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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编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3-3155A
项目名称: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编制采购
项目预算: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001-A:按国家现行《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试行)等规程规范编制《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并按管理权限完成《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批复。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业务)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大坝安全评价资格的单位。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纸质采购文件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9月05日至2013年09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808财务室)
售价:伍拾元整/份(¥50.00元/份),售后不退。
方式:如需邮寄标书,请把电汇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号、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号码传真至: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姚俊 ****-*******传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9月25日09时0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开标时间:2013年09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七、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梁滨****-*******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李文健****-*******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6666
八、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南宁市政府采购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编制采购项目编号:NNZC2013-3155A 审批编号: [2013]NCCN088/1 采购人: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3年09月 目 录第一章公告2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5第三章评标方法3第四章投标人须知5一总则8二公开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1四投标14五开标与评标15六合同授予18七其他事项1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0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4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一章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13]NCCN088/1),现就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编制采购二、项目编号:NNZC2013-3155A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标号采购名称预算金额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编制采购50万元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业务)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大坝安全评价资格的单位。七、报名要求:供应商应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和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八、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自2013年09月5日至2013年09月24日止(正常工作时间)。2.发售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 808室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元,售后不退。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交至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账户,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银行账号:
****************6666。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3年09月25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09月25日09时00分在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二、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 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十三、业务咨询:采购人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联系人:梁滨;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李文健;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3年09月05日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说明: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1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编制1项一、总则1、1、按国家现行《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试行)等规程规范编制《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并按管理权限完成《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批复。2、编制水库调度规程以水库确定的任务、原则、参数、指标为依据。必要时应根据水库实际运用情况和工程安全运用条件,分析确定调度条件和依据,并经审查批准。3、水库调度应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水库工程安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的前提下,协调防洪、兴利等任务及社会经济各用水部门的关系,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要兼顾梯级调度和水库群调度运用的要求。4、编制水库调度规程应收集与水库调度有关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工程情况及各部门对水库调度的要求等基本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可靠性分析和合理性检查。5、水库调度规程应按“责权对等”原则明确水库调度单位、水库主管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及其相应责任与权限。6、水库调度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手段,研究优化调度方案,提高水库调度的科学技术水平。二、水库调度条件与依据1、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安全运用条件1.1明确水库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用条件。1.2明确水库各金属结构设备的安全运用条件。1.3明确水库调度过程中的工程安全监测与巡视检查要求。2、水库运用参数及主要指标2.1明确水库的特征指标,包括正常蓄水位、汛期限制水位、防洪高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死水位等特征水位,以及总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调洪库容、死库容等特征库容。2.2明确用于水库调度的参数,包括防洪标准及安全泄量,供水量与供水保证率,灌溉面积与灌溉保证率,装机容量与保证出力,生态基流或最小下泄流量等。2.3确定与水库调度运用相关的库容曲线、泄流能力及泄流曲线、下游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电站水轮机出力限制线、入库水沙等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可作为规程附件。3、水文气象情报与预报3.1明确水文气象情报与预报的方式与要求。