条款合计偏离>20项或所有非实质性条款总计偏离>40项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或“功能要求”相同的软硬件产品同一参数不重复计分。 |
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提交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年8月3日10:30(北京时间)。
三、投诉处理
本更正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补充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更正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武冈市公安局、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准伟
电话:139*****006
地址:武冈市公安局、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联 系 人:谢吕坚
(3)电话:176*****873
(4)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
(5)邮编:422000
(6)电子邮箱:********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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