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区老厂房拆除工程项目比价招标公告
生产区老厂房拆除工程项目比价招标公告
各投标单位:
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本公司生产区老厂房拆除工程项目进行比价招标,诚邀贵单位参加本次比价活动。
一、工程概况及相关说明
工程名称:湖南省湘澧盐化公司生产区老厂房拆除项目。
工作内容: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对湘澧盐化公司生产区老厂房予以拆除,拆除面积约1800m2(具体面积以投标人签订的拆除协议生效时所确定的拆除面积为准),该拆除、清运及桩基处理工程(包括全部建筑物和构建物、清运垃圾、桩基处理、场地平整等),保证拆除后场地平整,具体以拆除范围及施工现场为准。
工程地点:湘澧盐化公司生产区。
工程质量、安全要求:①垃圾运输及处理要符合津市市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施工方负责垃圾的运输、处理及协调等任何事宜。②房屋在拆除过程中不能损坏周边非拆除厂房和设备。施工范围内拆除的建筑物本体钢筋等归施工方所有,其余所有施工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为建设方所有。③施工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施工方负责,如出现安全事故皆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工期要求:建设方通知施工方进场施工之日起10天内完工。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须有建筑物拆除服务相关内容或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拆除资质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交资料:1、按建设单位要求填写的报价函;2、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人为非法人代表则持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拆除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针对本工程的基本施工方案和采取的安全措施;6、现场递交伍万元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比价确定施工方的原则:1、本工程在保证安全和响应建设方工期要求的前提下,以施工单位报送的最低价作为选取施工方得原则;2、本工程的最高限价由建设方工作人员现场公布(公布时间为比价会议开始后,拆封施工方报送的比价资料之前),施工方报送的价格在最高限价以下则视为有效报价,在最高限价以上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注意事项:1、本工程采用一次性报价机制,不允许多次报价;2、施工单位报送的价格必须是含税价格(税率为9%);3、递交的报价函、针对本工程的基本施工方案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文件上必须盖单位公章、侧面齐缝章,与需递交的相关资料一同密封完好,在封口处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资料递送地点和截止时间及比价方式:1、报价资料递送地点及截止时间:比价单位于2021年7月21日前将资料递送至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部(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38*****992 );2、比价方式及时间:①、2021年7月21日,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代表、报价单位代表对各报价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查; ②、各位代表现场检查比价资料密封情况,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部现场通报保证金递交情况后,由工作人员现场拆封各单位报价资料并公布报价结果;③、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代表确定比价结果排名,报本公司高管会后确定该工程的施工单位;④、施工方确定后建设方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将建筑物拆除到地面0.000米处,垃圾清运完成,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六、其他:
1、现场递交的伍万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由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暂为接收,在结果确认后,中标单位保证金由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接收,排名在后的现场予以退回。2、拒交报价保证金的视为弃权,其报价无效;3、结算方式:该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形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部的要求,提供建筑专用增值税发票(税率为9%),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和发票一次性付全款(该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4、如有疑问请联系:邱先生(联系方式:138*****992)
2021年7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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