应充分利用水库和水文气象部门已有的水文气象站网,开展短、中、长期水文气象情报与预报工作。3.2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明确水文气象情报资料和预报的精度。三、防洪调度1、调度任务与原则1.1明确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根据设计确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库防洪标准和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防洪调度方案及各特征水位对入库洪水进行调蓄。保障大坝和下游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应首先保障大坝安全,并尽量减轻下游的洪水灾害。1.2水库防洪调度服从有调度权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调度,并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所在流域或区域防洪规划和洪水调度方案要求;流域或区域防洪规划和洪水调度方案没有明确要求时,应在确保大坝安全和防洪安全条件下,经充分论证,提出合理的洪水调度方案。1.3防洪调度方式应安全可靠、简明易行,并明确提出控制断面、补偿调度、保坝调度的水位或流量等判别条件。2、防洪调度方式2.1根据流域洪水特性、水库防洪运用标准、水库下游保护对象的防洪要求、上游洪水及与下游区间洪水的遭遇组合特性等情况,结合水库综合利用要求,明确不同频率洪水的防洪调度方式、判别条件和调度权限。2.2对超标准洪水、应根据批准的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明确超标准洪水的判别条件、运用方式、调度权限、调度令下达及执行程序等。2.3当流域暴雨洪水在汛期内具有明显季节性变化规律,在保证水库防洪安全和满足下游防洪要求前提下,可实行分期防洪调度。分期防洪调度,应根据初步设计确定的分期防洪调度方案,明确不同分期的防洪库容及汛期限制水位;当初步设计没有分期,而根据新情况需要实行分期防洪调度时,可根据水库运用情况和水雨情监测预报条件,经过专题论证和原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采用分期防洪调度。2.4当水库具备水雨情监测预报系统,拦洪、泄洪建筑物完善时,可依据经主管部门审定的洪水预报方案制定水库洪水调度方案。洪水预报调度,应根据水库上下游的具体情况和防洪需要,明确采用预泄调度、补偿调度、错锋调度等方式的判别条件。四、供水调度1、调度任务与原则1.1以水库供水任务为基础,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流域或区域生活生产供水和河道内生态用水的基本需求,明确供水调度任务。1.2结合水资源状况和水库调节性能,明确城镇和农村供水、工业供水、河道内生态用水、灌溉供水等不同供水任务的次序,以及供水任务之间的协调、裁决方式。1.3有效与节约利用水资源;发生供水矛盾时,优先保障生活用水。2、调度方式2.1在满足供水设计保证率和设计引水对象的用水要求。明确取水水位和用水量。2.2应首先满足供水对象的用水要求,明确各供水对象的用水权益、供水顺序、供水过程及供水量2.3应绘制供水调度图,明确各供水对象供水变化的判别条件。2.4应明确特殊干旱年的应急供水方案和相应的调解原则和方式,当供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尽量减小破坏深度。设置干旱预警水位,预留抗旱应急备用水量。2.5根据河流生态保护目标和生态需水流量,拟定满足生态要求的调度方式及相应控制条件。2.6水库供水调度遇干旱等特殊供水需求时,应服从有调度权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调度,并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所在流域或区域抗旱规划和供水调度方案要求。五、发电和泥沙调度1、发电调度1.1明确发电调度的任务与原则,以及发电调度与防洪、供水等其它调度的关系。1.2根据水库调节性能、入库径流、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合理控制水位和调配水量,结合电力系统运行要求,协调与其它用水部门的联合运行关系,合理确定调度方式。1.3水轮机应按照运行特性曲线选择较好的运行工况运行。1.4应根据蓄水及来水情况,采用保证出力、加大出力、机组预想出力、降低出力等不同运行方式,并绘制发电调度图,按调度图进行调度。1.5发电调度应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调度指标,根据入网条件确定合理的调度方式。2、泥沙调度2.1明确泥沙调度的任务与原则,在保证防洪安全和兴利调度的前提下,减少水库的泥沙淤积和下游河道的淤堵。2.2多沙河流水库宜合理拦沙,以排为主,排拦结合;少沙河流水库应合理排沙,拦排结合。泥沙调度应以主汛期和沙峰期为主,结合防洪及其它调度合理排拦泥沙。2.3明确为减少库区淤积而设置的排沙水位及其控制条件,或为减少下游河道淤积而设置的调水调沙库容及其判别条件。2.4明确泥沙淤积监测方案,对泥沙淤积情况进行评估,为优化泥沙调度方式提供依据。六、综合利用调度1、按实际运行和利用需求分析论证,确定水库综合利用调度目标。按任务主次关系及对水量、水位和用水时间的要求,合理分配库容和调配水量。2、正常来水或丰水年份,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水库调度任务的主次关系及不同特点,合理调配水量。3、枯水年份,按照区分主次、保证重点、兼顾其他、减少损失、公益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度,重点保证生活用水需求,兼顾其他生产或经营需求,降低因供水减少而造成的损失。4、综合利用调度应统筹各目标任务主次关系,优化水资源配置,按“保障安全、提高效益,减小损失”的原则确定各目标任务相应的调度方式。5、应利用水库群调度调蓄能力,在对区域内的水雨情和径流规律、各水库开发任务和调度条件进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蓄泄次序及相应的调度方式。6、结合相关调度任务兼顾生态用水调度,服从流域生产调水安排。七、水库调度管理1、按有关规范制定水工监控、水文预报测报、通讯、电源及交通等水库调度安全的保障措施,明确工作内容、职责、人员要求以及应配备的物资、设备标准。2、建立调度值班、巡视检查与安全监测、水情测报、运行维护等制度。3、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要求,明确应对大坝安全、防汛抢险、抗旱、突发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调度方案和调度方式。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 四、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五、其他要求:★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评审相关费用。(4)本项目所需收集资料的一切费用。★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3、大王滩水库概况见附件。 附件:大王滩水库概况1 流域概况大王滩水库库区跨越良庆区的那马、江南区的那陈、吴圩三个乡镇;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八尺江中游的一座大(Ⅱ)型水库。水库流域长度113.5km,集雨面积907.5km2;水库下游有邕宁区的蒲庙镇、新江镇,良庆区的那马镇、良庆镇、政府机构、学校和厂矿、企事业单位等,并有南防铁路、南北公路和桂海高速公路经过,水库尾水流经40km后在邕宁城区处注入邕江。2 水库工程基本情况2.1水库工程概况大王滩水库是一座以 灌溉为主,兼防洪、城市供水、发电及其它功能的大(Ⅱ)型水库。水库枢纽有主坝一座,副坝十座,均为均质土坝;坝后电站两座,放水塔两座,溢洪道一座(上有宽8m交通桥一座);电站总装机3800kw,设计灌溉面积27.30万亩, 实际灌溉面积7.8万亩。(水库工程特性详见表一、表二)附属建筑物主要有管理处办公楼、护岸工程、西干渠道、西干泄洪闸、防汛公路、溢洪道交通桥、围墙等。大王滩水库枢纽工程有关特性如下表所示:表一 水库工程特性表序号名称单位备注1溢洪道型式开敞式宽顶堰堰顶高程m104.40溢洪前缘宽度m净宽96.20m消能方式底流消能2放水塔(1)西干放水塔型式钢筋砼输水洞断面尺寸mФ1.70*2进口底高程m95.00闸门型式平板闸门最大泄量m3/s31.00启闭设备卷扬式启闭机(2)大王滩水电站型式钢筋砼压力管断面尺寸mФ3.20进口底高程m92.80闸门型式平板闸门最大泄量m3/s17.20启闭设备卷扬式启闭机表二 主、副 坝 特 征 表坝体名称坝顶高程(m)坝长(m)最大坝高(m)型式主坝113.2067038.3均质土坝一副坝112.6515014.1均质土坝二副坝112.8523019.3均质土坝三副坝112.7511013.5均质土坝四副坝112.8023616.7均质土坝五副坝112.7710010均质土坝六副坝112.619715均质土坝七副坝112.60408均质土坝八副坝112.56597均质土坝九副坝112.69808均质土坝十副坝112.504912.5均质土坝水库上游有屯六、凤亭河两座大型水库,凤亭河水库有主坝一座,副坝四座,溢洪道一座,总库容5.19亿m3,一百年一遇洪水设计(水位177.97m),一千年一遇洪水校核(水位179.97m);屯六水库主坝六座,溢洪道一座,总库容2.26亿m3,一百年一遇洪水设计(水位148.68m),一千年一遇洪水校核(水位149.71m)。水库库区有明阳淀粉厂工业废水污水库四座,总库容500万m3。2.2 水库主要参数大王滩水库枢纽工程,原洪水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1983年将防洪标准提高为2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水位、库容、面积、泄量关系曲线图如下(提高后): 2.3 水库历次建设和加固情况大王滩水库枢纽工程于1958年动工兴建,1960年基本建成。经1984年开始至2004年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对溢洪道底板、边墙和主坝部分工程进行了加固处理,2005年10月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2001年水库挡水建筑物经过了107.90m的洪水位考验。2004年溢洪道水毁工程完成施工,2010年七副坝穿坝涵管应急封堵处理工程完成施工。2.4 大坝安全鉴定简述1999年进行了大坝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评定为三类。1999年水库安评后进行了除险加固,2005年完工并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验收至今尚未对大坝进行安全鉴定,水库工程安全等级不确定。2.5 工程及防洪安全中存在主要问题由于资金原因,除险加固未彻底,部分设施未相应配套或在近期内难以根本解决,枢纽工程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利用每年的维修养护经费不能及时、有效的消除隐患, 因此防洪形势仍非常严峻。主要问题有: (1)主坝脚排水不畅。二期加固规划时,因资金不足,没有对主坝脚的粉砂层进行置换,至今存在冒沙现象;下游右岸排水系统不完善,大雨时排水不畅,淹没反滤体,雨后回落,暴涨暴落使反滤料外流,造成反滤体底部局部架空、下陷。(2)一副坝穿坝涵管老化,放水设施存在安全隐患。(3)重车碾压水库主坝、副坝及溢洪道。按照水库《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认证和大坝主管部站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近几年来,由于管理权限等因素制约,各种重型、中型、小型等车辆在坝顶上行驶,和在溢洪道上装卸运输,使工程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和下沉,给水库枢纽设施带来了不安全的隐患。(4)溢洪道出水流态不好。2001年溢洪道过水3.5m,下游河段两侧岸坡被冲毁,危及岸坡上居民住宅楼安全;近年来,水库出洪也造成河段两侧岸坡不同成度地塌落。(5)明阳污水坝污水威胁水库安全。明阳淀粉厂在大王滩水库枢纽上游6km处违章修建的四座污水库,坝高十多米到二十几米,总库容达500万m3,其工程未按水工规范设计施工与验收,其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安全鉴定,评定为三类坝。2008年、2009年度污水库均发生坝体滑坡现象,工程安全隐患极为严重,一旦污水库垮坝,直接危及大王滩水库枢纽工程及水质的安全。(6)进库道路不能满足防汛要求。防汛抢险外围交通运输条件差,其中:大王滩至良凤江主干路属等外级公路,路面窄,弯多,大王滩至明阳的机耕路,大王滩至那马的等外级乡村公路。以上路段,暴雨时,多处路段受淹,抢险机械难以到位,对进入的抢险机械运输等造成一定难度。(7)水利信息系统不能满足现代水利管理要求。①水库大坝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水库上游没有来水量监测,下游没有过洪监测,大部分坝体没有安全监测设施。②水库没有建立防汛指挥调度视频会商、大坝视频监控等应急会商系统。③现有的大坝自动化监测系统和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老化,缺少专项资金进行系统更新改造,现系统硬件故障基本上找不到配件替换。3 水文3.1 水文气象流域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纬度较低,属亚热带气候区。形成洪水的原因主要是热带气旋。以在菲律宾以东洋面形成并在广东省阳江市至湛江市一带登陆后西行的热带气旋,对大王滩水库影响最大。其他气候导致的降雨,对水库也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出现大的洪水和灾害。水库一般在5~9月出现高水位。(水库水文特性和水库特性详见表三、表四)表三水库水文特性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流域面积(坝址以上)km211822利用的水文系列年限年403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亿m35.4244代表性流量多年平均流量m3/s17.20设计洪水标准及流量(p=0.5%)m3/s6250校核洪水标准及流量(p=0.05%)m3/s9090调查历史最大流量(1923年)m3/s30505洪量设计洪量(3d)亿m34.70校核洪量(3d)亿m36.366泥沙多年平均输沙量万t9.08表四水库特性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水库水位校核洪水位m110.89设计洪水位m109.41正常蓄水位m104.40死水位m100.002正常水位时水库面积Km238.003水库库容总库容亿m36.38滞洪库容亿m33.78有效库容亿m31.24死库容亿m31.364库容系数23%5调节特性年调节6下泄流量(1)设计洪水位对下泄流量m3/s1790相应下游水位83.50m(2)校核洪水位对下泄流量m3/s2690相应下游水位84.50m3.2 水文测站水库水文测站有大王滩水库和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各一套自动测报系统。观测项目有水位和雨量两项。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的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只有坝首雨量和水位数据采集;大王滩水库的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在库区分布有9个雨量遥测点,分别是坝首、明阳、濑岽、那齐、双鱼良、王吞、维坝、大塘、邦北,水位测点在坝首设有一个。(如大王滩水库雨量站分布图所示) 大王滩水库雨量站分布图 3.3 水库报汛方式及洪水预报水库报汛方式有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和大王滩水库各一套方式。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报汛方式是无人值守的自动采集系统,数据直接上传至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测报中心站;大王滩水库报汛方式是系统自动采集回大王滩中控室后,按水文测报要求人工网络填写上传至南宁市水文水资源局。大王滩水库在水雨情自动采集数据的基础上,基于多元回归方程开发了一套洪水预报软件,只有一个数据模型公式,洪水预见期可为24小时,但由于缺少富有经验的水文人员,预报精度偏低。4 工程安全监测4.1 监测项目及测点分布水库工程安全监测项目有大坝安全自动化监测、渗流量观测、人工测压管等监测项目。水库大坝安全自动化监测布设了主坝及二副坝,主坝埋设渗压计37支,温度计2支;二副坝渗压计12支。现由于设备老化,缺少资金维修养护、改造升级,四个MCU采集模块中有三个损坏。渗流量观测:主坝自动化观测点两个,二、四、六副坝人工观测点各一个。人工测压管:主坝埋置四排测压管共57根,其中7根已经堵塞。4.2 水库工程安全监测情况水库工程在安全监测项目中测压管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主坝、二副坝测管部分失效,地表水对测管水位影响显著,不能反映浸润结果的真实性。二是主坝渗流量监测失效。三是监测系统老化,四个采集模块有三个无法正常工作。根据水库工程安全监测数据显示,目前坝体、坝基渗流稳定,无明显危及大坝安全的异常现象。5 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按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执行,大王滩水库主汛期(5月21日-8月31日)及后汛期(9月1日-9月30日),控制水位104.40m。 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30分。(评标时,对于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1、价格分…………………………………………………………………………………………………30分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某投标人价格分 =× 30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金额2、技术分…………………………………………………………………………………………………40分1) 质量保证措施分(满分10分)(本项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1)投标人能提供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的,得0.1-5分;(2)投标人能提供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的,且措施合理、操作性强的,评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5.1-10分;2) 服务(满分30分):(本项评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进档,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1)服务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得0.1-6分;(2)服务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主要的服务内容有一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6.1-12分;(3)服务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主要的服务内容有二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2.1-18分;(4)服务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主要的服务内容有三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8.1-24分;(5)服务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主要的服务内容有四项及以上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4.1-30分;3、商务分…………………………………………………………………………………………………30分1)投标人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的,每项得2分,满分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2) 投标人具有水利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2010年以来投标人获国家级相关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及以上)的,每项得1分,满分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4)投标人2010年以来同类服务的业绩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每项得1分,满分11分;5)投标人的技术人员人有高级以上技术人员的得每人得0.5分,满分6分,需提供专业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学历)并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6)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清晰、目录页码准确、装订规范整齐。(得0.1-2分;共2分)(三)总得分=1+2+3 (四)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短优先、处理问题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详细内容1.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地址:南宁市郊大王滩管理处联系人:梁滨电话:
****-*******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8楼联系人:李文健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开户账号:
****************66661.3项目名称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大王滩水库调度规程编制采购1.4项目编号NNZC2013-3155A1.5采购预算50万元1.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时间:自2013年09月5日至2013年09月24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808室方式:供应商应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和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下载,该电子文档仅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当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外地需邮寄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办邮寄,邮资自付。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3.2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业务)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大坝安全评价资格的单位。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4.1招标文件质疑提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疑提交地点、电话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806室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监督科,质疑咨询电话:
****-*******7.1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8.7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11.4采购代理服务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2.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1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13.4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复印件一份,收据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5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由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持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帐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电话:
****-*******)1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09月25日09时00分1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15.3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无15.4递交投标样品地点无16.1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17.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1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评标报告出来后按相关规定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五个日历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6.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具体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确定的金额为准。(注:按中标金额5%收取)26.3 质量保证金的退付手续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由中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送采购单位(业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表复印件、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2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2.1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2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3.4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质疑4.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4.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6)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和年检情况记录);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4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4.5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5.投诉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5)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和年检情况记录;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投诉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复印件。5.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5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5.6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二公开招标文件6.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6.1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告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第三章评标方法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2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8.2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3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标注★号的内容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8.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8.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8.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8.7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8.8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9.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3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10.1.1报价文件,包括:(1)投标函: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2)投标报价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10.1.2技术文件,包括:(1)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2)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图片,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技术文件中的第(1)项必须提交;第(2)项如有请提交。10.1.3商务文件,包括: (1)投标人资格文件: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和年检情况记录)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人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5)投标人近期连续三个月在职在册员工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6)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7)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社保缴费凭证应清晰反映人员身份和缴费的信息;(10)联合体协议书: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1)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12)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同类服务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投标产品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商务文件中的第(1)~(6)项必须提交;第一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有售后服务要求的,第(7)项必须提交;第(8)、(9)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10)项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第(11)、(12)项如有请提交。10.2投标人应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可就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某一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3投标报价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11.4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12.投标有效期1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超过原有效期后失效,其投标保证金被退回。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按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属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其中任何一方递交即可。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项目固定投标保证金管理或其他管理方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13.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市内用转帐或现金缴存银行,外地用电汇,本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现金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直接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上,“收款单位”一栏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缴款人”一栏填投标人全称。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时,投标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13.3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1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复印件一份,收据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除本章第13.7项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手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3.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2)属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3)中标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5)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投标14.投标文件的密封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统一装入一个文件包装袋中加以密封。15.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递交15.1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开标与评标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6.2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由第三方监督单位担任)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14.1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标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检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记录人负责做开标记录;(6)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8)开标结束。17.评标17.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1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7.3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7.4评标程序:17.4.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17.4.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17.4.3评标委员会按分工开展评标工作:(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17.4.4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过程和评分、评标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17.5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17.6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8.投标文件的修正18.1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2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9.拒绝接收19.1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15.2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9.2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5.3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本章第15.4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样品。20.无效投标20.1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8.7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10.1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0.2项规定的;(5)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6)投标人未能按本章第13.4项的要求出具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的;(7)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4.1项规定的;(8)投标人出现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9)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21.废标21.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计算:A、在资格性检查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服务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服务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B、多家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服务的,应一个投标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投标供应商计;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最优一家为有效投标供应商计;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C、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代理品牌服务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供应商;D、同一家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供应商。(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六合同授予2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22.1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23.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日历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24.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其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24.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同的各要素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出页码并盖骑缝章。25.3政府采购合同(正本、副本)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见证。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见证工作,加盖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见证章后通知中标供应商领取,并将副本送南宁市财政局备案。25.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有本章第13.7项第(3)至(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25.6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应及时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7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8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25.9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5.10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合同行为的,权益受损当事人应当将有关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26.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26.1中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26.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不退回其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履约保证金自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要求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其质量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其他事项27.解释权27.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其中(有分标时填写):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 (¥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 (¥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12.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如我方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13.7项所述的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不予退回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2、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1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年月日 格式2:投标报价表(格式)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项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12…分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元 (¥元)合同签订期: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3: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请根据所投服务的实际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技术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名称所提供服务的内容12…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4: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12…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签字或盖章) 格式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南 宁 市 政 府 采 购(项目名称) 合同项目编号: 审批编号:[201]NCC 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目录一、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二、合同附件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投标函5、投标报价表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9、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年月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采购内容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2.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4.履约保证金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产权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6.技术资料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7.验收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8.合同款支付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9.售后服务要求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10.违约责任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诉讼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13.合同生效及其它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标通知书;(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